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职责定位,,以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矛盾纠纷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和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建设,打造过硬政治机关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能力,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效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类培训班必学内容,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工作常态机制,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

2.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巩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推动支部工作制度化、组织生活规范化。突出党建“品牌化”建设,构建“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落实党建督查责任制,专项督查与纪实考核相结合,推动管理监督常态化。深化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举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群团组织,支持群团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打造群团活动阵地。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定期研判、通报等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抓好律师教育管理。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各类报告讲座。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开展思想状况问卷调查,加强队伍思想动态分析。

4.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巩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根治顽瘴痼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组织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深化“小事不小”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精文减会,持续为基层减负。强化监督指导和队伍建设,督促局属单位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二、加强业务建设,履行法治部门职责

(一)加强依法治市统筹协调

5.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座谈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重点课程,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研究起草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的方案措施。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

6.完善依法治市推进机制。抓好《法治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全面推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做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评议工作。加大法治考核力度,加强基层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公室建设。

7.抓好依法治市重点任务落实。筹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聚焦解决基层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起草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全力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在市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8.持续开展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围绕营创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建立“一企业一法治联络员”制度,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推行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在市行业部门成立法律顾问团,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健全完善行政违法行为“不罚”“轻罚”清单机制,指导各部门依法动态调整清单内容。

(二)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9.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监督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履行好相关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和实施后评估,推动评估与合法性审核以及清理、备案审查工作相结合。研究出台市政府合作协议审查办法,建立健全政府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机制。

10.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X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若干措施。健全行政复议议事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推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努力实现“出庭又出声”。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严格诉讼案件法定流程,认真做好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工作。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与涉案单位沟通对接,做好生效行政赔偿决定的执行工作。

11.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细落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加强“免罚清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征集上报典型案例,推广工作经验。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前移执法监督关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规范化。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12.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意见,推动在法治化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队作用,为民营企业应对疫情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因疫情防控产生的矛盾纠纷。配合驻地监狱做好刑释人员疫情防控和临时安置工作。

13.推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市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建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用好“智慧调解”系统,成为高效的“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积极向旅游、金融、物业等领域延伸。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4.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单位普法“三张清单”,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提高普法工作经费人均标准,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公益性投入,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四)扎实推进刑事执行工作

15.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确保《社区矫正法》全面贯彻实施;
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探索实行“队建制”;
增加社区矫正科技含量,确保“智慧矫正”中心健康运行;
积极协调市法院等有关部门,实现社区矫正信息互联互通、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数据共建共享;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完善心理矫治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6.加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积极配合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时完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任务,明确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清晰、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的运行机制。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推进措施,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17.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坚持一体发展,对标找差,补短强弱,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进行提档升级,设立热线电话,适时与市社会治理中心、诉讼服务、检察服务等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建立衔接联动机制。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新模式,确保人民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18.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持续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优化律师、司法鉴定人员执业环境,成立X市律师协会。积极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完善“减证便民”服务措施,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办理,扩大公证参与金融、司法辅助等业务,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业务培训,推进智慧法援建设,实施法律援助区域全覆盖工程,参与“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擦亮“厚德明法、上善法援”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标准化水平。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建立月集中服务制度,培育村(社区)“法治带头人”,开展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指导司法所履行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监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全力服务乡村振兴。积极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对接,做好第二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1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法治淬火大讲堂,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充实教育资源,邀请律师事务所师资力量开展干部上讲台活动。组织90后年轻干部到上级部门一线岗位挂职锻炼,提升素质、增加经验,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储备人才。用好“燕山大讲堂”“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20.加强基础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推进职能职责优化,保证机关日常工作规范高效运转。逐步统一司法所外观形象、室内设置及业务建设,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化“数字法治”,建设“智慧司法”,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各项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