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统筹推进全局性工作为立足点,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实践;
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切入点,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以防控化解各类风险源为出发点,全面推行“枫桥经验”泾阳模式;
以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为着力点,完善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机制;
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为关键点,构建严格依法行政体系;
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要为落脚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将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内化为思想觉悟、转化为思维方法、细化为思路举措,将学习成果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县实践中。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承担起组织宣传、服务群众的职责。

2、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战斗性。结合运用红色文化资源,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抓好经常性党性教育,把学习教育、活动实践和业务工作等内容融入党的组织生活全过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

二、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

3、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精神,整体谋划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相互贯通、衔接配套。

4、确保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细化形成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相应责任单位,及时沟通各方面法治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中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推进依法行政科学规范

5、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不断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为。严格制定切实可行的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检查指导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理顺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明确制定主体,督促其进行法治审核,备案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审核管理,加大文件清理力度,及时予以公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组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研判力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文书管理、公开案件结果,降低诉讼风险。

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严格“三项制度”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单,强化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促进规范文明执法,使法治建设成为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四、不断加强司法所建设

7、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所目标考评机制和人员管理制度,有效延伸局机关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强化职能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梳理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纪律。将各项职能逐项分解到司法所,具体工作落实到承办责任人,确保司法所工作不留空白。

8、组织开展“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力争组织机构、人员队伍、体制机制、基础设施、经费保障、职能发挥等六个方面达到要求。

9、推动司法所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司法所人员参加法学专业学历教育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五、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0、强化普法考核。认真开展全县“七五”普法验收工作,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精心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11、狠抓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健全全面普法体制机制,制定实施学法用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目录,全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大力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开展“法律进校园”法治宣传,构建学习、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格局;
深化农村法治教育,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1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3、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和宣传周活动,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14、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建成一批有特色的镇级法治一条街和村级法治广场,继续抓好“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校园”、“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等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

15、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司法所、各级调解组织积极性。建立律师调解组织、律师调解员信息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调解,鼓励创建个人调解室,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在原有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基础上,选任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登记为专职调解员,并对调委会成员、调解员及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建立律师、个人调解工作室,深化人民调解工作。

16、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抓好人民调解基层组织建设和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构建一站式多元化解纷机制。加快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及时完成调解案件的录入和上报,实现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17、推广“枫桥经验”泾阳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泾阳模式,加大人民调解员与警务辅助人员(联调员、联防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积极探索调防结合模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七、强化特殊人群管控体系

18、推进非监禁刑罚执行规范化。全面落实分级管理制度,确保与重点监管对象定期见面,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始终处于有效监管范围。建立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期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提升管理等级,防止脱管失控。进一步落实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宣告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逐步建立标准规范的执法和教育管理工作体系。认真总结延伸用警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矫正中心警务室谈话回访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19、建立教育矫正工作机制。依托新航讲堂平台,开展集中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各不少于8小时的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推进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标准化建设,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规范心理咨询室功能设置和设施配备,配齐心理咨询师工作力量,对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正。加大与民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政策,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低保、临时救助、就业安置等方面的问题,协调解决个案帮扶。加大社区矫正队伍教育培训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普遍接受一次集中培训。

20、做实做细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加强与监狱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远程探视等事宜,做好监狱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细做实服刑在教人员和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比对和核查工作,基本信息核查率需达到98%以上,回执率达到100%,确保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加强安置帮教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指导各司法所提高平台录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数据库运行科学、规范、严密。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台帐,规范安置、帮扶、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共同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21、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融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一体的泾阳县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重点抓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每周一次电话沟通,每月实地服务一次,每半年至少一次法治讲座,每年至少一次“法律体检”)。以“十佳律师”评选为契机,抓实考核评估、抓实督促提醒,为群众提供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22、实行公证预约便民模式。做好电话咨询工作,通过预约公证服务,积极引导群众“网上办”、“少跑路”等灵活方式开展公证服务。开启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紧急公证事项加急服务,优先办理,对老弱病残人士提供预约公证服务,提前与当事人联系并告知所需材料。

23、打造法律援助工作优质品牌。扩大援助范围,对特殊群众畅通“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20件。深化法律援助公益品牌推广活动,运用新媒体加大法律援助制度,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推进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举办妇女法律知识讲座,走进特殊学校,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权益。

24、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律师、法律工作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律从业者政治素养和职业素养。

九、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25、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集中力量全面完成剩余脱贫任务,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突出双业增收,壮大集体经济,延长产业链条,促进贫困户增产增收。继续完善“扶志六个一”工作法,深入开展扶贫扶志巡回宣讲和道德讲堂,增强脱贫攻坚信心和决心。

26、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格按照“再学习一遍、再动员一遍、再部署一遍”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站位,主动认领责任,切实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开展“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将宣传触角向纵深延伸,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培训工作,坚持律师代理涉黑恶案件报备登记、派员旁听制度,进一步做好行业监督。继续做好涉黑恶案件当事人法律援助工作。对受黑恶势力侵害的弱势群体,做到应援尽援。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阻断其与涉黑恶犯罪人员的接触,防止重新犯罪。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工作,强化矛盾摸排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27、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落实关于助力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牵头股室。牢牢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地见效。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三不直接分管”制、严格落实“三负责”制,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着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

29、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30、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落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笃用、常学常新。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树立正确导向,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尽职履责。鼓励股室之间业务交流、系统干部个人自学,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技能。

31、淬炼高效团结队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又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做到分工不分家。党组成员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层层压紧、上下互动,形成高效团结的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