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经摸底,2020年全市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6317余人,全市小学毕业生6085人。其中,城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1586人(其中常住户538人、购房住户587人、拆迁安置户、小产权房住户190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271人),区域分布是:古东关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万兴社区1073人;
状元社区、庙沟河社区、镇江寺社区320人;
银铁社区、鞠家坝等80人;
天马山社区(仙龙潭)89人;
太平镇石岗、坪长村等24人。预计城区招生人数达到1842人。

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5569人,城区初中毕业生1865人。

二、招生计划

小学:2020年全市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6317余人。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4467余人。各乡镇对辖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登记造册,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2020年城区小学毕业1811人(含黄冈学校110人)。拟计划城区小学招生1842人,其中万源市第一小学提供学位520个、万源市第二小学提供学位624个、万源市第三小学提供学位130个、仙龙潭小学提供学位104个、万职中提供学位390个、石岗小学提供学位24个、黄冈学校提供学位50个。

初中:2020年城区初中毕业35个班1865人。拟计划初中招生35个班1811人,其中万源中学14个班728人、万源三中8个班416人、市职中2个班106人、城南中学10个班530人、黄冈学校1个班50人。

三、招生原则

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为准,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并结合学校容纳能力”的原则进行招生。

四、招生对象

辖区内适龄儿童(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截止2020年8月31日前)。

五、招生办法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学校组织实施。

(一)小学招生

各乡镇对辖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根据适龄儿童人数科学确定划片范围,制定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科局备案。7月底前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发《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通知书》。古东关、白沙镇、大竹镇、旧院镇要根据辖区学校布局和适龄儿童户籍、实际居住地等情况,合理确定划片范围,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初中招生

小学对口初中单校招生的采用直升方式就读,小学对口初中多校招生的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各单设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本辖区内,按照对应小学自主招生;
万源中学、万源三中、市职中、城南中学招生由教科局按照划片范围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生。万源市外小学毕业申请到万源农村学校就读的,直接到就读学校登记,申请到城区学校就读的,8月20日前到教科局登记,经审核合格后,根据学位情况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六、招生纪律

1.各校要坚持招生原则,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禁止提前从小学选拔招收学生,变相抢夺生源。

2.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区域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

3.起始年级班额一律严禁突破55人,其他年级不得因有转学、挂读、插班、分班不均等行为而新增大班额的现象发生。

4.各校不得借招生之名擅立项目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物、赞助费等。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人情生、关系生,不得突破招生相关要求。

6.教科局和各乡镇政府要加强领导,规范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违规学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罚;
给予违规学校校长诫勉谈话或约谈;对起始年级班额超过55人或新增56人班额的学校,责令校长引咎辞职。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万源市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2.万源市2020年城区初中招生方案

3.万源市城区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分派摇

号办法

万源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8日

附件1

市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为准,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并结合学校容纳能力”的原则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招生区域内,截止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2020年秋万源市职业中学高中部搬入职教中心,2020年古东关辖区小学毕业1811人(含黄冈学校110人)。拟计划小学招生1842人,其中万源市第一小学提供学位520个、万源市第二小学提供学位624个、万源市第三小学提供学位130个、仙龙潭小学提供学位104个、万职中提供学位390个、石岗小学提供学位24个、黄冈学校提供学位50个。

四、划片办法

1.状元社区、庙沟河社区、镇江寺社区、洪岭寺村的户籍新生在市职中就读,在市职中登记。如果登记的新生超过人数。通过摇号方式分派到万职中、万三小就读。

2.银铁社区、鞠家坝村、斑竹溪村、杜家坝村的户籍新生在万三小就读,在万三小登记。

3.天马山社区(仙龙潭村)、快活坪村的户籍新生在仙龙潭小学就读,在仙龙潭明天小学登记。

4.石岗村、坪长村、牛卯坪村、孔家山村、四合村的户籍新生在石岗中心校就读,在石岗中心校登记。

5.万兴社区(原毛坝子村)户籍新生在万二小就读,在万二小进行登记。

6.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社区的户籍新生、拆迁安置户新生、购房住户新生在万二小统一登记。新生就读万一小和万二小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报名时新生可自愿选择就读万二小,根据自愿选择就读万二小人数确定是否摇号;
如果自愿选择就读万二小人数或非自愿选择就读万二小人数不超过万二小和万一小招生学位数则不摇号,按自愿选择分配新生就读学校,否则通过摇号方式决定新生就读学校。

7.小产权房户(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取得房产证)新生和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随迁子女新生,住在古东关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万兴社区(原毛坝子村)的,在万一小登记,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新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随机摇号到城区学校就读;
住在古东关其他辖区的,在实际居住地区域学校登记。

8.特殊儿童:万源市户籍的残疾适龄儿童按划片区域学校随班就读,智力残障儿童也可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9.万一小、万二小一年级新生在万一小东区分校就读。

五、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1.所有适龄儿童需提交的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居民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以下列类别登记的适龄儿童需提交的材料。

(1)拆迁安置户新生,需提交适龄儿童父母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证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中权利人是多个户主的,需由房屋征收安置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同时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通过房产登记档案信息系统查询《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并打印,下同】。

(2)购房住户新生,需提交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小产权房住户新生,需提交适龄儿童父母购房合同及原房屋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同时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
社区证明(证明实际居住地和所购小产权房情况)和2020年6月-8月的水电费票据,并到实际居住地入户调查。

(4)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随迁子女新生,父母经商的提交租房协议、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务工的提交租房协议、市中区城区内的居住证(派出所办理)或社区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固定收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租房协议复印件由社区审核签字。

(5)适龄儿童父母工作调动的,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和工作调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在城区没有购买住房,以适龄儿童父母现工作地点就近学校登记。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交假户籍、假证明等情况,将移交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六、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户籍不同簿。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籍簿上,以适龄儿童户籍信息为准;
如果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籍信息或房产证的地址确定登记学校的,提交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交适龄儿童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交其他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在城区没有住房。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确认在万源市城区内无房的,可以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的地址确定登记学校。

3.拆迁安置户。拆迁安置房竣工已交付业主,按安置房所属范围的划片区域登记,需提交安置房回迁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4.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及“千名硕博进达州”行动引进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审核,按有关政策优先解决。

七、资格审查

1.成立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由古东关街道办事处牵头,太平督学办、东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万一小、万二小、市职中组成。办公室设在古东关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新生报名登记、资格核查,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本方案中未涉及到的事项作解释和处理。

2.8月3日至4日审核登记。学校组织专人对在本辖区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登记造册,并归类整理好资料备查。

3.8月5日,登记学校将《2020年就读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表》报招生办公室;
8月6至15日,招生办公室对各校报名登记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户口要到公安部门核查,房产证及购房合同到房管局核查,小产权房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新生到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入户核查)。万源市城区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分派摇号时间8月16日。

4.8月17日在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8月30日至31日新生报到入学。

八、招生纪律

1.各学校要坚持招生原则,任何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2.起始年级班额一律严禁突破55人,其他年级不得因有转学、挂读、插班、分班不均等行为而新增大班额的现象发生。

3.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20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

4.各校不得借招生之名擅立项目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物、赞助费等。

5.已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再以新生方式登记报名入学,一经审核属重复注册的,将退回原就读学校。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在招生中吃、拿、卡、要,坚决打击社会上各类违法招生行为。

7.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违规学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罚;
给予违规学校校长诫勉谈话或约谈;
对起始年级班额超过55人或新增56人及以上班额的学校,责令校长引咎辞职。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