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然资源局工作总结

2020年,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泰和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咬定目标,担当实干,坚定不移推动2020年工作亮点纷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泰和县自然资源系统以“五型”政府机关建设为统揽,紧抓工作重点,全力聚焦“五大战役”、“四大机制”、“三大领域”、“两大体系”、“一条主线”,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凝心聚力,精心谋划,打好“五大战役”

打好用地服务保障攻坚战。一是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动对接项目需求,明晰用地选址,跟踪项目进展,确保了我县83个涉及工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2020年共组织报批国有建设用地五个批次,面积1020.454亩,为四个一般批次和一个单独选址批次(昌吉赣站后项目),其中一般批次2个和单独选址批次已获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面积503.2亩;
其余2个一般批次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办公会。为g105国道改线、春浮园田园综合体、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国电投浪川风电一期、二期、g45大广高速改扩建(泰和段)等6个纳入省级以上单独选址的重点项目解决用地需求,获批准直接配置用地计划指标3664.91亩。同时已组织向上报批村庄用地批次一个,面积134.58亩,待市自然资源局核准批复。二是全面加大土地供应力度。2020年共组织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1宗,面积716.27亩,成交价款共计13.84亿元(其中:拍卖出让经营性用地11宗,面积464.8亩,成交价款13.64亿元;
挂牌出让工业用地10宗,面积251.47亩,成交价款0.2亿元)。

打好节约集约用地攻坚战。一是持续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消化专项行动。2020年年初,我县批而未用土地总面积5145.8亩,已完成消化批而未用土地1294.71亩,消化周期由年初的2.69年下降至2年,位居全市最低。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宗,面积276.74亩。二是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2020年共处置2009-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228.02亩,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的162.98%。三是扎实推进“节地增效”行动。积极探索工业“标准地”供应,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泰和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2020年已完成3宗工业“标准地”挂牌出让,面积78.16亩,完成市自然资源局考核要求。

打好土地开发整理攻坚战。一是全力以赴推进土地开发项目建设。不断补充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今年已完成验收的土地开发项目2个,新增耕地2030.2亩,已报备面积1784亩;
2019年土地开发项目已竣工,项目总投资额1469万元,建设总规模为2836.8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367.6亩。目前已完成县级初验,预计2021年1月完成市级终验。二是全力以赴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规模6985.8亩(其中村庄整治4339.35亩、水土流失治理2646.45亩),总投资2407.31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6月份完成了验收报备。

打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攻坚战。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创新开展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信息网格化管理,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监管,形成关口前移、触角延伸、重心下沉的工作格局。2020年全县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5宗,面积1.33亩。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发送《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告知函》39份。二是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0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46起(其中:土地类案件2起,涉及面积约8亩;
矿产类案件6起,涉及普通建筑用砂岩、粉砂质页岩等矿产资源28.3万吨;
规划建设类案件38起,涉及建筑面积11.18万㎡),已结案12宗,涉及土地面积3.2亩、矿产资源0.32万吨、建筑面积约1.38万㎡,收取罚没款216.38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用地、用矿和建设行为。三是加大卫片执法力度。印发了《泰和县202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扎实推进2019年度卫片和2020年1至3季度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图斑共计825个(其中:土地执法监测图斑824个,面积7903亩;
矿产执法图斑1个,涉及矿企1家)。经核查,发现违法违规图斑13个,向涉及到的6个乡镇场送达了整改告知函。13宗违法违规图斑中:4宗立案查处并整改到位,1宗复耕复种到位,其他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四是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两违”强拆工作,拆除违法用地26宗,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040.57㎡。五是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回头查”、“深入查”行动。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复耕整改到位。南京督察局下发的1个疑似“大棚房”问题图斑,通过现场核实,图斑位于南溪乡南源村,属村民李某建养牛场硬化的部分土地,不属于“大棚房”问题。六是扎实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工作。2020年全力协调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县内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摸排。摸排发现罗某在白凤公园(省级森林公园)内,以设施农用地为幌子改变用途建设两栋类似别墅的建筑物。通过多次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后,当事人主动拆除了该违法建筑,消除了违法用地状态。目前,我县未发现违建别墅情况。七是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先后召开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和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调度会。印发了《泰和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制作了一千余份宣传海报和宣传漫画并下发至各乡镇场进行张贴。会同招投标选定的技术单位,完成了对省厅及部里下发的2.66万个图斑全面摸排。八是扎实做好土地例行督察迎检工作。2020年11月,南京督察局下沉我县进行土地例行督察,下发我县实地核查图斑共计475个(其中:土地执法监测图斑471个、面积5571.81亩;
疑似“大棚房”问题图斑1个、面积1.91亩;
7月3日以来疑似占耕地建房图斑3个、面积36.3亩),我局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对问题图斑逐一核查、逐项整改、逐一举证,较好地完成了土地例行督察迎检工作。目前,我局按照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督促协调相关部门逐项逐个对问题进行整改:涉及泰和县现代农业蔬菜棚问题已补办设施农用地手续;
涉及苑前敬老院问题已立案查处,并已向市局申报农转用手续;
涉及澄明路问题已向省厅提交用地报批材料。

