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需消除目前所存的不和谐因素

最新一期的《瞭望》周刊刊登文章说,中国目前正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归纳起来,这个阶段特点有两个:既是关键发展期,同时又是矛盾凸显期。

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严书翰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一阶段呈现出两种前景,一是执政党和政府头脑清醒,政策妥当,就可以进入社会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保持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二是执政党和政府政策失误,不但会使经济停滞不前,而且会激化社会矛盾,产生社会动荡,危及政权稳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蕴含着争取第一种光明前景,规避第二种黯淡前景的战略意图。

具体审视中国社会目前所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则能更加清楚地看出中央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决策的深谋远虑。

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经过26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gdp总量增长了10倍,平均发展速度为9.4%,是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这是世界经济史上的一个奇迹。但与此同时,中国的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这种滞后在2003非典考验中暴露得更加充分,可以看出城乡差距拉大问题和公共医疗资源短缺问题。

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仍在扩大,分配不公矛盾凸显。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长李兴山认为,如果将城乡居民收入的计算方式、税赋负担、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因素综合考虑,城乡差距就远不是3倍,而可能会有6倍以上。从地区差距来看,尽管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但是东中西部的相对差距仍呈扩大趋势。严书翰认为,现代社会中收入差距肯定是存在的,关键是要保证它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目前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是前进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如果不能够予以正确解决,也会危及稳定。比如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关键在于分配不公。目前我国存在一些非法致富现象,一些人靠钻政策和体制漏洞而暴得大利,一些部门和单位靠垄断而获取超额利润,这对群众的情绪是一种严重的挫伤。

一些社会群体为改革发展作出的贡献与应得到的补偿不对等。这些群体主要指农民和工人,到目前为止,农民的人均收入还很低,负担还很重。改革开放26年取得的成果,农民并没有充分分享。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依靠的阶级,由于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对国民经济作出战略性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国企改制、搞活,致使大批产业工人下岗。这些在计划经济时代作出了重要贡献的产业工人和无地农民、失地农民获得的补偿显然是不对等的。利益失衡导致心理失衡,是当前社会情绪一个重要诱发因素。

新形势下人民内部利益矛盾错综复杂。现阶段的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指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矛盾。这类矛盾在社会经济转型期纵横交织,盘根错节,复杂异常。可以说,目前中国各社会阶层之间,社会阶层内部,地区之间,地区内部,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群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等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利益矛盾。(杨桃源、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