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和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水平,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守好安全底线。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极端重要性,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和舆情监测,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发布生产操作指南,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责任,守好底线,为保供给、保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二)落实属地管理。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以“政府负总责,三级(县、镇、村)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模式,加强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队伍、落实职能、完善制度、细化措施、保障经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正常运行。

(三)理清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压实责任,齐抓共管,从而有效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县政府与各镇(办、中心)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镇(办、中心)与各村,各相关单位与各生产企业、合作社、基地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落实到人各镇(办、中心)对属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县蔬果局负责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的产地监管,配合做好全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抽样工作,并对抽取的样品负责。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准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全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抽样工作,并对抽取的样品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县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渔业生产单位进行监管;
负责对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的产地监管;
负责粮食产地监管。所有监管内容包括产品中农(兽)药残留检测、产地环境、生产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措施、生产记录、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等制度执行情况。其他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四)开展专项整治。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将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打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春耕生产前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及时公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件,提高农民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能力。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

(五)推广标准示范。围绕“3+x”特色优势产业,制定一批绿色、优质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到“有标可循、有标可依”。继续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转化提升,引导无公害农产品向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转化。稳步推进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全年完成绿色、有机、地标认证3个以上。加大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力度,年内至少申报2个名特优新产品。

(六)强化监测检查。加大随机抽样力度,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的抽检比例,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按季度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监测工作,确保全年组织开展例行监测4次,定量检测样品不少于300个,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8000个。全面掌握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科学监管提供依据。针对韭菜、乌鸡、生鲜乳等问题易发产品开展监管主体摸排,常态化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督促问题突出地区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对区域内生产的农产品进行全面监管并进行监督抽样检测,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7200个,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比对性检测,不合格的样品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机构复检,根据复检结果做相应处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灵活机动调整监测方式,确保监测工作快速高效。

(七)试行合格证制度。制定出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行方案,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大力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菜篮子”产品的调运,采取果断措施监督生产者规范准确开具合格证,力争使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八)加快追溯应用。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将县级平台与市级、省级、国家级平台对接,实现部省市县互联互通。探索推广应用“合格证+追溯码”模式以及通过追溯平台报送专项整治数据和违法案件信息。落实追溯“四挂钩”要求,优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打造追溯示范标杆企业。将各类需要纳入平台管理的生产经营主体100%纳入平台管理,进入平台管理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100%配备质量追溯“二维码”打码机,全面应用质量追溯“二维码”。

(九)巩固教育成果。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敢于担当、较真碰硬、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全年检测样品不少于65个(其中种植业45个,畜禽产品15个,水产品5个)。

(十)扎实做好相关宣传培训。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培训机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及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等载体,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

(十一)做好风险分析和应急处置。围绕我县产业发展实际,以县级例行监测结果为主,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准确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把握风险点,提高风险评估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完善快速应对措施。健全应对机制,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合作、跨区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能力。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加大节庆等重点时段专项检查、抽检频次和数量,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及时依法稳妥处置突发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风险隐患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各镇(办、中心)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对本区域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时上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各自职责,设立相应机构,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对照各自监管领域,理清监管范围和任务,抽调骨干力量,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规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四)强化投入,健全机制。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