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集中区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根据桃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桃江县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灰山港工业集中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本单位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2020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发起脱贫攻坚战役总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集中优势兵力,攻克最后堡垒,巩固脱贫成果,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二、行动重点

(一)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高质量实现剩余贫困人口脱贫;

(三)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四)全力推动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五)加强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

三、行动部署

(一)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要求,克服疫情灾情不利影响,保持攻坚定力和战时状态,着力巩固脱贫成果,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1.稳岗就业增收行动。严格落实政策举措利用园区优势安排贫困户就业工作。一是积极搭建桥梁。主动对接企业,摸清各企业当前用工需求,通过各种途径下发就业信息,为广大贫困劳动力提供服务。二是强化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帮助贫困户就业系列活动,重点帮助贫困人口解决就业创业、技能提升、权益维护和交通出行等方面困难。三是支持返乡创业。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四是做好政策协调。通过及时调整政策力度,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抓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落地。五是大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1次以上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办公室、招商部)

2.产业发展补损行动。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产业全覆盖,深入开展农产品和扶贫产业产销对接活动,切实解决部分扶贫农产品滞销问题。(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所)

3.消费扶贫推进行动。依靠灰山港工业集中区工会和中国社会扶贫网,拓宽贫困户农产品上行渠道。加快消费扶贫专区、专柜建设,完成消费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录入,做好相关数据与社会扶贫网的对接。(责任单位:扶贫办、工会)

4.精准帮扶暖心行动。坚持政策不变、队伍不散、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对未脱贫人口重点帮扶,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时对2014年以来已脱贫人口继续巩固提升,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没有达到稳定脱贫标准或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口及时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现行标准下全部稳定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持续增收。(责任单位:扶贫办)

(二)确保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清零”。继续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瞄准8人未脱贫人口(张放能4人、苏学程4人),采取一户一策一方案,实行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落实产业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兜底保障,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要严格执行脱贫退出程序,确保剩余贫困人口达标退出,高质量脱贫。(责任单位:扶贫办)

(三)“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隐患“清零”。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结合本地实际,进村入户开展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隐患,全面整改,补齐短板。(责任单位:扶贫办)

(四)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各部门要针对国、省、市、县督查巡察审计和县自查发现的脱贫攻坚各类问题,结合百日冲刺行动,再次深入查摆,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迅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10月底前各类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扶贫办)

(五)驻村帮扶工作任务“清零”。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高度重视村支两委换届工作,防范新老支书交接导致的扶贫工作断档。强化结对帮扶的责任,重点关注贫困户增收减损、当前困难、政策落实、收入核算、返贫风险等,确保未脱贫户如期脱贫,已脱贫户稳定脱贫。开展脱贫成效总结宣传工作,对贫困户历年享受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结对帮扶责任人开展一次结对帮扶微心愿活动,以“微心愿”为载体,在入户走访的同时,广泛征集“心愿卡”,于“微”处精准发力,帮助贫困户实现微小的愿望,每个帮扶责任人至少帮助贫困户实现一个微小的愿望。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凝聚起脱贫攻坚的精神力量。(责任单位:党建办、扶贫办、驻村工作队)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22日至9月28日,动员部署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单位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人员组织、业务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9月29日至12月16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抓住重点,以更精准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冲刺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三)验收总结。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由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各部门脱贫攻坚“百日冲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各部门具体负责。要细化工作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倒排工期,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指导推动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是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的责任主体,结合职责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引导支持,纵向到底,解决各类突出问题。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具体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

(三)强化工作督导。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开展不定期督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