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会讲稿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政治保障

  ----廉政讲稿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农村党组织、党员,既同群众接触最紧密,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又好又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不失时机地抓紧解决农村组织中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反腐成果,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当前,农村党组织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又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还远远不能令人乐观,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一些党员干部经济不清、形象不佳、作风不正;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个别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风专制;一些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不按规定办事,不依章理事,对重大事项,不民主决策,凭关系、凭感情,个人说了算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政治的安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

 (一)一些村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一些村班子,甚至是主要负责人,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敷衍、应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个别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会影响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缺少成效,存在求太平,过得去,任期内不出乱子的思想,搞“一团和气”,轻视抓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

 (二)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还不够

 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各项惠农补贴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有图形式、搞花架子的情况,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制度、规章订了不少,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有待加强

 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还停留在纸上,缺乏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还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二、加强当前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人

 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以教倡廉,至关重要。当前,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特别是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仍然是我们的重点,必须把廉政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我们要通过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强化廉洁自律行为;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在群众对某些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注意进行提前廉政预防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

 我们要把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正在逐步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重大历史任务,必须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决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尊重群众意愿,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能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我们要切实增强政策观念,认真学习掌握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带头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按政策办事,决不能拍脑袋决策、盲目蛮干;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无论是完成上级部署的任务,还是规划本村本地的发展,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决不能虚假浮夸、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我们要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行“阳光操作”,善于运用民主的方式和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决不能强迫命令、违法乱纪;我们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办一切事情都要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决不能好大喜功、奢侈浪费;我们要教育和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决不能是非颠倒、善恶不分、美丑不辨。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我们要紧密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注重教育效果。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教育活动,力求使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起良好的形象。通过教育活动,提高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通过教育活动,提高责任意识,真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领导职责;通过教育活动,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在自身带头遵守法纪的同时,切实抓好法纪的执行、落实。

 (二)发扬传统,完善行为规范

 我们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要求,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三)健全制度,通过制度规范人

 当前要着重建立和完善,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农村财务历来是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事项之一,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基层班子的团结和党群、干群的关系融洽。要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作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要建立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金收支程序。村级财务会计核算由镇财政所“村级财务托管中心”负责,每季度至少记一次账,有项目建设的村要做到会计业务日清月结,村报账员(村出纳)由镇财政所在村文书和村计生妇干中指定,经办村的所有财务收支报账业务,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律不得经管财务收支业务。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强化对农村财务的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随着国家“调整投资方向,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不断增多,对此必须严格规范、严格管理。再次重申:村、组一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集体资产的处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工程较小的项目也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镇纪委及相关部门派员监督下,以一定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以消除“暗箱操作”,防止权钱交易,确保工程建起来,干部不倒下。

 (四)加强监督,通过监督制约人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涵,是农村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保证乡村干部廉洁办事的有效措施。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一要深入推进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突出公开重点。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干部报酬,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等,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公开必须及时、全面、真实,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假公开、不公开。二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尤其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要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经济责任检查审计、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向村级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五)加大查处力度,通过查处警示人

 胡锦涛同志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促使干部勤政廉政。一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要继续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对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注重利用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六)强化责任追究,通过追究督促人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镇党委将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追究,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通过建立定期分期排摸制度,督促全体干部切实履行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明哲保身、好人主义等问题,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真正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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