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解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按照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要求和专项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重拳出击,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共破获涉恶刑事案件36起,刑事拘留50人,移送起诉25案48人;
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从中破获刑事案件8起;
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从中破获刑事案件1起,查处治安案件2起;
在侦涉黑案件1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高点站位,精心组织实施。我县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高点站位谋划,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及时推进案件办理。制定下发《泾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涉黑涉恶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涉黑涉恶重大复杂案件会商制度》《泾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管理规定(试行)》,强化了制度保障。各镇和以公安部门为主的各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履职,有力推进,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二是宣传面广,营造浓厚氛围。全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突出面上宣传,县镇各有关单位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宣传展板等,营造强大舆论声势。积极采用现代媒体开展宣传,通过中国泾阳、泾阳电视台、泾阳公安等微信公众号推送扫黑除恶知识、工作动态,印发《泾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手册》,举办专题讲座、专题展览等,确保宣传广覆盖。各镇和有关部门还结合实际,利用宣传车、喇叭、警民恳谈会、登门入户等形式,密集宣传,深化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为人知。

三是全面摸排,依法严惩犯罪。通过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设立举报箱,走村入户发放问题线索征集信函等方式积极摸排线索。建立健全线索核查、线索摸排和处理、线索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线索摸排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县各镇和各成员单位共受理各类线索665条,公安机关共摸排受理涉黑涉恶线索123条。坚持把扫黑除恶十个方面中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毁财、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九类涉黑涉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使全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大力整治行业乱象。按照《关于在全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的意见》要求,县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水利局等单位积极整顿涉及土地、校园周边环境和河道挖沙等行为,在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镇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够有力。调研反映出,有的镇和部门还没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放到应有的政治高度来抓,压力传导不够,工作合力不足。有的镇和部门及村组“雷声大雨点小”,宣传声势浩大,缺少实质性进展,扫黑除恶“斗争”精神不强,“不愿斗争”、“不敢斗争”一定程度存在。工作机制不健全,案件交办、案件线索举报保密保护、基层村组干部联审工作制度机制上还需完善。

二是群众发动不充分,对重点人群、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不到位。尽管做了大量宣传工作,但还存在宣传缺少针对性、有效性等问题,没有起到消除群众思想顾虑的效果。部分群众不敢言、不愿说,有的群众“怕扫黑除恶是一阵风,事后‘老样子’”;
有的“怕‘染事’,担心遭打击报复”;
有的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举报线索难以查证等,使宣传工作效果打了折扣。

三是对问题掌握不够到位,案件摸排线索质量不高。前期,公安等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摸排了许多线索,但从受理情况看,大多是反映一般性矛盾纠纷的乱象,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较少,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上访等方面的典型问题掌握排查不到位,有的问题直到上级转办下来才发现,造成工作被动。从调研中群众说的“秃子头上明摆的事,都知道的不去查,还叫人举报啥哩”、“我看得给上面人反映才能起作用”等话语,反映出线索摸排的方式方法需要改进,摸排工作还不到位,有的存在“回避”问题的思想,排查工作还有盲区,特别是弱势群众的工作还没有做扎实。

四是打击力度还不够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成效不明显。一方面,受线索摸排质量的影响,在深挖严打上还需下功夫。另一方面,扫黑除恶工作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差距。有群众说“我看有的恶人歪娃的气势现在是被扫黑镇住了,但人家的事‘洋火’着哩。”也有群众说“我看那些放高利贷的开的好车,欺人很,咋没事呢,得是谁护着哩?”这些老百姓的话,反映出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力度不够大。思想上有顾虑,“断腕”勇气不足,不敢碰硬,不愿深挖,效果不明显。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仍需加强,行业监管、治安管理、重点治理还存在薄弱点。

三、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责任,健全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始终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就在身边。”各级各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省市相关文件和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有关要求抓好落实。各镇、各部门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树立“一盘棋”思想,对照目标,增强合力,将工作压力传导到位,将职责任务夯实到位,将各项工作推进到位。县镇和部门“一把手”要签订工作“承诺书”,把扫黑除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责任,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案件线索联审办理、举报保密保护、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同向发力,保障有力,有序推进。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科学指导,提高应对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解决好认识不到位、传导压力不够有力、斗争精神不强等问题,必要时进行问责。

二是有效发动,深挖线索。在现有摸排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到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中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宣传案件线索举报保密保护工作制度和纪律,打消顾虑,为群众撑腰。采取群众容易明白,便于参与的方式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识,有效有力发动,提高线索质量。关注重点人群、重点人口、重点领域和薄弱基层组织、家族宗族势力等,认真摸排、发现有价值线索,依法依规受理。对属于黑恶线索的要依法及时侦办,属于矛盾纠纷的要妥善处理,及时化解。

三是坚持严打,靶向发力。认真落实“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要求,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强化线索摸排,加大案件侦办移送审理力度,依法从严审判,扩大工作战果,赢得群众满意。围绕扫黑除恶十个方面九类涉黑涉恶犯罪打击重点,在深挖彻查的基础上,将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有机结合,既要绝不手软扫黑,也要勇于刀刃向内打伞,对于充当软保护的务必问责,将扫黑除恶工作推向深入,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齐抓共管,强化综治。坚持扫黑除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建立联合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抓扫黑除恶同时,同步推进治理行业乱象,严厉打击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整治活动,大力治理群众反映的治安管理、超限超载、乱挖乱采、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的问题,实现各方面工作整体推进、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