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双包一解”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根据省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咸阳市2020年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双包一解”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咸营商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为在全社会营造重商、亲商、尊商、爱商、护商的投资环境,全力推进实体经济优化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走访范围

42户规模以上企业、22个重点项目、68个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二、走访方式

按照全面覆盖的原则,实行县级领导、县级部门、负责同志分包责任制。其中:县级领导包抓规模以上企业及重点项目、县级部门包抓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走访全程运用“互联网+”大走访平台,对包抓项目企业进行“数字化”实地走访。

三、工作重点

(一)收集整理存在问题。重点收集企业及项目在开办和注销、施工许可证办理、水电气暖接入、不动产登记办理、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8个方面涉及政府行政行为的投诉问题和意见建议,以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策落地落实、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便民服务等方面的投诉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集中梳理研究,明确任务、责任人,把问题分类包到人到部门,主动服务,限时办结,同时将走访记录及收集问题录入“互联网+”大走访平台。

(二)切实解决企业存在问题。走访包抓领导、部门要全面摸清困扰重点项目、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办法,对能现场协调解决的要立即予以协调解决;
对一些复杂疑难问题、因政策所限暂时不能满足企业及多次反映的问题,要耐心作出解释说明;
对超过规定时限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尽快研究解决并进入督办程序由县营商办负责追踪跟进。

(三)开展全程“数字化”走访。充分运用营商环境“互联网+”大走访平台开展全程数字化走访,实现走访轨迹实时监测,诉求问题分类提交、办理结果一键评价,办件数据自动分析的全流程网络化管理。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充分发挥平台不见面、零接触的优势,采取线上走访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摸清企业需求,解决存在问题,全力助推复工复产、达产达效。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走访活动从2020年6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数据录入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

县营商办负责在“互联网+”大走访平台内录入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包抓项目企业信息。各部门要制定印发本部门营商环境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二)走访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日——12月20日)

严格按照走访活动安排,县级领导和部门包抓领导每月至少深入项目及企业1次,市营商办将通过“互联网+”大走访平台对全市大走访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管理。

(三)总结报告阶段(2020年12月20日——12月31日)

大走访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形成客观、详实、全面的总结报告。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抓住关键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制约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瓶颈,重点梳理涉企政策落实、政务服务改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推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报县营商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把巩固深化大走访活动作为争创“零投诉”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坚持领导挂帅,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走访方案,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认真落实“一个领导联系到底、一人一企帮办到底、一个问题解决到底”要求,按照“一对一包抓”原则,主动深入项目企业,了解困难问题,解决企业关切,做好服务保障,对包抓项目和企业,明确一名县级以上领导牵头包抓、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具体负责,结合项目企业需求,做到“代办墙外事、帮办墙内事”。

(二)聚焦共性问题,建立解决机制。县营商办根据诉求问题进行大数据分析,将普遍性问题按类型、领域进行汇总归类,对于情况较复杂且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县营商办、县政府督查室及责任单位牵头,实行月联席会议制度,由县营商办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于情况特别复杂、涉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由县营商办负责组织开展专题调研,30个工作日内提出建议,由分管副县长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

(三)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走访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作风,带着真情进企业、入项目,摸实情、解难题,转作风、促发展。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要求,严肃走访工作纪律,及时准确在平台中录入企业信息、走访记录、电子台账等各项数据,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县营商办联合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抽查各相关部门走访率和办件率,县营商办每月进行排名,挂牌督办并进行通报。同时将大走访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大走访”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