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服务大学生行为缺失的理性思考

高校教师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高级人才的重任,其主要职责是教书育人,为学生服务。高校教师有必要而且也应该逐渐树立起“为学生服务、对学生负责”的理念,并将其付诸教育教学实践之中。但事实上,就像教育专家朱永新教授所指出的那样,中国教育相对于学生来说普遍缺少服务意识。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高校教师服务大学生行为的缺失。笔者试图从高校教师服务大学生的内涵及特点人手,来揭示高校教师服务大学生行为缺失的原因。

一、高校教师服务大学生的内涵

教育服务理念是基于高等教育的基本产出是教育服务、学生是高校的主要顾客等观点的基础上提出和形成的。教育服务理念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高等教育所提出的必然要求,因此高校必须根据社会和学生的需要来谋求自身的发展,必须为社会和学生服务,而高校教师服务大学生是高等教育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教育契约”的角度来看,高校教师服务大学生是指高校教师作为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履行“教育契约”,通过专业培养与人生指导等劳动,促使教育服务的消费者一大学生成为高素质人才与合格社会成员的实践活动。

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来看,高校教师在享受一定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的规定就是高校教师服务大学生的主要内容和范围。高校教师服务大学生是指高校教师负有责任意识,从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尽职尽责做好教育工作。高校教师的服务是自觉、自愿的,体现高校教师内在的善心,是高校教师价值追求、自我实现的主要方式,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

二、高校教师服务学生行为缺失的原因

1 “崇尚物质生活”、“金钱至上”的观念,导致教师责任意识淡薄。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一些如“崇尚物质生活”、“金钱至上”等观念蔓延到了大学校园,日益侵蚀着某些高校教师的头脑,使得一些高校教师只是为了完成工作量而失去了曾经崇高的教育理想,这样就导致教师内在责任意识淡薄,也就直接影响到高校教师外在的服务行为。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部分高校教师对于从事教育工作的看法发生了改变。在他们看来,教育工作不是一种事业,不是一种追求,不是自我价值的实现,而是一种纯粹的谋生工具,是赚钱的手段。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高校教师将学生视为经济工具,简单地传授知识和技术,消极地应付,被动地服从教育教学工作,违背了服务的原则。事实上,作为高校教师应该有其特殊的责任,他要对自己的行为给学生、社会带来的影响负责。如果高校教师缺乏教育思想、工作热情、失去一种善心,那么他也必将缺乏为他人服务的意识与行为。

2 教师与学生地位不平等,导致教师服务理念的缺失。在传统教育生活中,学生是受教育者。这种地位制度性地决定了学生与教师不可能真正形成“平起平坐”的关系,教师往往强调师道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常常轻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利及学习生活中的正当要求。因此,学校教育过程对学生来说不可能是学生与教师真正意义上的平等磋商过程、民主决策过程及自由选择过程。另外,学校和学生之间往往也不能处于平等的地位。教育是一种服务的理念没有完全被学校、广大教师所接受。很多高校虽然也提倡或者是确立了服务的理念,但实际上也是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贯彻落实。

3 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公平感的缺失导致教师服务态度的消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师主观上的偏差,导致只享受权利而轻视或忽略承担义务。一些教师往往过分强调自己劳动的付出,注重他人获得的报酬而忽略他人工作中的付出、贡献,即过高评价自己的付出与贡献而认为自我报酬过低,引起心理上的不公平感,从而会减少自己的劳动付出或者只履行消极义务行为,服务质量随之下滑。另外,在某些教育者看来,与社会其他工作相比,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项非常繁杂、艰苦的工作,认为能够完成基本的工作任务即显性任务就已经不错了。由于夸大了自己的付出,因此会降低对自己的要求。总之,过高评价自己的付出,引起主观上权利与义务的心理失衡,也会影响教育者的服务态度与质量。二是客观上存在侵犯教师权益的现象,致使教师过分承担了义务,而没有享受相应的权利。由于我国现在还存在着学校发展不均衡尤其是弱势学校生存艰难、学校之间竞争加剧、不同部门分割教育利益等复杂情况,因此很多教育者过多地承担了义务而没有享受相应的权利。如:一些教师不能依法获取相应的待遇报酬;教师没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侵犯教师权益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一些教师继续教育权利也被剥夺或者扭曲。

4 教育的功利性,导致教师服务的畸形化。教育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对功利的追逐本无可厚非。但问题是教育的功利性使得人们往往只强调教育能否提高人的技能,是否有了赚钱的资本,而从根本上忽视了对人的智慧的启迪,对精神世界的充实,对人性的完善,导致了教师服务的畸形化。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教师的服务要一切以学习成绩为主,学生最终只能成为“机器人”式的人,虽然有高深的技术水平,但缺乏人应有的感情、心理素质、人文素质以及思想道德境界和精神内涵,就会丢失了道德真诚,消失了仁爱精神,丧失了人之为人的根本。

