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纪委:用好考核“指挥棒”,推动高质量发展

汾阳市纪委监委发挥年度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研究细化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规范化建设年”“以案促改深化年”“素质能力提升年”建设以及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工作成效进行了责任考评,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考核体系,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对标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及时制定出台《乡镇(街道)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积分制考核办法(试行)》,将履职考核细化为七个方面,按常规性、创新性、综合性分别占70%、10%、20%的比例进行全面考核。同时把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引领纪检监察干部在重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基础上,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大会

强化考核重点,实现高质量发展

将案件查办、以案促改取得成效作为考核重点,把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以考核、考评机制落实压紧压实案件办理责任。年度考核中,市纪委监委将各部门是否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否精准有效督促涉案单位进行整改,是否及时督促联系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通过“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地、治理一方”效果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要指针。

深化“以案促改”,全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结果运用,注重导向引领

市纪委常委会深入研究激励机制建设,通过以绩效考评结果为标准,作为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让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勇于创新、干出成绩的纪检监察干部得到重用。2020年以来,已对外交流提拔干部4名、内部交流提拔9名,考评机制得到有效运用。

市纪委监委班子会议研究部署考核工作

供稿: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