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单位: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1 | 有健全的能源管理网络,并报动力厂备案,更换人员须书面报设备处备案 | 无能源管理网络扣300元,网络不健全一次扣100元,人员更换不报备案一次扣100元 |
2 | 每月2日前报送本单位水、电、汽(气)等各类能源消耗统计数据、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表。 | 不报每次扣300元,迟报一天扣50元,数据不准确一处扣20元 |
3 | 完善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完好率达100% | 查计量器具不合格一处扣200元 |
4 | 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用电炉等浪费能源现象,确有需要的书面申请报生产处,经批准挂牌后才能使用; | 发现一处扣100元 |
5 | 避免设备空运行,10KV出线功率因数不低于90% | 发现一处扣100元,在规定期限未整改完成的加倍罚款。发现功率因数低于90%罚款200元 |
6 | 不得随意更改管网及计量设施、严禁私自更换水表及计量方法 | 发现一次扣100元 |
7 | 严禁从消防栓接水供绿化、冲洗道路、洗车等行为 | 发现一次扣100元 |
8 | 按能源管理制度巡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各种管线 | 少巡检一次扣100元 |
9 | 节约用水、用电,尽量提高水、电利用率。没有被有毒物污染的生产水,必须回收重新利用 | 有浪费水、电现象的一处扣100元,并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加倍罚款,经济可行而无循环措施的发现一处扣100元,并限期整改,届时无整改措施的加倍罚款,正常运行的节水设施无故停运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
10 | 各种管线、阀门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 | 发现一处扣100元 |
11 | 新增用水、用电,必须书面申请设备处及生产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 没申请私拉乱接发现一处扣100元,在主管线上开口的扣300元 |
12 | 凡需安装空调、电暖气等采暖设施的,必须首先书面申请报设备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装用 |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的发现一处扣100元 |
13 | 热力管道必须按要求做好保温绝热措施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私自违规使用的,发现一处扣200元 |
14 | 确保管辖范围内水表的完好及计量准确 | 水表损坏一处扣100元,人为造成计量不准扣100元 |
15 | 对于可断续生产单位尽量安排在0:00至8:00生产,如有困难的安排在12:00至18:00,22:00至24:00生产,以节约电费 | 发现一次没有合理安排生产扣500元 |
16 | 室外照明开灯时间夏季20:00至5:30,冬季18:00至7:00 | 发现一处违规扣50元 |
17 | 空调设定温度不低于 | 发现一次违规扣50元 |
18 | 各车间循环水池最高水位离溢流口不小于 | 发现一处扣100元 |
19 | 所有考核罚款分解到人 | 未分解,所有考核罚款扣单位负责人,迟报按未分解考核 |
20 | 其它未尽项目按《能源管理制度》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