5 师生比过高限制了高校教师服务大学生的行为。自1999年以来,我国高校招生人数在逐年扩大,2000年的招生人数为220万,2001年招生人数为260万,2002年招生人数为290万,2003年招生人数为382万,2004年招生人数为410万,2005年招生人数达到457万。高校扩招以后,有的学校师生比高达1:40,超过合理比例两三倍,出现了几百个学生同时上课、几十个人一起做实验、学生上自习课找不到座位等情况。这样,大量提高师生比,就必然导致教师花在每个学生身上的绝对时间减少,也使得教师难以采用符合学生需要、培养学生个性、引起学生兴趣的教学方法,很难接触个别学生,更不要说“身教”与“灵交”的实践了。有的教师大班上课,一个学期下来,除了几个学生干部及学习上主动找老师的学生外,很难再认识几个学生,其比例不超出百分之三十,有的甚至不足百分之十。另外,由于学生大量增加而带来的教师大量不足,使得许多年轻新教师加入其中,有的甚至占到了将近一半的比例,而这些青年教师的整体水平尤其是教学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

6 职称晋升制度误导大学教师服务学生的行为。教师的职称晋升政策是和教师的科研量相挂钩的,即便教学效果好,但是科研成果少,也会在晋升高级职称的竞争中遭遇淘汰。这类事例在不少高校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教师一直到退休甚至到死都是讲师。晏才宏老师就是这样的典型个案。一个在上海交通大学任教17年、学识渊博、教学水平和师风

师德广受赞扬,以罕见满分排全校之首的学生眼里“最好的老师”,却由于没有论文,去世时还仅仅是个讲师。不难看出,职称评定政策上存在的“重科研”偏向,导致了高校教师将精力投身于争课题、写文章,而不是为学生服务。在偏重科研的指挥棒作用下,为晋升职称,许多高校教师不得不将大量精力花在论文和课题上,无暇顾及课堂教学,其直接后果是教学质量下降。而他们职称越高,离讲台就越远。讲台上难觅名教授身影,这在大学里已不是个别现象了。

三、增强高校教师服务意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1 转变角色,树立服务学生的理念。在过去的学校教育和管理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导致了教师的权威地位根深蒂固。而在我们当前的教育界中,这种陈腐的师生关系遭到了抵抗。当前,个性化、独立性、民主与自由、对人性尊重等文明进步的理念已使得教师的话语霸权地位逐渐丧失。这就迫使大学教师从“独奏者”的角色转变为“伴奏者”的角色。基于此,高校教师应当塑造自己的民主典范形象,学会换位思考,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去处理教育教学问题,从而促成师生之间的真诚交流和对话,把教育教学的权力用于满足学生对知识与能力发展的需求,用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学生的自我发展服务。

2 坚持教学原则,深刻理解师生关系内涵。教学相长是教师应该始终坚持的一项教学原则,其原意是指教学双方的反馈关系,强调的是具体教学过程中学之于学生、教之于教师的意义。同时,教学相长也体现了师生关系的内涵。传统的师生关系认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只是强调了教师在知识传授上的职责,师生关系是授受关系,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教师与学生无法相长。而教学相长所强调的师生关系应该是教师和学生双方在教学过程中都有进步和成长。教师在教的过程中,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丰富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学生在学的过程中,通过教师引导和自主学习,才能牢固掌握知识。这也正是学校教育所应遵循的教育规律,也是教师增强服务意识的切入点。

3 提高教师素质,增强服务学生的能力。要提高教师服务学生的能力和水平,就必须加强教师素质的培养。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教师素质的自我提高。高校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师德和专业素养,要注重自身的人格修养,尊重、热爱学生,关注大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要勤于实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思考、探索教育方法,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培养教育机智,提高教学水平。要乐于学习,勇于创新,努力获取新信息,形成和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不断充实自身的知识储备,更新和优化教学内容。总之,高校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伦理、情感、智力素质,做一个合格的、优秀的服务者。另一方面,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师培训,帮助教师提高服务学生的能力。从我国高校师资水平的实际状况来看,教师的专业知识素质普遍较高,而教学理论素养和教学基本功则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学生的意识尤其有待加强。这就需要高校管理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和在职培训,提高其思想素质与教学能力,使他们既具备服务学生的思想意识,又具有服务学生的优良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