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

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建立镇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1.2.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县水利局统筹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应急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1.2.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礼泉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4.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4.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饮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4.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饮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饮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1.4.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饮水水源枯竭;

1.4.5其它原因导致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1.4.6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2基本情况

2.1礼泉县自然概况

礼泉县位于东经108度17分40秒-108度41分46秒和北纬34度20分50-34度50分02秒之间,东邻泾阳,西邻乾县,南与兴平、咸阳相连,北与淳化、永寿接壤。礼泉县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2.96摄氏度,无霜214天,年平均降水量537-546平方毫米。海拔在402-1467米之间,北山南塬,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冷暖适中,自然环境十分优越。地势西北高而东南低,呈阶梯型跌落,分山、塬、川三种地貌。北部属丘陵沟壑区,内有五峰山(海拔1467米)九嵕山、朝阳山和方山等,由西向东走向,绵延40余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4%。北部山区又有30万亩天然草场,待开发的荒山、荒坡、荒沟面积8万亩,土层深厚,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是苹果最佳适生区。中部是黄土丘陵区,海拔在580-850米之间,占全县总面积16%,南部属黄土台原区,海拔在450-560米之间,为川原平地,占全县总面积50%。县内主要河流有泾河、泔河、小河与泥河,可利用的水面积5000亩,水能资源100万千瓦,地下水补给量1.2亿立方米。北部山区土层深厚,海拔高,温差大,是得天独厚的苹果优生区,并有森林4.1万亩,天然草场30万亩;
中部九嵕山系矿藏丰富,现已探明,石灰石贮藏量达10亿立方米,大理石贮藏量100万立方米,出于石灰岩底层的富锶矿泉水,天然纯净,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
南部平原土地肥沃,为宝鸡峡灌区,渠井双保险,灌溉方便,盛产苹果、酥梨、御桃等。

礼泉物华天宝,资源富集。全县拥有耕地85万亩,可利用水面500亩,水能资源100万千瓦,地下水补给量1.2亿立方米,北部山区土层深厚,海拨高,温差大,是苹果最佳适生区,并有森林4.1万亩,天然草场30万亩;
中部山系矿产丰富,已探明石灰贮量10亿立方米,大理石贮量100万立方米,出于石灰岩底层的富锶矿泉水,天纯净,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
南部平原土壤肥沃,灌溉方便。

2.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

我县从2005年开展农村饮水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管网延伸,截至目前全县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2处,解决了45.51万人的饮水问题,其中万人以上饮水安全工程17处,解决了全县37.95万人,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83.39%,千人至万人饮水安全工程32处,解决了全县6.90万人,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15.17%,千人以下饮水安全工程13处,解决了全县0.66万人,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1.44%,日供水量30599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99%,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

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分为县级管理和镇、村级管理的方式,其中由县级管理单位礼泉县农村供水管理中心管理的饮水安全工程有22处,由镇政府、村委会管理的饮水安全工程有40处,经营管理方式是工程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产权移交,资产属集体所有,镇村供水工程由供水中心监管。

3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体系

成立礼泉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水利的副县长担任,县水利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礼泉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县气象局、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各镇(办)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镇长任总指挥,各村主任任成员。

3.2饮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县政府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县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卫健、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3.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负责农村饮水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
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
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
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统筹组织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救援,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和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等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
负责应急抢险队伍的组建;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及工作方案,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及时安排下拨;
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因农业面源污染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因林业面源污染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县住建局:负责应急搬迁、开挖等协调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礼泉分局:负责做好县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制止向河流、水塘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正常和各类预警情况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核、批复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群众维稳工作,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抢险物资车辆和突发事故受灾群众救护车辆的道路通行。

县电力局: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

县电信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的通信网络建设与维护,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无阻。

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的学校师生饮用水情况收集,做好学校师生应对饮水突发性数据的相关工作。

3.2.4专家组职责

指挥部专家组由县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健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指挥部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受指挥部的指派,对各镇(办)村给予技术支持。

3.2.5各镇(办)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镇(办)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镇(办)范围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镇(办)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
掌握本镇(办)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指挥、协调本镇(办)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6供水管理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县政府的应急预案,供水管理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饮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明确水量不足、管网爆管、水源遭受污染等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4.1.1信息监测和收集:

监测单位及报告制度:县水利局负责礼泉县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礼泉县内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供水管理单位、群众发现饮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4.1.2信息报告

农村饮水安全组织机构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

4.1.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各镇(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4.2预警

4.2.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及以上饮水不安全;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2万(不含)人饮水不安全;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不含)人饮水不安全;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不含)人饮水不安全。

4.2.2预警发布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同时上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镇(办)政府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Ⅲ级预警由镇(办)政府研判,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批准,以镇(办)政府名义向全镇发布预警公告。Ⅳ级预警由镇(办)政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指挥机构研判,由受灾地所在镇(办)政府发布预警公告。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供水管理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先进行处理;
各镇(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县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镇(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饮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应急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5.2Ⅰ、Ⅱ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2万人及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当发生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1~2万(不含)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5.2.1工作会商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Ⅰ级、Ⅱ级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召集,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礼泉分局等部门参加。Ⅰ级邀请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宣布进入特大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后应实施的临时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调动县有关职能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应急送水;
Ⅱ级由上述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会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地区应急饮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

5.2.2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镇(办)和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下派工作队,督促指导有关镇(办)的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发生Ⅰ级事件时,有关镇(办)的应急指挥部要派出工作组,协调配合县级工作队和村组干群一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发生Ⅱ级事件时,有关镇(办)的应急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队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2.3部门联动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镇(办)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地饮用水供应。

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报告。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力量,维护饮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饮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等事件的发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和工程计划编制。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

县民政局牵头深入受灾区,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并向省、市申请救灾资金。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的补助;
会同县水利局向市申请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资金。

县卫健局及事故发生地医疗部门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县融媒体中心适时报道有关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2.4方案启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2.5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配给和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动员有关部门和镇(办)政府、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去。

5.3Ⅲ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5~1万(不含)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5.3.1工作会商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由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组织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礼泉分局等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展及各项应对措施进行会商。

5.3.2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会议,组织有关镇(办)和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同时,下派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导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镇村开展恢复工作。

有关镇(办)的应急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3.3部门联动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镇(办)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事件发生地人畜饮水供应。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和恢复重建费用,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及恢复重建工程费用。

5.3.4方案启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3.5宣传动员

新闻媒体应适时报道事件处置有关情况。

由县应急指挥部动员有关部门和镇(办)政府、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5.4Ⅳ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万(不含)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5.4.1工作会商

镇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

县应急指挥部一般不组织正式的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会商,必要时由县农村饮水安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5.4.2工作部署

镇村应急指挥部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镇村应急指挥部负责备用水源调度工作,必要时启用本镇(办)村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供水管理单位应立即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应急指挥部报县应急指挥部备案。

5.4.3部门联动

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镇(办)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团结协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4.4方案启动

镇(办)应急指挥部研判后报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4.5宣传动员

有关镇(办)政府、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6保障措施

各镇(办)要尽快成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6.1资金保障

县财政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镇(办)根据实际拿出与县财政相应的配套资金,列入本镇(办)年度财政预算。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向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6.2物资保障

县消防、市生态环境局礼泉分局、公安、交通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6.3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集中饮水安全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县城从泔河水库调水,各镇(办)村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距离最近的水库调水。

6.4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消防、公安、交通、市生态环境局礼泉分局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饮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6.5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6.6治安保障

当地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7后期处置

7.1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供水管理单位和事发地的镇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向县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县应急指挥部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7.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健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政府、镇(办)政府、有关部门对参加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