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以考核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山西日报讯 10月中旬,河津市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出台《河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对全市53家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构建科学规范的营商环境考核体制机制。

《实施办法》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考核涉及的12个一级评价指标,山西省营商环境考核涉及的18个一级评价指标、87个二级评价指标,结合河津实际,制定出125个具体考核指标。考核由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委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或第三方机构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最终核查认定的考核指标数据,计算考核指标得分,结合整改落实情况,确定“红黑榜”榜单。

考核结果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考核对象根据“红黑榜”指出问题,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考核结果将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