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止事态的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

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

5、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4、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及县教育局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略)。

2、人员分工(指挥、教育、管理、报告、协助调查、协调、陪护中毒者等)。




 

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一、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广东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和有关学校食堂卫生的各项制度。

二、严禁采购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三、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四、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五、严禁采购及加工无商品名称、厂址、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来历不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六、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及设备、工用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卫生。

七、公用餐具要彻底消毒,严格按消毒规程,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八、动物性食品原料和蔬菜瓜果必须分池清洗,水池要有明显标志。

九、蔬菜瓜果加工必须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以防止残留农药中毒;肉、奶、蛋、豆类及肉制品必须烧熟煮透。

十、严禁生熟食品混放和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工用具混用;无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功能间不得制作熟食、凉菜或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要严格按《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制度》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