党员管理积分手册‌

 党员管理积分手册(试行)

 (2018年度)

 党 员 基 本 信 息

  所在支部:

  党员姓名:

 

  职 务:

  入党时间:

 党员积分表

 项目

 内容

 分值

 积分

 基础分

 十项基本要求

 认真履行党员各项义务。

 4

 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拥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4

 党性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

 4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

 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项党的组织活动。

 4

 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廉洁勤政。

 4

 坚持依法办事,无“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现象。

 4

 认真履行个人承诺,努力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4

 服从组织领导,团结待人,群众口碑好。

 4

 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4

 十个行为底线

 理想信念动摇,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有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4

 “三不党员”,即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4

 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或因工作失职,给国家、集体或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4

 被公安、检察等机关立案查处,或醉酒驾驶被查处的。

 4

 思想作风不正派,长期搞不团结的。

 4

 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参与无理上访,或为无理上访提供资金、交通便利的。

 4

 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恶意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的。

 4

 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产生恶劣影响的。

 4

 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为封建迷信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经教育不改的。

 4

 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党员形象不佳的和其它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行为。

 4

 民主评议分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2

 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2

 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2

 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2

 岗位目标任务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取得实绩,工作有亮点、有特色。

 2

 保质保量完成了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或单位的中心工作任务。

 2

 按照承诺事项,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兑现承诺。

 2

 能按时总结并向党组织汇报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新的承诺,确保工作连续性。

 2

 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中评议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

 贡献奖励加分

 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加1分,从事的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及省住建厅通报表扬的加1分/项、省委省政府及住建部通报表扬的加2分/项。

 在追赶超越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成绩显著,做出贡献的加1分/项,对本单位年终目标任务考核中有重要贡献的加1分。

 获得本单位(支部)通报表彰的加0.5分/次、市局党组或直属机关党委通报表彰的加1分/次、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厅通报表彰的加1.5分/次,省委省政府及住建部通报表彰的加2分/次。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信息及通讯的加1分/项,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信息及通讯的加2分/项。

 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双报到”,认真践行党员承诺内容加2分/项。

 责任扣分

 工作失误,出现负面影响,受到市级部门及各类检查组通报批评的扣1分/次,受到省住建厅及省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3分/次。

 因作风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或者群众举报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扣2分/次。

 党员因作风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或者群众举报的,经查证后受到作风纪律督导查处的。

 现实表现较差,受到约谈函询的扣1分/次,行为涉嫌违纪,受到党纪轻处分及组织调整的扣3分,受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扣5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扣10分。

 合计总分

 党员管理赋分标准

 一、基础分(80分)

 (一)十项基本要求

 1.认真履行党员各项义务。(4分)

 2.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拥护党的团结和统一。(4分)

 3.党性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4分)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4分)

 5.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项党的组织活动。(4分)

 6.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廉洁勤政。(4分)

 7.坚持依法办事,无“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现象。(4分)

 8.认真履行个人承诺,努力提升业务工作能力。(4分)

 9.服从组织领导,团结待人,群众口碑好。(4分)

 10.按时足额缴纳党费。(4分)

 (二)十个行为底线

 1.理想信念动摇,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有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4分)

 2.“三不党员”,即无正当理由连续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4分)

 对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累计3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并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3.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或因工作失职,给国家、集体或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4分)

 4.被公安、检察等机关立案查处,或醉酒驾驶被查处的。(4分)

 5.思想作风不正派,长期搞不团结的。(4分)

 6.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参与无理上访,或为无理上访提供资金、交通便利的。(4分)

 7.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恶意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的。(4分)

 8.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产生恶劣影响的。(4分)

 9.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为封建迷信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经教育不改的。(4分)

 10.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党员形象不佳的和其它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行为。(4分)

 二、民主评议分(20分)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分)

 2.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2分)

 3.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2分)

 三、贡献奖励加分

 1.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加1分,从事的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及省住建厅通报表扬的加1分/项、省委省政府及住建部通报表扬的加2分/项。

 2.在追赶超越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成绩显著,做出贡献的加1分/项,对本单位年终目标任务考核中有重要贡献的加1分。

 3. 获得本单位(支部)通报表彰的加0.5分/次、市局党组或直属机关党委通报表彰的加1分/次、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厅通报表彰的加1.5分/次,省委省政府及住建部通报表彰的加2分/次。

 4.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信息及通讯的加1分/项,

 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信息及通讯的加2分/项。

 5.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双报到”,认真践行党员承诺内容加2分/项。

 四、责任扣分

 1.工作失误,出现负面影响,受到市级部门及各类检查组通报批评的扣1分/次,受到省住建厅及省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3分/次。

 2.因作风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或者群众举报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扣2分/次。

 3.现实表现较差,受到约谈函询的扣1分/次,行为涉嫌违纪,受到党纪轻处分及组织调整的扣3分,受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扣5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扣10分。

 4.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2分)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2分)

 6.岗位目标任务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取得实绩,工作有亮点、有特色。(2分)

 7.保质保量完成了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或单位的中心工作任务。(2分)

 8.按照承诺事项,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兑现承诺。(2分)

 9.能按时总结并向党组织汇报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新的承诺,确保工作连续性。(2分)

 10.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中评议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