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开展,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启动以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关于启动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学习,提升认识,依法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先后受理国有资产保护、土地资源、空气污染、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件,立案5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件;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已判决;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正在审理。工作中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思想重视。县检察院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深刻认识开展公益诉讼对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意义,统一了思想。工作中,县检察院按照县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同时,坚持将公益诉讼作为全院的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研究推进措施,抓紧任务落实,促进了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聚焦民生。重点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依法监督,维护公益。一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攻坚战”行动,监督恢复生态环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司法保护,办理超市售卖无生产标识食品案1件,提起销售疑似有毒有害的土豆粉、凉粉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三是积极开展疫苗检查专项活动、“散、乱、污”企业整治活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促进了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三)注重创新。从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和落实全程监督入手,制定了《检察建议工作办法》,积极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工作方式。由检察长公开宣告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公开承诺,彰显了检察建议的刚性效果。这一做法被咸阳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公益诉讼制度的全面施行,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全力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尤其要增强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广泛支持参与公益诉讼工作。但目前,我县在公益诉讼宣传工作中,仅依靠县检察院一家之力进行宣传,内宣多、外宣少,群众的知晓率不高,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内容不甚了解,推动公益诉讼向深入开展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

(二)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一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审批流程复杂,需要时间较长,还做不到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第一时间得到制止,在防止污染违法、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等问题上没有做到及时有效。二是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没有完全建立,现有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也仅处于浅层次。三是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还需要进一步严格要求,案件证据归档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标准和要求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部分部门配合不到位。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行政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至关重要。调研中发现,部分单位和个人对公益诉讼制度认识还不到位,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性质认识存在偏差,工作不积极、不到位。

三、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加大公益诉讼相关知识培训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重大节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益诉讼工作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做到认识到位,支持到位。县检察院要进一步增强对公益诉讼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扎实开展。

(二)要着力完善公益诉讼工作相关机制体制。完善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机制,以联席会议、案件双向咨询、协助调查等方式加强沟通,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努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等制度。建立与法院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公益诉讼相关制度建设,搞好案件管辖、证据规则等实务问题研究,保障公益诉讼执行效果,维护审判公正和司法权威。

(三)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检察院要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要加强与县监察委员会的沟通协调,从诸多违纪违法案件中,寻找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公益诉讼工作,自觉支持和配合县检察院开展工作,履行法定职责,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依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不断增强公益诉讼工作实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检察办案能力建设。加强检察官法律素养、政治品格与道德涵养等方面的培养,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的法律价值判断能力。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组织建设,针对专业知识缺乏和素质能力不足的短板,采取专题研讨、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强化业务学习和实务素养培养,创新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