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有关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对任职岗位和履职情况的监督约束,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署安排到位

贯彻实施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是人事工作的重中之重,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维护选人用人公平公正的重要抓手,领会精神实质,始终把学习和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推动规定要求落地生根,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履职行为。

二、精心组织,积极组织学习

我局结合实际,及时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政策,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并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纪律意识,严格自律,避免触碰红线,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三、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规定

我局按照规定精神,精准把握,认真自查。在岗位回避方面,我局事业单位在编20人,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岗位回避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现象。在履职回避方面,我局在考试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等系列履职活动中严格按照规定回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这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干部任用制度,确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在我局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