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土壤污染现状及防控对策

孙登红

摘 要: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进程加快,致使土壤污染日益严重,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该文分析了蚌埠市土壤污染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控对策,以期为蚌埠市及相似区域土壤污染防控提供参考。

关键词:土壤污染;现状;防控对策;蚌埠

中图分类号 X5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20)15-0113-02

1 土壤污染现状

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蚌埠市已形成拥有化工、机械制造、玻璃、印染、纺织、矿产资源开发等门类齐全、种类众多的工业体系。工业已成为助推蚌埠市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时代的支柱产业,但同时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其中土壤环境污染最为严重。蚌埠市土壤污染具有受污染成因复杂、防控风险高、治理与修复技术要求高、所需治理经费多等特点。目前,全市拥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4家、疑似污染地块15处、危化品搬迁企业9家、重金属排污单位17家、尾矿库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3处、规模以下化工企业70余家,土壤污染形势严峻,风险防控任务艰巨。

2 土壤污染防控对策

2.1 严格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控 建议多部门联合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监管职责,加强督导调度,加大治理资金支持力度,依法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整治,确保整治取得成效,进一步规范全市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行为。严格落实全市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管理清单制,研究制定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防治目标,开展清洁生产,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制定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减排方案,严格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受重金属污染地块的防治力度,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制定土壤修复方案,组织专家开展受污染土壤风险防控评估,通过对污染土壤使用生物炭、有机肥,添加石灰和实施生物修复等技术措施,达到降低或消除土壤污染的目的,进一步降低涉重金属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控风险。

2.2 扎实做好尾矿库风险防控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针对尾矿库土壤环境污染特点,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安全风险防控。组织尾矿库所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方案,邀请相关专家对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防控方案和专家评估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尾矿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开展贮存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固尾矿库贮存区域围堰,做好坝体渗滤液收集,保证正常渗流排水,采取添加生石灰改良和覆土绿化等工程整治措施;督促企业购置、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水平,保障尾矿库环境安全。

2.3 推进化工企业退市入园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西部工业区化工企业退市进园决策部署,市发改委、生态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退市进园化工企业搬迁的服务保障和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退市进园化工企业实施有序搬迁,进一步提升化工企业入园率,提高化工园区土地使用效率,降低土壤污染风险。同时,结合蚌埠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持续开展“小散乱污”专项行动,确保及时发现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做到依法取缔一批、实施整改一批、搬迁入园一批。

2.4 加强农业用地管理保护 蚌埠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农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采取分类式管理,对农业耕地实行最严格保护。结合蚌埠市农业耕地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种植实际,积极推广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化肥使用精准化、减量化,进一步扩大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试验田面积,增强辐射示范引领作用,减少化肥使用对土壤的污染。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提高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水平,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减少农药使用对土壤的污染。积极推广可降解农膜,同时加大农膜回收力度,提高农膜循环使用率,减少农膜残留污染土壤。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政策部署,统筹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巡查管控,继续实行联系包保制度,建立市领导包保县区、县区领导包保乡镇、乡镇干部包保村、村组负责人包保地块责任制,形成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禁烧责任。积极推广秸秆机械粉碎直接还田等成本低、容易操作的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土壤肥力和生物活性。实施农作物套种、免耕播种、土壤轮作、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等方式提高土壤生物活性和自净能力。

2.5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健全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协商沟通,实施督办督查联动。严把土地征收、回收、收购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蚌埠市工业用地“两全”管理暂行规定。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情况审查,重点加强土壤污染、生态红线审查。对受污染地块要组织其所在企业制定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方案,邀请相关专家对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防控方案和专家意见督促土地所有人组织完成受污染地块的整治与修复,未完成修复治理的,不准供地。对疑似受污染地块要组织其所在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监测调查评估,并将调查评估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对未依法取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意见的,不准供地。对未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相关要求,造成污染地块被征收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6 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列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调度会议题,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相关责任单位关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度报告,及时提出整治工作推进办法和要求,有力保障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市环委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市环委会成员联席会议,研究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特别是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把抽查和日常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加强土壤环境污染执法检查,依法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完善企業环境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建立环境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环境监测与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组织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联动打击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专项行动,采取夜查、节假日抽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各县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异地执法互查,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存在危险废物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要下发环境监察意见书,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要树立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标杆企业先进典型,对危险废物管理规范的企业予以表彰,增强辐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危险废物随意倾倒、乱丢、乱堆、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污染土壤安全风险。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市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协调市检察院、公安局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联合办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做到早介入、早侦破,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打击合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充分运用环保法赋予的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按日计罚等执法手段,综合运用各项法律措施,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7 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结合“六五”环境日、党员志愿服务等宣传活动,推动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等,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实施有奖举报,畅通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渠道,鼓励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市委党校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生态环保知识培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环保发展理念,为实现蚌埠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障。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级、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发展和全市“一盘棋”思想,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主体工作统筹兼顾,实现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同发展,让生态环境保护在全市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为坚决打赢污染攻坚战、建设美丽蚌埠提供坚实基础保障。

2.8 推广土壤污染治理先进技术 蚌埠市拥有安徽财经大学和蚌埠玻璃设计院等一批优秀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研区位优势明显。各级政府要充分运用好这一科研区位优势,积极牵头组织相关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推动校企强强联合,充分整合优化筛选一批科研计划,并予以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统筹协调推进低富集土壤重金属农作物筛选,实施植物修复等技术研究。加快推进污染土壤预警监测调查诊断,开展污染土壤风险防治评估管控,推进受重金属等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关键技术攻关,为蚌埠土壤污染防治提供科技支撑。建立健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加速推广先进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成果运用。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的支持力度,积极引进一批土壤污染治理生态环保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优惠财政税收政策,为企业减负,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加速推进成果转化运用。加强政府引导,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广蚌埠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先进科研技术,形成助推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同时,积极引进一批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的風险管理经验及新技术辅以互补,不断提升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德刚.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行业研究报告[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14.

[2]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Z].国发[2016]31号.

(责编:徐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