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为新中国绘制建国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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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是中国近代以来伟大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是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面貌的一代伟人。他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开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振兴,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幸福,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了彪炳史册的贡献。他以毕生奋斗,领导党和人民找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正确道路,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为古老的中国赶上时代发展潮流、阔步走向繁荣昌盛,创造了根本前提,奠定了坚实基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的历史掀开了新的一页。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浴血奋战28年,终于赢得乾坤翻覆,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新中国的主要缔造者,站在天安门城楼上的毛泽东,此时此刻该是多么激动!雄关险隘,烽火硝烟,毛泽东胸中的建国蓝图何时开笔?何处落墨?晴空万里,江山如画,新中国的明天将如何描绘?答案就在历史行进的脚步声中。

新中国诞生前两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共同纲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奠基的重要文献,是新中国基本格局和发展战略的根本大法,是人民共和国建立建设的宏伟蓝图。它凝聚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的建国理想和政治抱负,凝聚了毛泽东的“中国梦”。

建立建设新中国,需要一个共同纲领

早在1940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烽烟正浓的时候,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明确提出:“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中国。”1945年中共七大时,毛泽东更明确地指出:“为着动员和统一中国人民一切抗日力量,彻底消灭日本侵略者,并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一切抗日的民主党派,迫切地需要一个互相同意的共同纲领。”

建立一个新中国,需要一个“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从一开始就承担了为新中国绘制蓝图的历史重任。毛泽东,成为这一项千古盛举的总指挥。

毛泽东首先把起草共同纲领的任务,交给了中共中央统战部。

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受命主持撰写“共同纲领”的前身——《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1948年10月27日,《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案)》形成。周恩来在西柏坡审阅修改。《纲领》主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立国思想,其基本框架大多为后来的各个共同纲领稿本所吸纳。

1948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为新华社写的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中明确宣布:1949年将要召集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新中国的成立,并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

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规定了革命在全国胜利后,党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6月30日,毛泽东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发表重要文章《论人民民主专政》。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和毛泽东的这篇文章,构成了制定《共同纲领》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实际上规划了建设新中国的蓝图。

1949年3月,中央统战部邀请在北平的民主人士举行茶会,李维汉在形势报告中说:新政协要通过一个共同纲领,这个纲领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民主阶级、各民族的联盟,这是我们的国家制度。我们的政治制度就是毛主席说的民主集中制。经济政策是十六个字,即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文化教育政策就是要发展五四以来的新文化;要争取、团结、改造旧知识分子,培养新知识分子。此外,还要制定新民主主义的民族政策、外交政策等。

领导制定新中国立国治国的根本大法——《共同纲领》,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历史性贡献。

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要确立合法地位,必须制定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为此,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中国建国前夕,组织领导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奠定了新中国立国治国的最根本的法律基础,大手笔地绘制了一幅完整而清晰的建立和建设新中国的宏伟蓝图。

毛泽东为《共同纲领》的制定呕心沥血

《共同纲领》,是毛泽东的呕心沥血之作。

1949年1月,毛泽东在河北西柏坡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讨论通过的由毛泽东起草的决议指出:“我们已经完全有把握地在全国范围内战胜国民党。”“必须召集没有反动派代表参加的以完成中国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成立,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并通过共同纲领”。

人民解放战争的全国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屹立东方,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自由解放和伟大复兴,带来了希望的曙光。毛泽东说:“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从这时起,近代世界历史上那种看不起中国人,看不起中国文化的时代应当完结了。伟大的胜利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已经复兴了并正在复兴着伟大的中国人民的文化。”

“通过共同纲领”,将为新中国绘制蓝图、奠基立业。

毛泽东亲自领导了《共同纲领》的设计制定工作。周恩来具体负责起草工作。

为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以毛泽东为主任的常务委员会之下,设立了六个小组,分别完成开国奠基的有关重大历史任务。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委会第三小组,负责起草共同纲领。周恩来为组长。

周恩来亲自执笔写了《共同纲领》初稿的全文,最初几稿的题目为《新民主主义纲领》,后改为《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之后又起草了第三稿,最后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毛泽东的政治智慧和理论成果,给“共同纲领”赋予了灵魂、精神和核心。