打好地灾防治攻坚战。一是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印发了年度地灾防治方案,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地灾防治工作上情能下达、下情有上报,多次派出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指导。2020年共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150余次,向地灾隐患点责任人和监测人发送预警预报气象信息和防灾小知识4.5万余条,实现了零伤亡、零事故。二是扎实推进地灾隐患点治理。2020年累计争取中央资金626万元,用于万合镇陂溪小学等4个地灾隐患点治理。第一期澄江镇东门一组、老营盘镇竹山村竹山组等2个地灾隐患点治理项目已获县政府批准实施,目前已开工建设。第二期万合镇陂溪小学等2个地灾隐患点治理项目正处于财政评审阶段。

(二)注重实效,树牢形象,完善“四大机制”

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一是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完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层层分解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水田等优质耕地资源,确保全县81.23万亩耕地、69.91万亩基本农田质量不降、数量不减。二是积极开展增减挂钩项目清查整改。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了历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清查整改工作。清查整改围绕项目立项、复垦实施、竣工验收、落实耕种、后期管护等内容,采取实地核查与数据库对比的相结合方式进行。经核查整改,我县历年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面积共计2872.7亩,已使用挂钩指标面积合计2791.22亩,结余可用指标80.5亩。目前已根据省厅核查反馈意见完成了修改,并将清查成果提交至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三是积极开展耕地保护督察整改。针对耕地保护督察发现我县在规划审批、新增建设违法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批而未用消化等方面存在问题,我局积极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按要求逐问题、逐地块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已经南京督察局审核认定通过。

完善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认真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建立矿山、监管责任人一对一管理制度,坚持对矿山企业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全覆盖巡查。在企业复工复产、全国“两会”和重大节日期间,严密组织开展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矿山企业整改到位。二是认真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我县赣江沿线各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获得省政府下拨的中央奖补资金470万元。项目涉及10个废弃露天矿山,面积756亩,已完成县级初验和市级终验。三是认真开展矿山储量监管工作。全面建立了矿山管理台账,及时做好矿山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按要求做好年度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提前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建立健全采矿权延续联审联批制度,制订了《泰和县采矿权有偿处置联审联批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共收取征缴矿业权收益金1300余万元。四是认真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指导矿山企业开展规范化建设,督促矿企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对矿企植树复绿情况组织了专项督查,矿山企业植树复绿面积达500余亩。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小龙钨业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是我县今年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目前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和小龙钨业绿色矿山建设均已通过了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五是认真开展矿山开发和砖瓦窑整治专项行动。呈请县政府印发了《泰和县砖瓦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方案明确了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的机砖厂老窑体、工棚等建筑物必须实施“两断三清”。联合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多次开展矿山开发综合整治行动,报请县政府批准关闭矿山企业14家,清理沿溪、泰垦境内青砖窑6座,实施关闭矿山强制断电4家。

