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必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按照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司法局决定在兴隆镇、王桥镇开展以走访乡贤、离退休人员、“两代表一委员”企业管理人员及生产一线工作者和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为对象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必访”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城和重点地区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深入摸排核査问题线索,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切实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五必访”活动成效上,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凝聚社会共识,展现党组决心。

(二)坚持依靠群众。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把“五必访”活动作为增强干群感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动员、组织和发动群众,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坚持综合治理。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强化问题导向,有效统筹各方资源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夯实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四)坚持依法严惩。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把握和区分“黑”“恶”“乱”的不同性质定位,切实做到靶向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真扫黑、真除恶、真治乱、真打“伞”,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根本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必访”活动,实现刑事治安案件明显下降;社会面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有效解决;治安混乱地区和行业乱象有效根治;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畅通;问题线索摸排、核查、反馈机制更加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和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率显著提升,建设平安和谐新泾阳。

四、走访对象及内容

(一)走访乡贤(群众代表、德高望重人士等)。主要访问其是否掌握以下线索情况:有无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有无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黑恶势力;有无利用高利贷、套路贷,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讨债,侵占受害人财产;有无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有无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由司法所人员走访)

(二)走访离退休干部(在泾居住的副县级离退休干部科级退休干部代表、村老干部、老教师等)。主要访问其是否掌握以下线索情况:有无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有无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黑恶势力;有无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有无在街头、汽车站、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有无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和“地下钱庄”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有无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由局党组书记,办公室、司法所人员负责走访)

(三)走访企业管理人员(泾阳县规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负责人)。主要访问其是否掌握以下线索情况:有无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有无故意毁坏、盗抢公私财物,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沙子等建材供应的“沙霸”等黑恶勢力;有无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强揽工程、暴力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有无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有无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有无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局党组成员,社区矫正股、人教股人员负责走访)

(四)走访“两代表一委员”(出席省、市、县的“两代表一委员”)。主要访问其是否掌握以下线索情况:有无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勢力;有无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黑恶势力;有无利用高利贷、套路贷,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讨债,侵占受害人财产;有无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有无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歌厅、舞厅、洗浴、发廊、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及高档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等卖淫涉毒的黑恶势力;有无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局党组成员,监察室、宣传股、援助中心、公证处人员负责走访)

(五)走访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建档立卡贫因户。主要访问其是否掌握以下线索情况:有无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现象;有无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等现象;有无利用职权之便,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或低保金现象;有无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反扶贫或低保等政策现象。(由司法所人员负责走访)

五、职责分工

局扫黑办负责整体活动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开展活动期间不同阶段的分析研判及工作总结、推荐典型等;统筹组织好走访力量,合理调配走访主体深入镇村、企业等地开展走访活动;负责印制走访活动的各类表册,提供走访的《在泾居住的副县级离退休干部、科级退休干部代表名单》《泾阳县规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出席省、市、县的“两代表一委员”名单》

局党组负责在泾居住的副县级离退休干部、科级退休干部代表和出席省、市的“两代表一委员”由主要领导走访;规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负责人和出席县的“两代表一委员”由班子成员走访。局扫黑办朱妮娜为联络员每10天向县扫黑办报送一次走访情况。

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配合局党组做好走访工作。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各组联络员,每10天向局扫黑办报送一次走访情况。

司法所干部负责走访辖区的乡村老干部、退休教师、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小微企业负责人,确定1名联络员每10天向局扫黑办报送一次走访摸排情况。

六、走访形式

“五必访”活动主要通过走访人员与走访对象面对面交

流,记录走访内容,征集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同时要创新走访方式,把“五必访”活动和政策宣传相结合、和扶贫帮困相结合、和联系群众相结合,采取登门拜访、座谈会、发放线索征集密封信函、文艺演出、送法下乡等形式,让群众放开心扉,讲真话、道实情,详细掌握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情况。

七、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暑阶段(5月17日至5月19日)。局扫黑办制定并印发《泾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必访”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五必访”活动,并将《实施方案》报县扫黑办。

(二)走访摸排阶段(5月20日至6月23日)。走访人要统筹协调做好走访摸排工作,逐对象发放线索征集密封信函,做好走访记录,确保如期完成走访任务,取得实实在在成效。6月22日前,将“五必访”走访登记表、走访记录、走访对象汇总表及线索征集汇总表报至局扫黑办;局扫黑办22号将所有表格汇总报县扫黑办。

(三)研判分流阶段(6月23日至7月8日)。建立边摸排、边研判、边分流机制,科学研判走访摸排线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分流转办。并于7月10日前,将“五必访”活动线索分类汇总台账报县扫黑办。

(四)督办反馈阶段(7月8日-8月20日)。局扫黑办要加强对“五必访”活动的全程督导检查,积极发掘培育典型做法,跟踪督导存在问题,及时交办反馈,推进“五必访”活动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果。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健阶段,是一个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时候。“国考”在即,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把深入开展“五必访”活动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抓手,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举措,抓紧、抓实、抓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扫黑办统筹做好“五必访”活动组织、安排、实施、督导等工作。各司法所配合镇党委、政府,积极联络、联系各政法部门,并完成承担的具体工作。县局成立“五必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陈新同志担任,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晓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朱妮娜具体负责“五必访”活动日常事务。

(三)扎实摸排走访。要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发动群众参与、扩大线索来源、提高打击成效为目标,按照县扫黑办及局党组分配的走访对象,详细记录走访内容,逐对象发放线索征集密封信函,系统建立工作台账。要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消除群众后顾之忧,提高线索摸排质效。

(四)规范线索处置。要按照“及时、全面、依法、保密”的原则,缜密梳理汇总,研判分流线索。对涉及行业领域的问题线索移交职能部门;对涉及党员干部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九类案件或重大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要特别注重线索移交时效,对指向明确、证据充实的线索,要及时移交,确保有效线索转化为案件战果。要加强对线索的跟踪督办,在线索办理流程结束后要及时向群众反馈答复,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