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治为主线,以持续深化落实“十条措施”和“一线岗位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安全责任、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基层基础、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打好聚焦“两个根本”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和收官战,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坚决防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全区机械等工贸八行业和工商贸其他(以下简称“工贸行业”)杜绝较大以上亡人事故,整体事故指标在前三年平均数的基础上下降10%。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根本问题”,持续巩固“关、搬、改” 成效,控制园区外分散企业“新生”数量,确保已有的城乡接合部区域100%的整治率保持不变;
消除“根本隐患”,保持涉爆粉尘重点企业6项重大事故隐患销号率1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区涉及粉尘爆炸、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天然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燃爆毒危化品使用(以下简称“四涉一有限一使用”)的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7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一是统筹协调,区安委会工贸安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厘清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的职责边界,强化行业主管、应急专项监管、属事和属地监管的安全监管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格局;
二是互通共享,建立资源互通、信息共享、执法共建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安全风险研判,落实管控措施;
三是挂牌履职,分级分类持续推动“四涉一有限一使用”的规上工业企业行政区域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三个责任人”挂牌履职,统一上墙公示,明确履职标准、考核规则、奖惩办法,公开接受监督。

2.坚决压实主体责任。一是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
二是提升安全水平,坚持长期抓标准化创建,全面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完善符合生产经营实际的企业管理体系,分级分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三是做实隐患排查,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按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的要求,抓好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重大(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责任管控必须到位;
四是控好关键环节,坚持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在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技术改造和特殊作业等环节,强化技术方案措施的编制、论证、决策、实施和监督。

3.做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按照《全市工贸行业推行“两单两卡”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方案》(x安办〔2021〕107号)要求,强化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为要求,建立工贸行业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打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到2022年底全区规(限)上工贸企业全面推行“两单两卡”。

(二)严格执法推进依法治安

4.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统筹科学编制应急管理部门年度执法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规标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执法案例报送质量。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聚焦工贸行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施行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提高全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水平。

5.强化监管执法问责问效。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坚持“一级标准化企业三年覆盖、二级标准化企业二年覆盖、三级标准化企业一年覆盖”的原则,按照“市级负责一、二级标准化企业,区县负责三级标准化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执法要求,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开展“执法清零”和“执法零提升”行动;
xx高新区、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未达标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工作机制,按照“市级负责较大事故,区县负责一般事故”的事故调查评估要求,对2021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后一年内组成事故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报告报上级安委办备案。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6.攻坚城乡接合部三年行动。对分散在产业园区外的规划不合规、布局不合理的中小微企业的“根本问题”,实施“关、搬、改”,打好城乡结合部中小微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环境污染可控、安全生产合规、职业病防治可控、消防安全达标且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分散企业,搬迁入园实现集聚发展。对于符合所在地产业政策,可在园区外继续生产的,暂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分散企业,进行标准化改造实现安全发展。对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使用“两违”建筑从事生产经营,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分散企业,进行淘汰性关闭改善生态环境。

7.持续三类重点企业专项整治。按照《关于开展钢铁等三类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隐患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x应急发〔2021〕4号)要求,持续对全区粉尘涉爆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采取季度调度、定向督导、执法检查、交叉验收等方式,对粉尘涉爆6项、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执法事项实施精准销号。

8.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在涉及粉尘涉爆、高温熔融、有限空间等行业企业,邀请专家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可燃性粉尘管理制度上墙、粉尘清扫、除尘系统合规、规范运行管理;
加强高温熔融吊索具、盛装容器、起重机械等规范管理;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方案论证审批、外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

9.做实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整治。按照《全市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x安办〔2021〕87号)要求,在安全责任制、危险作业管控、采购溯源管理、分区分类储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危险废物储存、应急预案及演练、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方面进行重点整治,切实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减少因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能力

10.配合建立园区安全评价地方标准。总结工业园区区域性整体安全评价工作经验,持续深化工业园区区域性整体安全评价工作,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降低工业园区系统安全风险,增强工业园区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工业园区与社会协调发展,配合市应急局完善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地方标准。

11.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进一步规范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执法检查“一体化”工作,分级分类推进工贸行业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2.提高宣传教育培训质量。贯彻“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应急发〔2021〕96号),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等10项“走过场”情形。采取集中学习、现场观摩、检查等方式,对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13.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和法规标准规定,配合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涉及相关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和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淘汰退出。

(五)提升社会共治水平

14.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工贸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投保,提高事故风险防控能力。支持保险机构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安全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示范教学等方式,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提升企业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15.提高社会群防群治能力。以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为载体,广泛宣传全区工贸行业的12个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有关内容,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发挥人民群众力量。以专家技术支撑为依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聚焦重大隐患、重大风险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对纳入联合惩戒或不良记录“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在“信用xx”网站予以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监管队伍、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目标管理。依照市、区两级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完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严格对标对表,将事故指标、三年行动、安全标准化、执法处罚、专项整治等纳入目标管理,进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实施挂图作战。

(三)强化作风建设。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培养应急管理职业荣誉感。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促“以案四改”警示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