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一是全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召开自然资源领域乱点乱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题部署会6次、工作推进调度会14次,先后制定了《泰和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泰和县自然资源系统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四书一函”作为本行业领域集中整治为切入口,积极与纪检监察、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协查、反馈信息,有效整治行业乱象。收到纪委监委等部门发来的“四书一函”7件(其中公安风险提示函4件、检察建议书3件),内容涉及土地纠纷、收取矿企保护费、非法采矿等方面,均已调查处理并回复。二是全面深挖涉黑涉土涉矿问题线索。紧盯自然资源领域乱点乱象问题,对照自然资源领域“10个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6方面新动向”,通过实地调查、发动群众、张贴监督举报公告等形式,深入查找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乱点、乱象,建立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六清”攻坚行动。围绕自然资源各重点领域,制定印发了专项工作方案,全域开展非法取土、征地拆迁、临时用地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攻坚行动。2020年以来,联合生态环境、公安、当地乡镇政府等部门,打击整治沿溪镇、综合垦殖场境内非法采矿、落后产能矿点8个。四是全面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制定了《泰和县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专项行动开展中,对全县3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5项县重点工程、8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全面摸排。摸排发现并上报土地管理领域问题6个、矿管领域问题11个、信访领域问题1个、执法监察领域问题3个,均已办结。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土地征收方面的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完善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定清单,压责任,提升干部职工责任意识。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按照“三定”方案,局属各单位重新梳理业务流程,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勤学习,强信仰,增强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以支部活动和日常培训为抓手,采取“一把手”上党课、新土地管理法和业务培训等方式,系统性提升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常监督,提实效,树立部门良好形象。针对机构改革新增职能,重新建立健全局机关规章制度,紧盯重点环节、薄弱事项和窗口单位,持续对在岗在位、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通过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违规违纪人和事,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光荣感、责任感和凝聚力,树立自然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三)提升效能,服务民生,突出“三大领域”

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一是以行政服务中心搬迁为契机,不动产服务大厅软硬设施和布设格局得以优化。扩充服务窗口至25个,有效缩短窗口与后台距离,“前店后厂”、“一链式办理”办公模式,大大提高了业务受理、审核、审批服务效率。二是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和“赣服通”等平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启用“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全面推动线上、线下服务集成融合。三是将规划、用地等行政审批事项接入江西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做到实时联动、实时审批。“一书两证”核发已实现了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出证,网上业务办理工作走在全市前列。2020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13.9万本、证明1.29万份;
办理各类建设规划许可证78本,建筑面积101.81万㎡;
办理居民建房规划许可证11本,建筑面积约0.53万㎡。

着力保障民生权益。一是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严格落实省政府公布的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依法履行土地征收程序,积极做好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资格审核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发布了2个批次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完成了712.55亩集体土地征收资料收集备案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报批。根据新土地管理法规定,2020年1月1日起农村农民建房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过渡期的审批备案暂由我局承担。2020年共完成县城规划区内农民建房审核22宗,面积3.78亩;
完成规划区外农民建房审批备案1060宗,面积177.46亩。

着力夯实基础业务。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于2017年开始启动,已完成外业调查房屋26.9万栋,面积3108万㎡,外业内业及数据库建设于2020年8月份通过了省级验收。截至目前,剔除房屋倒塌、拆除等情况造成不予发证的情形,我县已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11.9万宗,发证率达90%以上。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部署,县政府拟定的《泰和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待专家评审、下文批复后即可组织实施。二是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和2020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于2018年启动,成果已通过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按国家、省、市要求,开展了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完成了市级复检、省级核查,成果已上交国家核验。根据江西省第三次全国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方案要求,已呈请县政府确定了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经费,下阶段将协同技术单位高质量推进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和变更调查工作。三是序时推进“数字泰和”和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召开了“数字泰和”项目建设成果应用培训会,向全县地理信息应用单位推广“数字泰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平台服务功能并投入应用。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按时做好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召开了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成果正在修改完善。待呈报省政府批准后启用。四是加强测绘管理和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开启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平台“中介超市”模式,将8家测绘资质中介集中入驻,并明确了“多测合一”测绘项目清单及要求。组织对县域内测量控制点巡查,巡查测量标志点44个(其中21个gps控制点,23个水准点)。开展了保密检查及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有效治理全县地图市场。为科学编制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提高规划文本实用性,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座谈会,广泛征询部门意见,并将测绘项目纳入规划文本中。

(四)统筹谋划,科学规范,构建“两大体系”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6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动员工作会,明确了工作目标、阶段任务。目前已完成了现状调研摸底,并形成了基础资料汇编初稿、用地基数转换初步成果及3个专题初稿成果。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经县规委会通过,已上报市自然资源局。二是稳步推进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对泰和县行政区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开展村庄规划评估,目前村庄评估成果已上报省厅。灌溪镇桃源村属全省50个实用型村庄规划试点之一,村庄规划初稿已通过县政府批复实施。马市镇蜀口村县级村庄试点规划也在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强化项目规划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了房地产项目规划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规划和执法监管责任,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机制,严格规范房地产项目建设秩序。目前,已将4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日常规划监管。2020年共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10次,审议工程建设项目38个;
组织召开县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4次,审议项目45个;
为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项目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11本,面积24.16万㎡。全年累计收取城区规费1267.37万元(其中:市政配套设施费约1152万元、城市排水管网接入费约115.37万元)。

