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污染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根据省市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降碳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治污降霾、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下达我县的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指标,202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11.3%、11.7%、25.0%、25.0%、5%。全县共计划实施重点减排项目3个,省级重点约束性减排项目2个(具体见附件1),碳排放强度比上一年下降1.6%。

2020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及碳排放强度降低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主要污染物相比2015年削减率(%)

碳排放强度较上年度下降(%)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挥发性有机物

三原县

25

25

11.3

11.7

5

1.6

备注:1.减排比例为2020年较2015年排放量减少的比例。2.碳排放强度降低率为2020年较2019年降低率。

二、重点减排任务

(一)加大结构减排工作力度。按照《关于转发国家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推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环保不达标的落后产能。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为契机,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的,生产设施或产品属于产业政策淘汰类的排污单位,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无排污许可证仍然排放污染物的,依法处罚直至责令拆除、关闭。

(二)积极开展工业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按照三原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要求,开展全县工业污染源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污染排放全过程控制的管理。水泥、玻璃、砖瓦等行业要严格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对超标排放企业积极依法整治到位,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落后产能工业窑炉淘汰方面,严格按照《咸阳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全面清理淘汰类工业炉窑。

(三)提升城镇生活源污染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县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建设,确保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加快日处理1万吨的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县污水处理能力。

(四)实施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按照《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依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名录库,持续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家具、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存储、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对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数量≥2000个的,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具体项目见附件2)。

(五)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努力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全覆盖。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试行工作,并与环境执法衔接,引导企业提高按证排污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企业排污许可主体责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污染管理制度。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全县约束性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配合市上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配合市上完成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要牵头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动总量减排及降碳指标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镇(街道办、中心)、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一岗双责”规定,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污染减排降碳工作格局。

(三)严格环境执法。县生态环境局要制定我县排污许可证监管计划,对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以排污许可证为依据开展监管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对恶意偷排、数据造假、超标超总量排污、屡查屡犯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综合监管措施。

附件:1.2020年全县重点减排项目表

2.2020年全县vocs减排项目表

附件1

2020年全县重点减排项目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治理项目

类别

(水/气)

是否为省考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陕西省水务集团三原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8月底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县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渠岸镇

2

咸阳利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月底前完成废气处理提标改造项目,建立减排台账。

县生态环境局

县自然资源局、大程镇

附件2

2020年全县vocs减排项目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治理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陕西三原康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vocs污染深度治理

县生态环境局

高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