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规范干部选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长子县在干部选任中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新时期好干部20字标准,按照“三严三实”等要求,通过强化业务学习、规范选任程序、从严审查监督,打造了忠诚、担当、专业、务实、守正干部队伍,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干部选任质量。县委组织部通过组织组工干部集中学习相关选任条例、发放学习相关书籍等方式,让组工干部了解熟悉并精通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法规,确保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开公正。

二是规范选任程序,确保干部选任公正。选任程序规范,是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的重要保障。每次干部调整中,我们都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充分综合分析研判后,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并形成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坚持干部选任全程民主、全程署名、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四个全程”;严格把握查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民意、查业绩等“六查”环节,全面了解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凡“六查”不过关的干部一律不用。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初步人选在“五人小组”深入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县委常委会对任免干部进行讨论,并邀请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常委会议,对讨论过程进行监督,每位常委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干部任免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三是从严审查监督,营造良好选人用人环境。强化审查监督是干部选任工作风清气正的有力保证。工作中,我们不仅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还着力完善了干部任前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台了《长子县干部任前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任前审查在干部选任方面的作用,2019年新提拔、进一步使用的干部全部征求了县纪委监委、综治、卫体、公安、信访、审计、法院等部门意见。并根据关于对考察对象进行廉政审查的相关规定,由县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关,以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升干部选任公信度。同时,组织部每年都要结合年度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所选任干部的任职条件、任用程序等进行一次自查,深入剖析存在问题,认真彻底进行整改。此外,开辟多种信息渠道,通过“12380”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长子县委组织部 李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