构建依法行政治理体系。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印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24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股室并认真组织推进。组织责任股室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录入和公布。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特定节日,采取微信、微博等新媒介进行普法宣传;
举办《宪法》、《民法典》、新《土地管理法》学习讲座;
参加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等活动。今年共组织参加6场800余人次的普法知识网络学习竞赛活动,做到普法学习全覆盖。三是加大矛盾纠纷信访调处力度。健全完善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对列入县级领导信访突出问题包案处理的16个信访问题,逐一落实牵头领导和承办责任股室,实行局领导“一对一”包案制度。2020年共受理信访90件,已全部答复和办结,接待来访或群众咨询11批46人次,,信访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100%。受理山林权属争议案件16件,涉及面积1673.9余亩,成功调处权属案件8件,涉及面积630亩;
上报处理决定书3起,涉及面积1854.7亩;
完成行政诉讼案件答复2件;
配合市山调办调处跨县山林权属争议案件2起。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作用。2020年共有17宗行政诉讼案,已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15宗,未判决2宗;
办理行政复议案6宗,已经县政府作出维持复议决定2宗,重新作出决定1宗,作出撤销复议决定3宗。

(五)忠诚过硬,勇于担当,抓牢“一条主线”

局党组紧密结合全县机构改革工作总体部署,抓牢“党建引领”主线,着力实施“四大工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自然资源队伍。

实施“铸魂”工程。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等,推深做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梳理职权事项、查找廉政风险、明确岗位职责等方面为切入点,针对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逐一排查,填报《泰和县10大行业部门“以案促改、防控风险”行动“三个清单”评估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实施“先锋”工程。全体党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参加县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配合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责任点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全员轮岗,对往来车辆和人员开展严密排查、信息登记等关口管控工作。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局党组多次组织科级领导和帮扶干部在帮扶村老营盘村开展主题党日和助力脱贫活动,凝聚党员力量,彰显党员助力脱贫攻坚的理想信念。

实施“强基”工程。以“三化”建设为抓手、创建“六好”基层党组织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一是组织设置标准化。按上级要求,将局支部委员会升格为总支部委员会,下设4个党支部,按程序完善了各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二是组织活动多样化。局党总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比如:七一建党节邀请县委党校专家专题讲座;
积极派员参加“作示范、当表率,党课开讲我来讲”党课演讲活动;
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退休党员活动;
组织局机关党员深入老营盘镇老营盘村开展志愿服务等,通过活动提升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争创佳绩的理念。

实施“清风”工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重新梳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建立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制定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责任清单,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为契机,对标对表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做到立行立改。

虽然今年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用地保障压力巨大。根据国家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要求,今后用地计划指标只能通过两条途径解决:一条是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使用国家配置计划指标;
另一条是执行“增存挂钩”机制,按照消化存量面积的一定比例,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鉴于我县批而未供土地体量较小,而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各类开工建设的项目需占用的耕地较多,保障用地需求困难较大,县域耕地后备资源缺乏,库存新增耕地指标有限,耕地占补平衡形式严峻。

二是矿山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矿企地质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治理资金投入不足,治理技术不高,矿业结构和布局失衡,部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不畅,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金额少等原因,导致到期矿企关停难、生态环境治理难、矿企违法行为执法难。

三是农村农民建房管理职责亟待理顺。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农村宅基地审批职能交接迟缓,部分乡镇府存在等待观望心态,对“两违”管控工作积极性不高。乡镇执法主体责任亟待落实,乡镇与部门间职责边界亟待理清。

四是新增耕地落实耕种不力。2020年7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程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务必严控新增耕地非农化,严防新增耕地非粮化,3年内必须种植农作物,不得种植油茶、果树、茶叶等其它木本植物。鉴于落实耕种主体责任属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因乡镇重视程度不一、新增耕地肥力不够、群众耕种积极性不高等因素,落实耕种不理想,直接影响土地整治项目的验收报备和今后项目的申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