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三个重视”把好选人用人关

天镇县坚持将政治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标准”,将政治素质考察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首要任务”,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标准。

重视学习,深刻把握。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组织集中学习条例内容,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把握条例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等各个关键环节,使条例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推动工作向前迈进的强大动力。去年以来共调整科级干部5批次116人,其中提拔40人,平调55人,免职21人。

重视程序,规范流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对各重点环节严格把关、准确把控,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自觉遵守干部任免“十不准”纪律,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一是严把任用关。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对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和一贯表现,广泛征求纪检、公安、卫体、信访等多家单位意见。二是严把对象关。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及人岗相适等情况统筹考虑、充分酝酿。凡有《条例》规定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情形的,组织部门不考察,不研究。三是严把决定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充分讨论、集体决定。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组动议、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命等程序,做到坚持程序不缺,履行程序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重视制度,加强监督。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制定《天镇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天镇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序操作。(撰稿人:张楠;核稿人:丁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