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排查报告

 分公司营业部风险排查报告

 按照省保监局《陕西保险业风险排查制度》和省公司《关

 于开展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陕人保财险监电函【 2015】 11 号)文件的工作要求,充分树立业务流程中的各项风险管控意

 识,结合 “两加强、两遏制 ”专项检查的自查情况,对 2014年分公司营业部的业务承保方面、实收保费情况、理赔方面、财务

 方面以及中介代理、内部管控方面进行了认真的风险排查及整改,现将具体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营业部实现业务收入应收保费 万元,应收率单赔付率 ,综合成本率

 

 万元,实收保费

 ;全年直接赔款

 ,本年实现利润

 

 万元,万元,简万元。

 二、 风险排查各方面情况

 1、承保方面

 (一)公司不存在虚假承保问题。

 

 ( 1)公司不存在通过虚

 构或虚增保险标的,编制虚假保险合同进行承保的情况;

 

 ( 2)

 不存在系统外出单,承保信息未录入系统的情况;

 

 ( 3)不存在

 套打保单, 出具阴阳保单 (鸳鸯单),核心业务系统所记载的保

 费金额等承保信息与保险标的实际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 4)不

 存在对保单进行跨年度拆分承保,以调增下年度保费收入的情

 况。

 (二)公司不存在虚挂保费。 (1)不存在在投保人未支付

 或未全额支付保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出具保

 单,以变相降费承保的情况。 ( 2)不存在在投保人已全额支付

 保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将已收到的保费资

 金未入账或未全额入账,以截留、挪用保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的情况。

 (三)公司不存在虚假退保问题。不存在以未收到保费或

 编造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发生变化等为由,对已生效保单进行虚

 假批改、退保或注销, 以冲减保费收入或应收保费的情况: ( 1)

 不存在冲销已做实收确认的保费收入, 套取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如,给予被保险人保费回扣、变相降费承保,或者向相关单位

 或个人给予不当利益等。

 ( 2)不存在冲销虚挂的应收保费。

 ( 3)

 不存在违规冲销真实的应收保费,用以清理应收保费。

 (四)公司不存在虚假中介业务。 不存在虚挂个人营销员、

 专业或兼业中介机构的方式套取手续费和佣金的情况。

 (五)公司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审批

 或备案条款费率的情况: ( 1)不存在不执行经审批或备案的费

 率,擅自降费承保。

 ( 2)不存在不执行经审批或备案的条款,

 擅自扩大或缩小保险责任范围。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防预费使用规定行为。

 但在自查中发现个别保单缺少投保资料、投保单填写要素

 不齐,有些单位车辆投保单未加盖客户签章,特别约定存在不

 确定的矛盾用语等等。

 2、实收保费方面

 自查中没有发现有在投保人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保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出具保单,以变相降费承保的现象;没有在投保人已全额支付保险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将已收到的保险资金未入账或未全额入账以截留、

 挪用保险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发生。

 3、退保方面

 通过自查所有退保业务均符合退保业务操作流程的要求,

 按照程序严格批退,没有发现虚假批退、退保或注销已生效保

 单的情况。

 理赔方面

 4、财务方面

 检查中未发现有费用列支科目不正确。

 5、兼业代理和中介业务方面

 东大业务

 6、执行条款费率方面

 自查中没有存在不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条款、费率的情况,无擅自降费承保业务或擅自扩大保险责任范围的行为。

 7、内部管控方面

 通过自查完善内控制度,无违规用工,私刻印章违规经营的现象,也无私自担保和资金借贷等情况,无私刻其他单位印章用以违规经营等情况发生。

 8、资金使用方面

 经自查资金管理符合上级公司财务制度,未发现存在违规资金的情况。

 9、理赔方面

 检查中没有发现存在虚构保险事故或扩大保险损失套取赔款资金的情况和行为;也没有变相向汽车修理厂等兼业代理机构支付超额手续费,更没有通过提高零部件价格和工时费标准等方式扩大赔款支出向兼业代理机构输送利益的行为。

 三、原因分析及问题整改

 自查中发现的以上问题,有责任心不强的等原因,也有对

 政策的学习理解掌握不准的因素,通过 “两加强、两遏制 ”专项

 检查活动,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一是教育和强化业务人员提高从业素质,增强责任心,对业务承保方面资料缺失或投保单要素不全的,逐一进行弥补和完善限期整改。对公司内勤及财务人员要强化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学习培训,明确承保、理赔、财务及内控各环节的风险隐患,强化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提高责任心,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