毛泽东的著名经典之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和《论人民民主专政》,构成了起草共同纲领的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

中国共产党人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创造,融会贯通在《共同纲领》的骨骼和血肉之中。

毛泽东自始至终关心着纲领的起草情况。8月22日,周恩来把《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送交毛泽东审阅。并附信说明:“主席,只印了50份,各人尚都未送。待你审阅后看可否能做修改的基础,然后再决定需否送政治局及有关各同志审阅。”

草案初稿共12300多字,结构组成是前面一个简短的序言,主体为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两大部分。毛泽东仔细阅读了这份初稿,并对其中的一些段落作了删改,重新改写了几段文字。据胡乔木回忆和有关档案资料,从9月3日至13日,毛泽东至少对四次草案稿、共计200余处进行了细心修改。不仅如此,他还亲自校对和督促印刷。

毛泽东对周恩来主持起草的《共同纲领》草案,作过的多次修改,写过的重要批语,许多文献资料并没有全部保存下来。仅从1949年9月的5次批语,就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毛泽东对“共同纲领”起草的关心指导和精心修改。

9月3日,他给秘书胡乔木批示:“纲领共印三十份,全部交我,希望(今晚十点)左右交来。题应是《共同纲领》。”

接着,他又给胡乔木批示:“今晚付印的纲领,请先送清样给我校对一次,然后付印。”

随即,他再给胡乔木批示:“即刻付印,一小时内交我。”

付印的是经毛泽东修改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毛泽东在标题后加上“(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初稿)”,修改的底本是九月三日付印的纲领草案铅印件。

9月6日,他给秘书胡乔木批示:“照此改正,印成小册子一千本。”

9月11日下午4时半,他给秘书胡乔木批示:“即刻印一百份,于下午八时左右送交周副主席。但不要拆版,俟起草小组修正后,再印1000份。”

当框架基本定型并第一次正式称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草案稿送到他那里以后,他立即动笔逐字、逐句、逐段修改,并在竖写的题目右侧亲笔加上“(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初稿)”的字样。

毛泽东对《纲领》草案改写了这样一段话:“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各级政府机关为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毛泽东看了《共同纲领》定稿说:“这本书大致不错,相信每一个方面都会赞成。”

经过3个月的紧张准备,9月1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毛泽东和委员126人到会。召开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准备已经完成。

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会上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对即将诞生的“共同纲领”都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刘少奇代表中国共产党指出:“即将通过的《共同纲领》是总结了中国人民在近100多年来,特别是近20多年来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的经验,而制订出来的一部人民革命建国纲领。这是目前时期全国人民的大宪章,是全国人民革命大团结的坚固的政治基础。”

张澜代表中国民主同盟指出:“将要通过的《共同纲领》确定了新中国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制度。中国今天应做的,要做的和能够做的,这个纲领都一一标举出来了。……它没有高调,它更没有空想。这真是切合实际、切合人民今天需要的《共同纲领》。”

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包括序言和总纲、政协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等七章。既明确地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又完整地规定了新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等各项政策的基本原则。

这一重要历史文献,被誉为一部中国人民的临时宪法。

大会举手表决时,坐在第一排的毛泽东右手握拳郑重地伸出,坐在他身旁的刘少奇把手臂举得高高的。全场到会的633个代表没有一人投反对票与弃权票的。大会执行主席庄严宣布:“共同纲领全体一致通过。”高举起的手臂的海洋,顿时化作海潮一样经久不息的掌声。

新华社社论称赞道:“这个会议,宣告着旧中国的永远灭亡和新中国的伟大诞生。”

中央人民政府接受《共同纲领》为中央政府施政方针

1949年9月30日,政协全体会议选出毛泽东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周恩来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会议发表了由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宣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宣告成立。“中国人民业已有了自己的中央人民政府。这个政府将遵照共同纲领在全中国境内实施人民民主专政。它将指挥人民解放军将革命战争进行到底,消灭残余敌军,解放全国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它将领导全国人民克服一切困难,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扫除旧中国留下来的贫困和愚昧,逐步地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

