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论的大师:熊彼特和克里斯滕森

作为经济学家的熊彼特,在管理思想史上有着特殊的地位。他严格区分了“增长”与“发展”的不同,对创新做出了自己的独家研究。尽管他的《经济发展理论》发表已近百年,但他关于创新的五种表现,关于创新就是“新组合”的论证,关于创新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以及关于企业家的界定,至今依然振聋发聩。在创新理论上,我们至今只能以熊彼特的马首是瞻。从社会的发展来看,政府干预经济的应急效应,使与熊彼特同时代的凯恩斯成为耀眼的新星,而不合时宜的熊彼特在早期并末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但随着滞胀的压力与知识经济的诞生,凯恩斯的光环开始褪色,熊彼特的影响开始展现。有理由认为,熊彼特在21世纪的学术影响还会持续不衰。

克里斯滕森的“破坏性创新”理论,对创新与维持的关系进行了令人信服的研究,他关于非消费者、未充分满足的消费者、过分满足的消费者三类顾客的划分,导出了新市场、高端市场、低端市场三种环境,由此而顺理成章地推出了新市场破坏性创新、维持性创新、低端破坏性创新三种企业创新模式,并对组织变革和管理观念转变、运行程序转变的关系进行了解答。他的理论,不仅对现实管理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对管理学本身的变革也具有启发作用。也许,今后的管理学科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破坏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