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开展“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意见】

2020年关于开展“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县“节地增效”工作,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X府发〔2019〕5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意见》(X府发〔2019〕26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X市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字〔2019〕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效利用”理念,大力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实现节地水平、产出效益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土地资源综合效益,为加快建设X西北美丽中国样板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做到增量与存量并重、开源与节流并举、节地与提效并进、整体与特色并行,坚持民生为先,发展为重,突出重点,把握原则,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差别管理,全面促进区域差别化特色化协调可持续发展。

  整体部署,稳妥推进。整体部署“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承诺制”、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通过协同联动,积极推进,规范运作,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有效性,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促进质量提升。

  制度创新,长效管理。建立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承诺制”、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在产业、用地、用能、财税、环保、科技、人力等政策方面改革创新,形成一整套长效可持续的制度和模式,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总体目标和要求

  (一)全面推进企业“亩产论英雄”

  1.主要任务。以工业园为主体,全面推进企业“亩产论英雄”,建立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类分档、信息公开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企业“亩产效益”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体检档案;实施分行业企业“亩产效益”领跑计划;根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建立企业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信贷、科技、人力等资源要素供给的差别化政策体系。

  2.主要目标。6月底前制定出台XX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对依法取得5亩以上(含5亩)的工业企业先行开展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建成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标准化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建成企业“亩产效益”大数据管理平台。(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人行XX支行、县银监办、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行工业“标准地+承诺制”改革

  1.主要任务。建立基于区域综合评估结果基础上的带着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等基本指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工业“标准地+承诺制”制度。开展工业园新增工业用地区域综合评估,完善“标准地+承诺制”网上交易平台,构建“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指标体系,制定“标准地+承诺制”代办联动机制及出让承诺标准,建立“标准地+承诺制”监管体系,开展“标准地+承诺制”信用奖惩评价和建设“标准地+承诺制”标准化体系。

  2.主要目标。2020年开展工业“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工业园企业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30%按照“标准地+承诺制”制度供地,2021年工业园企业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60%按照“标准地+承诺制”制度供地,建成“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提速优服务”的新型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工业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

  1.主要任务。持续推进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开展已批未供的无效用地及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建立全方位国土资源空间管控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增量安排与存量盘活机制,提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效率,健全产业用地准入管理,强化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调控,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评价,开展节地挖潜示范典型建设。

  2.主要目标。自2020年开始,力争全县每年批而未用土地消化不少于上年度省政府批准面积;确保消化周期稳定在3年以内,批而未用总面积控制在5000亩以内。“十三五”全县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5%、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4万亩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33万亩以内的目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盘活城镇低效用地

  1.主要任务。以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建制镇建成区为重点,组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建立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措施,结合棚户区改造,有序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

  2.主要目标。2020年,在县城规划区先行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低效用地调查摸底、标图建库工作、编制规划,分类制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措施。2020年10月开始,全面推进建制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节地增效”行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县政府成立县“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及县政府有关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对口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自然资源、发改、工信、财政、行政服务、人社、统计、税务、住建、生态环境、商务、工业园、人行XX支行、银监、水利、应急、科技、教育、人防、城管、气象、电力等有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指导评价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余昌显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2名具体工作人员,报县“节地增效”办。按照“节地增效”行动有关工作部署,领导小组下设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承诺制”、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其中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工业“标准地+承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小组设在县自然资源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四个专项工作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协同推进,上下联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评价。县“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末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并会同成员单位,对“节地增效”行动年度工作情况开展评价,评价结果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予以通报,对改革工作扎实、要素配置精准、“亩产效益”领跑、节约集约资源成效显著的企业,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倾斜,并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县“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梳理,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提升监管水平。充分利用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推动和鼓励信息技术创新,开展调查、评价、分析、预警、巡查、共享等工作,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推动自然资源全程监管和高效配置。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现场推进会、工作交流会等形式,及时准确发布工作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努力营造节地增效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XX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2.XX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3.XX县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方案

  4.XX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