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___粮法[2006]152号)精神,为加强粮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粮工作深入开展,提高粮食行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十一五”时期粮食流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全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组织动员全市粮食行业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主要目标。适应全市粮食流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适应粮食行业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市粮食行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行业形成遵法守纪、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粮食行政管理者、粮食经营者和粮食消费者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培育民主法制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的重要法律依据。“五五”普法,要以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办法为重点。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3、深入学习宣传与粮食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重点学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的能力。
       4、深入学习宣传与粮食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重点学习《民法》、《农业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担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劳动法》、《仲裁法》等,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提供法律保障。
     5、深入学习宣传本省粮食规章制度和办法。重点学习《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办法》、《安徽省陈化粮处理实施细则》、《安徽省粮食统计制度》、《安徽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安徽省粮食行政复议实施办法》,使粮食流通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6、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政府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流通秩序,推进粮食流通管理法治化进程。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建立粮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粮食行政复议制度。
      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表彰粮食流通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发挥粮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的自律作用,树立粮食流通行业新形象。
       三、对象和要求
重点是加强对各级粮食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对广大种粮农民和消费者的的法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管粮、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1、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公务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制度。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建设。
      3、加强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4、加强种粮农民和消费者法制宣传。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和法规。向种粮农民宣传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告知农民和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1、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粮食行业要兼顾全面,突出重点,坚持条块结合,联合互动。既要认真落实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也要完成当地普法机关部署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2、抓好典型,分类指导。粮食行业要注意培养典型,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根据不同典型,探索和总结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分类指导,使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更加切合实际。
3、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粮食行业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等。要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做好粮食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省、市、县局粮食网站等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要广泛开展“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并切实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4、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要根据需要组织职工学法,运用法律知识去推动法制实践,再根据实践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去深入学法,使学法和用法、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部署工作。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各县区局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及实施方案,要报市粮食局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2008年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市粮食局将在2010年第一季度组织总结验收,并进行评比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1、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粮食法制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要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日常工作由各级粮食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粮食部门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争取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