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系统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一总体目标,着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推动国资事务中心及所属各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稳步上涨。

2020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上交区财政共671.38万元。其中: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利润分成款402.6万元;
惠州市惠阳区金叶综合贸易发展公司利润分成款130万元;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分红107.21万元;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红31.57万元。

(二)经营性物业经济运行平稳增长。

2020年国资事务中心统管的物业房产类资产租金收益714.28万元、土地类资产租金收益66.23万元、房屋管理费等6.26万元。先后成功公开招租8宗物业,公招前月租金合计40925元,公招后月租金合计90502元,增幅为121%。全年租金收入共786.77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全额上缴区财政共计662.77万元。

(三)依法依规处置国资事务中心统收统管物业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

1.区征地储备中心盘整收回淡水街道桥背村山子顶2451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建(构)筑物,收入补偿款1068.8万元(不含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由区环卫事务中心收取并上缴国库);

2.区征地储备中心盘整收回惠阳区河背东片区占用区教育局701.7平方米土地、区残疾人联合会1813.3平方米土地及民政局1227.7平方米土地,收入补偿款123.7万元;

3.按报废程序拆除了惠城区中山东路原惠阳县政府院内侨办楼侧96平方米房屋;

4.区征地储备中心盘整收回大亚湾西区新寮村地段1602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收入补偿款320.4万元;

5.淡水街道办盘整收回惠阳区淡水寮湖东路面积1870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收入补偿款682.7万元;

6.惠城区盘整收回惠阳食品进出口公司位于第四十一学校项目土地,收入补偿款113.8万元;

7.惠阳建筑工程总公司车辆处置款收入3.5万元;

8.区木材发展总公司房屋处置款收入1219.6万元;

9.大亚湾盘整收回区经济开发总公司西区聚合地段42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收入补偿款2740万元;

10.区土地储备中心盘整收回惠阳区沙石土工程总公司淡水街道龙尾及秋长街道寨背地段434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收入补偿款514.2万元;

11.区征地储备中心盘整收回惠阳区国隆实业集团公司淡水石桥村地段2591平方米中的167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收入补偿款394.4万元;

12.区征地储备中心盘整收回惠阳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淡水石桥下新屋地段1500平方米中82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收入补偿款247.3万元。

以上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共计7428.4万元。

(四)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我区国企改革,开创发展新局面。

一是根据区委区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区国有资本结构布局,组建“2+n”个集团公司,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我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我区国有企业,开创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局面。目前由国资事务中心起草的《惠阳区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区委审定后由我中心、区城投公司、区经营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二是圆满完成国有56户“僵尸企业”出清工作任务。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上级下达我区“僵尸企业”出清任务,其中:完成关停企业出清45户(其中:工商注销2户、股权转让2户、司法出清37户,兼并重组4户),特困企业完成扭亏为盈11户。

三是稳步实施劣势企业改制工作。根据我区国有企业实际及企业改制意愿,按年初计划对惠州大亚湾振新技术发展总公司、惠阳财贸实业发展总公司等2家国有企业实施改制。2020年12月11日经区国有企业改革联审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该2家企业改制方案,所需费用约324.6万元,共安置职工人数12人。目前正在按方案组织实施。

(五)圆满完成我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任务。

我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共涉及76家各类型企业,拟移交退休人员2205人(其中央企18家、922人;
省企2家、16人;
市企8家、200人;
区企48家、1067人)其中党员634人,需移交人事档案2205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改革部署,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成立惠阳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专班,制定《惠阳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区国资事务中心、各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经过6个多月的共同努力,我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于2020年10月底圆满完成。100%完成76家各类型国有企业2205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能、党员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三移交。

(六)攻坚克难,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建筑垃圾受纳场项目建设

2020年,区城投公司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受纳场(含临时回填点)共7处,收纳建筑余泥渣土约252万立方米,超额完成2020年度建筑垃圾受纳场绩效考核任务,效解决我区有效缓解了我区建筑垃圾填放的压力。开设的受纳场分别为永湖稻园受纳场、东方新城东侧规划路回填点、滨河北路北段及河道边坡支护工程回填点、淡水古城项目回填点、三和棠梓岭村临时回填点、惠大高速公路救援停车场项目回填点、永湖稻园四大甲地段项目回填点。同时,为加强管理我区受纳场运营工作,高效化智能化提升我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水平,区城投公司开发受纳场运营平台并已投入试运行阶段

