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复市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复市要求,本经营主体郑重承诺如下:

1.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加强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切实增强全体员工责任意识和防护意识。

2.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防控要求,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3.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按照相关防控指引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人员排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日常消杀等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确保防控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4.按规定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和管理台帐,对发热和异常症状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社区、包保单位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5.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包保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和台帐,不迟报、不瞒报。

6.在保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行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错时上下班等制度,严控会议频次和规模,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舒兰市相关规定的处罚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卫生健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包保单位、承诺单位各一份。

经营主体名称:

法人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签字: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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