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蒲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回报

各位领导: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求,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围绕“三大平台”建设这一主线,以第一责任人的的姿态,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坚持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协税护税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组织领导、完善机制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措施有力

今年年初,因我镇领导班子的调整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变化,我们及时调整了社会综合治税领导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组长,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作为整顿规范经济秩序、破解财政困难的重要抓手,紧抓不放,亲自督导。及时召开了新的领导组成员会议,统一了领导层的思想认识,加强对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2004年半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和排查不足之处,于2005年4月份召开了白蒲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在此次会议上,张益群镇长肯定了我们去年所取得的成绩,也提出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就2005年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拓宽了信息来源,完善了信息传递机制。

镇综治税办根据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2005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点的通知》(皋综税办[2005]2号)的精神,依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及各个税种征收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确定各单位信息传递的具体内容。财政、税务部门与各部门、各村居之间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掌握涉税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同时,将涉税信息向工业、工商、服务业延伸,着力加强对重点税源、新兴税源的控管,形成覆盖所有涉税行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在信息采集上,不仅主要采集有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的涉税信息,而且还形成了覆盖各个税种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初步形成工作联系、联合办公、双向控管、数据交换、自行采集的工作制度。

    各信息传递单位、各委托代征单位都明确了专人负责采集、传递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涉税信息,及时将本辖区的涉税信息传递给镇综治办。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居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逐步建立起市、镇、村三级网络,逐步形成“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的新格局。我们的工商、公安、交管等部门大力配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推动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3、注重票据管理,强化源头控管,堵塞税源漏洞。

    镇村两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费用、公益事业支出项目不少,金额也不小,特别是近年来镇区园区工程建设、通达工程、河道疏峻、防渗渠等面广量大,还有农村小型公益事业项目支出名目繁多。我们财政所和农经站充分发挥代理记账的优势,对各村、各部门在支付各种费用时取得合法的票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特别是建筑建设工程项目的费用支出,严格要求必须取得2005新版的专用票据,否则不得支付工程款项,这已作为一条财经纪律必须严格执行。纪检、审计、财政定期对镇村两级部门单位进行财务审查,审查其在财务支出活动中的票据规范性情况,对非正式票据一律予以纠正,退回原单位或个人,重新补票入账。如果不能重新取得正式发票的,我们将视同不合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的支出,依法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对预付的工程款限期换票结算,完工工程待验收通过或审计报告出来后,开票结转支出。

4、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严格实施奖惩措施。

    镇综治税办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信息采集、传递、组织、协调等方面加强考核,并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年终考核挂钩,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各自的辖区内一旦发现有不报或瞒报涉税信息的,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因不报或瞒报涉税资料而导致税源流失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的责任,重则进行处罚。对接受不合法票据入账而导致税源流失的,除追缴流失税款外,对单位将处以1—5倍的罚款。通过奖惩措施的落实,形成争先创优的激励机制和鞭策落后的约束机制,努力营造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二、信息传递、取得成效方面:

通过以上组织措施的落实到位,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稳步健康地向前推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体现在:

1、进一步扩充信息传递内容。

在去年的基础上,我们今年对部分基础信息资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首先,我们与各村、各单位的信息传递员、代征代扣员签订了考核责任书,同时由单位负责人向政府递交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其次,我们根据去年的资料,对工业用地、屠宰户、房屋出租户、个体建筑工匠、企业用电量等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使得我镇综合治税工作横向能到边,综向能到底。

2、我们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传递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归类、汇总、分析、利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加强“两税”清理。“两税”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是召开会计例会,让他们在思想上能主动与税务部门配合。二是组织力量进行清理,重点是羊毛衫生产大户和纯营业税户。三是清理在建工程中已开始使用而未从次月交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户。仅此就入库25万元。

(2)加强建筑业的清理。我们对辖区内的建筑业纳税人采取建立台账,及时跟踪,逐户走访,强化征管,按形象进度征收。上半年征收入库40万元,其中企业30万元,个体户10万元。

(3)加强纳税评估力度。我们针对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部分企业进行了纳税评估。通过评估,新增税款15万元。

(4)加强和工商、国税等部门的协调。一是对已办工商登记的进行核对,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二是与国税的门临开票情况进行交换,重点是毛衫编织户和毛巾织造户。如丽人针织、隆泰针织、金光毛巾厂等,清理入库税款24万元。其中通过国地税的信息交换,我们查补金光毛巾厂04年少计销售800万元,查补税收4万元;其他个体羊毛衫纺织户查补20万元。

(5)加大委托代征力度。我镇牲猪屠宰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前期状况不够理想,5月份以来,我们通过政府协调,与牲猪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委托代征合同,二个月来共代征入库税款24000元,城建办代征建筑营业税47156元。

三、建议:

1、国税门临开票情况虽然能及时与地税进行信息传递,但国税征税在前,而地税利用信息在后,总是存在一个滞后的问题,地税在组织查补时,固定企业的部分尚且没有问题,问题是部分个体户及部分流动户,容易造成税源的流失。因此,我们建议国税在门临开票时帮助代征地税,一方面防止了税源的流失,另一方面减少了部分重复劳动。

2、房屋出租营业税的征收依据是公安部门提供的房屋出租合同,这部分由于涉及面较大,我们建议这部分请公安部门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时实行代征。

3、运输营业税对我镇来说也是一个主要税种,由于其流动性强,活动范围广,不利于地税部门跟踪查访,对其经营状况不了解。因此,我们建议这一税种委托交管部门代征代管。

    各位领导 ,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支持下,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今后面临的困难会更多,任务会更重。我们坚信,只要大家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我镇的社会综合治工作一定会深入、扎实、有效、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