2.惠阳城区中心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

为有效解决惠阳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根据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及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惠阳区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区城投公司选址市第六人民医院主院、崇雅路分院及好宜多商城采用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智慧停车场,总占地面积约734平方米,建设投资匡算约4445万元,建成后预计共可提供274个停车位,预计2021年3月底前可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有效缓解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域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完善周边交通基础配套设施,提高便民服务功能,区城投公司与桥背松山楼队对位于区行政服务中心对面21000平方米土地建设停车场签订合作协议,可提供300个停车位,已正式启用;
区城投公司自筹资金329万元位于对淡水桥背村竹子林3847平方米土地建设停车场,可提供127个停车位,已正式启用。

区城投公司推进智慧停车场项目确实有效缓解了我区停车难问题,并获得了区人大常委会民生项目调研组成员的一致好评。区城投公司将组建惠阳区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结合产业资本,通过对停车场、停车泊位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平台化管理,打造“一城一网一平台”智慧停车市场。

3.惠阳城市微改造项目

2020年,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按照“经济、快速、简洁、有效”原则,坚持长短结合、短期突击,对城市进行微改造。区城投公司作为惠阳区城市微改造项目的责任单位之一,承接着深汕高速淡水排坊出口(含排坊公园)、民生供销广场周边区域、惠大高速淡水东出口、秋宝南路(伯恩路)、又一邨花园商铺门前地坪、伯恩厂封闭路段联排商铺等六个项目点的相关建筑物外立面及店招改造工作,涉及17088平方米面积和1.92公里改造内容。该项目从2020年8月中旬启动,仅在一个月内完成了全部外立面及店铺招牌改造工作,让老百姓真真正正感受到了微改造带来的变化和价值,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惠阳区政府的满意度。

4.惠阳区肉联厂项目建设

区国资事务中心切实转化主题教育调研成果,科学谋划推进区肉联厂迁建项目,采取增资扩股方式有效解决区肉联厂迁建项目资金缺口问题,组织前往番禺、龙岗、博罗等地学习肉联厂生产经营先进经验,并指导、督促项目工程建设及做好运营筹备工作。区肉联厂迁建项目一期占地9450平方米,建筑面积8918平方米,主要建设生猪屠宰车间、配送车间、待宰间、污水处理设施等,投资约5384万元,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屠宰量达20万头以上。目前,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已竣工,生产线及污水设备已安装好并调试完毕;
已领取“三证一编号”证照,2020年12月27日开始调试运营。项目二期占地942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牛羊禽类屠宰车间、深加工车间、冻库、综合大楼及配套设施等,预计投资超1亿元。项目二期土地正准备按标准用地进行土地挂牌,已做好9425平方米土地挂牌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区土联会审议,预计2021年1月底完成土地挂牌工作。区国资事务中心已同意惠阳食品进出口公司成立子公司投资建设肉联厂项目二期。

新建的肉联厂是我区目前唯一一家定点屠宰场,主要承担我区9个镇街的生猪牛羊禽类屠宰和鲜肉供应的社会责任,确保了我区居民吃肉安全。同时充分发挥了国企资源优势和职能优势,维护政府形象,助力我区经济发展。

(七)抓好落实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工作

扎实开展对经营性物业和所属各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在消防、建筑施工、交通、危险化学物品存放安全等领域进行排查整治,对有安全隐患场所,督促完成整改,全力确保了员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信访维稳工作落到实处,信访、上访次数较去年有明显下降,在处理劳资纠纷问题上,各企业高度重视劳资纠纷问题,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年无因为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发生。通过对企业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滚动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稳定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做到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对群众上访做到随时接待、随时处置,并限期解决或妥善答复,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年无出现上省进京越级上访事件,维护了国资系统和谐稳定。

