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体制改革滞后带来社区党建“三难”

随着改革的深化,中小城市,尤其是县城街道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显得愈加突出。主要表现有“三不”:一是设置不便理。街道居委会规模小。以黑龙江庆安县为例,县城所在地的庆安镇城镇人口6.7万,设立了6个街道办事处,38个居委会,最小的200来户,多的也不过400户,由于街道、居委会规模过小,分散了有限的财务、物力。致使街道、居委会经济实力弱、办公条件差、干部补贴低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权责不统一。各职能部门从部门利益出发,大都将审批权、收费权、处罚权等职权、利益上收,而将出人干活、出钱办事的责任、包袱甩给街道。三是职能不健全。由于管理层次过多,权力过于分散,造成镇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先天发育不良”。镇辖街道办事处功能大体相当于城市的居委会,而居委会的职能只相当于城市居委会的居民小组。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依据等原因,县城的社区体制改革尚未破题,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给社区党的建设带来了“三难”:一是组织难建立。由于居委会规模过小,党员过于分散,不利于社区党组织的建立。二是活动难开展。由于办公条件差,活动场所及活动经费缺乏,使党组织活动难以正常开展,影响了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三是人才难吸引。由于工作条件差,待遇低,难以吸引优秀人才,致使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的干部仍以家庭妇女、离退休人员为主体,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和城市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