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委(宗教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包抓分管领域理论学习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水平,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学习机制。

一、主要任务

(一)把关定向。按照党中央和区市党委的部署,按照委(局)建立的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对联系指导的党小组理论学习年度学习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学习始终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做到学习方向不偏。

(二)指导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不定期巡听旁听联系指导的党小组理论学习,通过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检查考核、阅看学习报告、听取述职述学报告、点评等形式,准确了解和掌握理论学习开展情况,确保学习质量扎实有效。

(三)评价检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通过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巡视巡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分管部门及联系指导的党小组开展理论学总体情况,进行科学评价、评估和检验,不断压实压紧学习的政治责任。

二、完善机制

(一)建立“理论学习内容审核机制”。结合当前总体形势和工作需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对联系指导的党小组年初制定的理论学习计划、学习方案进行审定,对学习主题、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进行精准指导,做到把方向、教方法、提质量,持续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

(二)建立“理论学习巡听旁听机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对联系指导的党小组学习每年巡听旁听至少1次,并对学习情况进行点评。被巡听旁听单位要如实记录学习情况,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方式、学习内容、讨论交流、重点发言、巡听旁听点评等,在理论学习结束后及时将学习情况报送包抓领导和党支部备案。

(三)建立“理论学习情况半年汇总报告机制”。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制度,各党小组按要求每半年将学习总体情况汇总后报送包抓领导审阅,7月6日前报送上半年学习情况,次年1月5日前报送全年学习情况报告。汇总情况应包括各党小组每次学习的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保障措施,以及理论学习中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个人自学的情况(包括学习积分和在本学习小组内的学习积分排名)等情况。要认真梳理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成功做法和亮点经验。

(四)建立“理论学习集中辅导机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集中组织联系指导的党小组,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辅导活动。结合党中央、区市党委决策部署,围绕民族宗教重点工作任务,精心确定理论学习辅导主题,提前备课专心讲课,推动学习、指导工作实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五)建立“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机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学用相长,把包抓联系党小组的理论学习工作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人民群众,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当前制约和影响民族宗教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中心组成员每年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2篇。

三、工作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率先垂范领学促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学习之风,要自觉主动学、带头集中研讨交流、带头撰写调研报告、带头发表理论文章,带动包抓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增强实践能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终聚焦政治学习定位,在提升学习思想性理论性上下功夫,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提高学习效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在完成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定的学习任务基础上,抓好联系指导的党小组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建立的理论学习“四项机制”,即:内容审核机制、巡听旁听机制、集中辅导机制、成果转化机制。被联系党小组要每月向联系领导汇报一次学习开展情况,听取指导意见,形成常态化的学习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