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20—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实施意见

为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加快补齐以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打造美丽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通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到2020年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现较大提升,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户数累计超过5.5万户、普及率接近85%,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并实现粪污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三、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突出“净美泾阳”主题,全面开展村庄“四化”行动,在全县推广王桥镇社树村垃圾分类“四分法”经验,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户分类收集—村压缩转运—小区域集中处理”的模式,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的长效机制;
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制;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方案,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进行集中处理或净化处理。完善各村污水排水管网,管网布置充分利用自然地形,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实施后,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三)厕所革命及粪污无害化处置。在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基础上,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相关基础性设施建设。引入社会化服务企业,由企业购买抽渣清粪车进行粪污清运社会化服务,有效解决农村粪污处置难题。抽渣清运车驾驶员工资、燃油费从粪液抽取费用中支付(每个厕所每季度抽取一次粪液,每次抽取费用20元—30元,由农户或用肥单位承担)。社会化服务企业要建立起覆盖全部村庄的粪液粪渣清运服务制度,同时要根据村庄数量、服务人口、运输距离等因素,合理选取建造适度规模的粪液处理点,用于集中处理抽取收集的粪液。

(四)村容村貌提升。加强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庄道路的硬化、绿化和亮化以及排水沟、抽水站、文化广场、自来水管网、路灯等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基本达到美丽乡村的标准。评选命名一批“最美庭院”和“最美村道”,2020年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中共泾阳县委办公室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和“全民保卫”行动的实施意见》及《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解任务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要全力抓好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协调和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县住建局要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县发改局要加强政策研究,结合乡村振兴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策划包装人居环境项目库建设。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具体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制定泾阳县村庄规划工作推进方案,牵头抓好村庄绿化、美化工作。

(二)落实资金投入。优先保障财政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奖补资金必要支出由县财政局负责整合并经合法合规的预算程序后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县政府审批后拨付使用。奖补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按照“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计其功、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则,由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各部门筹集中、省、市、县项目资金,如县财政局农业综合改革资金、县发改局项目补贴资金、县住建局村镇建设补助资金、县自然资源局宅基地腾退补贴资金和村庄绿化专项补贴资金、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县交通运输局村道及排水建设资金、县水利局生态涝池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和厕所改造资金、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贴资金、县文旅局乡村旅游及村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等。不足3000万元部分,由县财政局安排其它来源落实。对纳入泾阳县重点项目库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可申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对达到绩效考核标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奖补,保障实施单位合理回报。尤其是厕所革命项目,在各级财政资金未到位情况下,根据工作进度和合同支付进度,由县城投公司与农发行贷款予以支持,引导和撬动金融机构、企业等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加强项目管理。一是优先实施已纳入县重点项目库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是规划先行,分类施策。以乡村规划为指导,分类推进项目建设,重点保障乡村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夯实基础,体现特色。将夯实乡村发展基础、增进人民福祉作为首要任务,注重特色乡村风貌塑造,彰显地域特色。

(四)加强资金管理。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整合不同渠道下达资金,在财力可承受范围和不超过政府债务限额前提下,实行市场化运作,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规范、长效、良性发展。

(五)加强考核验收。突出以政策目标实现和资金使用效益为导向,建立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县重点项目库,制定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绩效评价。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奖补资金,开展绩效跟踪和资金拨付,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等。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应根据县政府全年的工作任务,开展项目建设运营和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对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县考核办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终综合考核,对争取中省市级项目资金超过全市平均数以上的部门给予一定奖励,对未完成资金筹集任务的部门不得评先创优,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