(八)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建的重要论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以上率下,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

二是着眼坚定信仰深化理论武装。认真贯彻落实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集中学习13次;
组织国资系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国制度面对面》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并发放教育读物;
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发放书籍521本,举办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督促下属党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共开展教育培训359人次;
带队前往湖南长沙-韶山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培训;
组织观看《守边人》、《迟来的告白》等优秀宣传教育影片。

(九)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扎实开展“四项帮扶”,帮助先进模范党员、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国资党委领导班子共走访慰问53人次,发放慰问金2.65万元。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国资党委下拨党费6.8万元到18个党组织,用于购买疫情防控用品和开展有关宣传教育;
国资系统党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自愿捐款共6万余元,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组织来自11个党支部的66名党员主动投身抗疫一线,其中4人被抽调到村(社区)从事疫情排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租金减免政策,动员所属国有企业积极应对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及所监管国有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减免的民营承租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约239户,减免租金487.6万元。

(十)推进所属国有企业领导人交流

为推进我中心所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工作,坚持完善国有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交流轮岗制度,选优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洁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国资党委领导班子通过深入所属企业调研,充分听取企业领导人员及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经充分酝酿,由组织人事股拟订部分企业领导人员轮岗交流方案,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2020年共考察推荐企业领导干部21名,其中正职9人,副职12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任职5人。推动所属国有企业领导人交流工作已打开局面,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十一)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督促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

国资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督促分管股室、企业,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先党内、后提交”,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同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开展国资系统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五多”村支书的不归路》,与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27份,层层压实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扎实开展“创一流支部、建一流城市”主题创建活动,督促指导所属党支部对标对表、自查自纠、积极整改、争创达标。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党支部进行综合分析,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区城投公司党支部为“一流支部”报送区委组织部,同时鼓励倡导其他党支部向先进看齐。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国资党委领导班子凝聚力不断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精诚合作,始终以大局和事业为重,在国资事务中心各股室、所属各企业大力支持与配合,共同努力下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绩效考核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不足之处:

一是大部分国有企业经济总量不高,行业布局分散,缺乏竞争力;
市场化资本经营运作成效不大,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大部分企业主营业务不突出,市场活力弱,主要经济收入仅靠物业租赁,如疫情期间落实上级关于减免租金的事情,大部分企业都是因为企业本身经济压力问题而无法做到减免租金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国企改制工作有待加强,我区国有企业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的开拓创新意识和重组整合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我区国企改革步伐相对落后于周边地区。

三是党建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部分党组织习惯按部就班开展工作,活动形式、教育内容较为单一,对新形势下自身职能转换不够明确,对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的认识不足,片面认为基层党建工作就是表彰奖励、发展党员、组织学习、志愿活动等,未充分认识到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重大意义。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区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让理论与日常工作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做好国资党委及所属企业党建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水平

区国资办要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出资人职责定位,进一步明晰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逐步完善细化国企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企业负责人考核体系等,以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以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水平,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科学的监管制度保障国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在创新方面迈出新步伐,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规制度体系,对我们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具有重大意义。下来各股室要着重梳理、修缮涉及本股室业务的制度建设,如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改制实施办法、企业绩效考核办法等等,完善制度建设将是近两年的重点工作,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贯彻落实。

(三)实现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通过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使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要求,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当前我区正处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东进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进入提速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倍增计划”等战略部署正在稳步实施。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我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助力大湾区建设的需要。

下来,我们要进一步开拓创新意识,做好顶层设计和资本布局,要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根据《惠阳区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产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通过兼并、注入资产等方式做强做大2+n个国有集团公司。“2+n”是指先组建两个集团公司(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惠阳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待条件成熟后再组建其他集团公司。新组建的集团公司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薪酬待遇,做强做优做大集团公司。至2021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两个集团公司组建,初步建立现代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市场化经营机制;
至2021年底,基本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服务全区战略发展能力更加突出,企业运营效益更加高效,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的企业管理团队,使国有企业成为带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至2022年底区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完成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退出,推动优质企业具备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的各项基本条件,跻身湾区一流企业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