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问题初探

【摘要】:伴随着社会的转型,流动人口作为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出现,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这主要体现为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不公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的实现关系到社会的长远发展,政府和社会都要给予重视。首先要发展经济,加大教育投入;其次要改革户籍制度,深化教育改革;第三要提高教师和家长的素质,全社会树立教育公平的观念。

【关键词】: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子女 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目标,也是教育民主化问题的核心内容。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转型,一个新的社会弱势群体——流动人口出现,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一、基本概念

流动人口子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转型,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单个劳动力的迁移逐渐转变为“举家迁徙”,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流动人口。本文按学术界较为认可的说法,把流动人口视为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在一定时间内有着空间位移行为,但没有发生定居事件的移动人口②。“流动人口子女”就是指“流动人口”的子女。一般来说,流动人口子女涉及到各个年龄阶段,也包括我们平常所说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笔者这里所研究的流动人口子女指跟随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家长工作所在地生活学习的义务教育年龄阶段(6岁-14周岁)的儿童。

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理论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詹姆斯·科尔曼认为教育机会均等有四个标准:(1)进入教育系统的机会均等;(2)参与教育的机会均等;(3)教育结果均等;(4)教育对生活前景机会的影响均等。③2000年11月的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专业委员会第十次年会将教育公平定义为:公民能自由平等分享当地、当时公共教育资源的状态。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入学机会均等或入学不受歧视;二是受教育过程中的机会平等;三是取得成功的机会均等。本文主要从教育机会、教育过程、教育结果讨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问题。

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不公平的体现

(一)教育机会不平等

教育机会不平等,主要体现为入学机会不平等。近年来,各地以常住户口来规划学校规模,导致教育资源不足,所以学校给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设置了学杂费、赞助费、借读费等一系列门槛。高额费用将低收入流动人口家庭子女拒于公立学校门外。大部分流动人口子女只能选择在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就读,一部分孩子甚至因此失去了上学机会。而且流动人口经常流动,居无定所,孩子也只能跟着一起流动,这也致使学习无法系统进行。总之,在家庭经济条件、社会阶层及文化程度背景方面流动人口家庭与常住人口家庭相比均有一定差距,这些都直接影响其子女受教育机会的公平。①

(二)教育过程不公平

教育过程是学生和教师这两个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教育过程公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教育客体的公平、师生关系的公平。由于入学机会不平等,大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进入专门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学费低廉的外来人员子弟学校。这些学校教学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质量低下。另一方面,在教学活动中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背景、智力水平、教养程度等与城市学生往往有差异,流动人口子女因其父辈的“流动”而不容选择地烙上了“异乡人”的烙印,无论是学生与学生之间还是教师与学生之间都存在中“歧视”的不公平现象。

(二)教育结果不公平

教育公平归根结底体现在教育结果的公平上。“教育结果公平是指每个人的潜力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展”⑤。由于教育过程中不稳定因素众多,彼此之间的联系相当复杂,衡量教育结果公平有许多困难,这里我们用教育效果来衡量。教育具有滞后性,教育效果要在很长一段时间后才能显现出来。流动人口子女由于教育机会和教育过程不平等,导致其在智能发展方面受到限制,影响将来在社会的预期竞争力。这是一种教育结果的不公平,这里教育不仅不能缩短个人差距、实现公平,而成为了加剧个人差距、扩大不公平的工具。

三、改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不公平的措施

(一)发展经济,加大教育投入

教育与经济密切相关。经济制约教育,教育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机会的不平等,很大原因就是因为我国教育资源不够充分,不能为他们提供充足的教学资源。我们政府要大力发展经济,加大教育投入。对学校给予更多的经费和教学资源支持,使学校可以接收更多的流动儿童,而且不向他们收取额外的费用。另外还要为流动人口家庭提供各种资助,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其家庭的经济压力,使家庭能够为其子女的教育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更好的条件。

(二)改革户籍制度,深化教育改革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机会不平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传统户籍制度的限制。所以要逐步改革现行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使流动人口子女享有与城市儿童同等的教育权利。各级政府应将当地流动人口纳入其服务范围之内,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纳入财政预算,取消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上学要交纳“借读费”及“赞助费”的规定,使其能与城市子女享受同等的权利和待遇。此外还要深化教育改革,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使社会教育资源投入到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领域,形成对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特殊教育形式,推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顺利解决,进而推动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三)提高教师和家长素质,树立教育公平观念

思想观念对行动有指导作用。在树立教育公平观念方面,最主要的是要提高教师和家长素质。首先要提高教师的素质,特别是农民工子弟学校师资水平,使流动人口子女享受与城市儿童同样水平的师资。其次作为教师,要树立生生平等、师生平等的观念,使教学过程逐渐实现公平。另外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很大程度上受家庭经济和家庭教育影响。家庭经济是硬件指标,而家庭教育影响则是长期的,潜在的。要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问题,就要提高家长的素质,使他们能重视孩子的学习,为孩子学习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确保流动人口子女能在健康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中成长。

流动人口是伴随社会发展而出现的社会弱势群体,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是关系到人口素质、社会安定和国家昌盛的大事。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也绝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教育问题。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的实现是一个长期、复杂且艰巨的过程,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理论思考,更需要社会、家庭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本文为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天津市下岗职工及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现状调研”(课题号:ZGG212)的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 刘复瑞.我国教育政策的公平性与公平机制[J].教育研究,2002, 10.

[2] 万川.流动人口概念之我见[J].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 (3).

[3] 孙红玲.浅论转型时期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J].教育科学,2001, (2) : 6.

[4] 郑晓鸿.教育公平界定[J].教育研究,1998,(4):27.

作者简介:周小艳(1985-),女,湖南人,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07级教育学原理研究生,从事教育学原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