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专项整治乡村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县司法局从健全乡村依法治理机制、提升法治乡村治理效能两个方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任务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二、推进法治乡镇建设

1、健全乡村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组建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领域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在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最大程度增大法治乡村建设创建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农业宣传力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集中整治乡村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

2、提升法治乡村治理效能。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三、步骤安排

(一)深入开展摸排核查(2020年7月上旬)。

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围绕新时代乡村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乱象摸排,发现乡村治理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梳理建立台帐,制定整治时间表、任务图,并将有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二)强力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7月中旬至8月底)。如有摸排发现的问题,结合前期工作基础,加强系统安排部署、强化上下联动,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对问题需紧盯不放过、综合采取各类措施开展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整治成果(2020年9月)。县司法局要立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将专项整治与本行业领域推进乡村治理、促进长效常治有机结合,探索形成好的经验做法,一以贯之抓好落实,实现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重要意义,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工作联动。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县司法局按照自身职责,强化政策保障和资源、力量配备,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成果总结。县司法局将第一时间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明确联系科室及联系人,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