10月1日下午2时,毛泽东在中南海勤政殿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会议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方针。随后,毛泽东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们,分别乘车驶向天安门,沿着城楼西侧的古砖梯道拾级而上,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1949年10月1日,中国的历史揭开了崭新的一页。新时代、新纪元开始了,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人站起来了。

中国人民难以忘记,开国大典的时候,毛泽东主席率领党政军群负责人和各界知名人士,云集北京天安门。他用具有鲜明特色的湖南湘潭口音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军乐队奏响《东方红》乐曲,天安门广场上火树银花,人群鼎沸,载歌载舞,欢声雷动。中华民族的历史掀开了崭新的篇章。

开国之后,全党全国的中心工作,迅速由革命军事斗争转入经济社会建设。

毛泽东谆谆告诫全党同志: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新中国一系列建国原则和大政方针,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挥了长远的基础保障作用。

毛泽东的思想贯穿在《共同纲领》中

毛泽东是一位伟大的战略家。从抗日战争时期始,他在领导人民革命的实践中挥笔著雄文,写下了许多理论著作,高瞻远瞩,对革命的前途和新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诸方面均有精到的论述和展望。这些思想都贯穿在《共同纲领》中。

新的国体和政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纲领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就提出,要“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提出“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共同纲领》在总纲中则这样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关于新中国的政体,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提出“民主集中制”原则。《共同纲领》对政体的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由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就作为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定下来。

同国体、政体相适应的,还有适合中国特点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写入《共同纲领》。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强调了中国共产党与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方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为新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种从中国革命历史发展中产生出来的、适合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需要的新型政党制度,在新中国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概括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它的政体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在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制度完整、系统地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共同纲领”确定了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筹建新中国、制定《共同纲领》的时候,在民族政策方面,有一个突出问题摆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领导人面前,需要他们拿出大智慧、大胆略作出史无前例的大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实行“民族自决”,还是“民族自治”?革命导师列宁,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都提出过“民族自决”的口号,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也曾经赞同过这个口号。《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论联合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都是主张尊重民族自决权,“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但是,当形势已经发生根本变化时,是继续旧政策,还是采取适应新形势的新政策?在起草《共同纲领》的时候,毛泽东提出:要考虑到底是搞联邦制,还是搞统一共和国,实行少数民族地区自治。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原理,结合中国的国情,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实行联邦制,最终确定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入《共同纲领》,成为新中国的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构成和经济制度,毛泽东早已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著作中从原则上作了阐明。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突出强调,中国经济还处在落后状态,现代性的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这是党制定经济政策最根本的依据,“这也是在中国革命的时期内和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

从这个基本点出发,《共同纲领》在第四章经济政策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人民共和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主要物质基础和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合作社经济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整个人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上述基本经济方针,对于新中国成立后不断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工业这部分生产力,逐渐扩大现代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奠定物质技术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种与新中国创建初期状况相适应的国家政治体制,对于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稳定社会,保护和扶植先进的生产关系,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前后,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告等重要文献里,多次提出要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和一切国家建立外交关系。这些原则,也写入《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制定共同纲领时,在“总纲”第1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自由的国家和人民。首先是联合苏联、各人民民主国家和各被压迫民族,站在国际和平民主阵营方面,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以保障世界的持久和平。”这一外交方针赢得了世界各国人民的赞扬和支持。

《共同纲领》的这些外交政策方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后,同世界各国进行建交谈判所遵循的指导原则。这些,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奠定了基础,奠定了人民中国的东方大国的国际地位。

毛泽东认定《共同纲领》为“根本大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民族人民共同制定的建国纲领,是全国人民在一定时期内共同奋斗的目标和统一行动的准则。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重要的光辉文献。

《共同纲领》颁布后,毛泽东对纲领的实施也十分重视。他在1950年6月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开会词中指出:“我们有伟大正确的共同纲领以为检查工作讨论问题的准则。共同纲领必须充分地付之实行,这是我们国家现时的根本大法。”在致闭幕辞时毛泽东又指出:“要达到巩固革命统一战线的目的,必须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时所用的标准,主要是我们现时的根本大法即《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成果,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形式;为新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标志性的开端,成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础。

(责编 肖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