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根据桃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桃江县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灰山港工业集中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本单位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2020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发起脱贫攻坚战役总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集中优势兵力,攻克最后堡垒,巩固脱贫成果,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二、行动重点
(一)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高质量实现剩余贫困人口脱贫;
(三)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四)全力推动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五)加强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
三、行动部署
(一)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要求,克服疫情灾情不利影响,保持攻坚定力和战时状态,着力巩固脱贫成果,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二)确保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清零”。继续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瞄准8人未脱贫人口(张放能4人、苏学程4人),采取一户一策一方案,实行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落实产业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兜底保障,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要严格执行脱贫退出程序,确保剩余贫困人口达标退出,高质量脱贫。(责任单位:扶贫办)
(三)“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隐患“清零”。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结合本地实际,进村入户开展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隐患,全面整改,补齐短板。(责任单位:扶贫办)
(四)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各部门要针对国、省、市、县督查巡察审计和县自查发现的脱贫攻坚各类问题,结合百日冲刺行动,再次深入查摆,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迅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10月底前各类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扶贫办)
(五)驻村帮扶工作任务“清零”。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高度重视村支两委换届工作,防范新老支书交接导致的扶贫工作断档。强化结对帮扶的责任,重点关注贫困户增收减损、当前困难、政策落实、收入核算、返贫风险等,确保未脱贫户如期脱贫,已脱贫户稳定脱贫。开展脱贫成效总结宣传工作,对贫困户历年享受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结对帮扶责任人开展一次结对帮扶微心愿活动,以“微心愿”为载体,在入户走访的同时,广泛征集“心愿卡”,于“微”处精准发力,帮助贫困户实现微小的愿望,每个帮扶责任人至少帮助贫困户实现一个微小的愿望。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凝聚起脱贫攻坚的精神力量。(责任单位:党建办、扶贫办、驻村工作队)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22日至9月28日,动员部署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单位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人员组织、业务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9月29日至12月16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抓住重点,以更精准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冲刺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三)验收总结。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由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各部门脱贫攻坚“百日冲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各部门具体负责。要细化工作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倒排工期,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指导推动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是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的责任主体,结合职责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引导支持,纵向到底,解决各类突出问题。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具体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
(三)强化工作督导。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开展不定期督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