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在全镇开展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村委会、驻镇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体水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1次(扩大)会议精神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持续加大深挖彻查力度,深入开展大案要案攻坚、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健全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创建目标

各村、驻镇企事业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政治站位、宣传推广、破案攻坚、重点整治、创新机制、评价体系等六项创建重点,对标对表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在全镇打造出一批无黑无恶无乱村和行业部门。

三、创建重点

共分六个部分。

(一)提高政治站位

1.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党支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无黑无恶无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科学制定创建任务目标;
按照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本村、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
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起创建责任,亲自抓创建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推动创建工作高质量开展。

3.强化组织保障。各村、各单位要在人、财、物上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推广

1.统筹宣传引导。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宣传队伍,明确宣传重点,规范宣传内容,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创新宣传内容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建活动,持续扩大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加大与县及自媒体合作,利用多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推介扫黑除恶进展情况和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

3.提升宣传质效。提高在县级和自媒体宣传报道质量和数量,提升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认可率。

(三)强化破案攻坚

1.加强线索管理。健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转办、核查、研判、督查等工作机制,形成规范的工作流程,确保机制运转高效。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全面完成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实现线索核查存量清零、动态清零。

2.深化案件攻破。派出所要坚持领导包抓制度,对群众反复举报案件、上级挂牌督办仍未突破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在逃案件、多年未能侦破的恶性命案等重点案件,推动一查到底。扎实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最大限度将在逃人员抓捕到案。

3.强力打财断血。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打财机制,准确把握“黑财”认定标准,及时固定认定证据,确保执行到位,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4.强化打伞破网。建立健全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同步立案,联合办案等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查处到位、处理到位、追责到位。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在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5.提高诉判质效。政法部门要加强对一线干警、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专业素质,提升办案水平。对涉黑涉恶案件定性准确、指控有力,实现依法快办快诉快判。

(四)推进重点整治

1.整治治安秩序混乱地区。派出所要对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学校周边“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灰色地区”等四类地区开展重点整治。

2.聚焦行业治乱。监管部门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突出问题滚动排查整治机制、行业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核查及问题销号管理制度,健全行业监管部门系统联动治理机制。完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规范管理和定期分析研判等监管机制,夯实常态化监管,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行业部门与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形成综合打击合力。加强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预防机制,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秩序。强化教育、医疗、交通、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民政等部门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等四类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镇级联审机制,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深入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五)创新工作机制

1.健全依法严惩长效机制。健全线索核查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线索摸排、分析研判、移送交办、拆分移交、结果反馈等工作制度;
健全挂牌包抓机制,完善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和领导包抓制度,高位推动案件办理;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政法机关会商沟通、协同办案和法、检两院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联合办案等机制,深挖彻查保护伞;
建立群众共建机制,完善并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加大对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的保护力度,严惩打击报复等违法行为。

2.健全铲除土壤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五必访”活动、密封信函等行之有效的线索摸排办法,并长期坚持实施。健全打早打小机制,健全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出台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确保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经常下沉到村、行业部门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机制,确保基层风清气正。建立行业治乱满意度测评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收到实效。建立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机制,将行业治理作为铲除黑恶滋生土壤重要环节,通过开展行业领域乱象、乱点治理,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从源头上遏制行业乱象的发生。建立“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完善“三书一函”制度,提高行业治理水平。

3.健全人民满意长效机制。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深入了解群众参与度、支持率、满意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定期向“两代表一委员”通报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定期通报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情况,主动接受媒体舆论监督。针对社会各界监督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并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行持续巩固加强。

(六)建立评价体系

1.健全评价标准。健全无黑无恶无乱创建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进一步规范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效。

2.明确阶段目标。各村、站办按照创建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域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到年底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3.严格督导考核。镇扫黑办要建立无黑无恶无乱创建督查考核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无黑无恶无乱创建各项任务落实。将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推动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研究制定开展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成立镇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9月30日)。镇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协调督促各村、站办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推动创建任务落实,持续掀起创建高潮。同时,分阶段组织督导检查,帮助创建单位提高创建质效,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按照创建工作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对各村、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达标各村、站办进行挂牌,对创建不达标指出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以后)。镇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全镇无黑无恶无乱镇、村和单位实行创建动态管理,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梁卫东、卢少伟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扫黑办。各村、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要坚持党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创建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抓好创建工作,推动创建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二)把握工作原则。创建工作既要把握全镇总体要求,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本村本行业特点,确保创出特色亮点。要把创新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始终,不断用新思路、新举措丰富创建活动内涵。在创建活动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出现“一阵风”、“两张皮”的现象,切实增强创建实效。

(三)加强分类指导。镇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性组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村、站办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提高创建水平。各村、站办也要根据工作实际,抓好本村本行业系统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