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实施方案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实

 施方案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 步推动学校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根 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的通知》 ( 财会 11 号) 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 评价工作的通知》 (教财司函 451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在 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 “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时发现单 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 步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通过“以评促 建”方式,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各单位 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范围 本次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范围为学校经济 活动相关的部处。三、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时间要求

 相关部处应于 11 月 18 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

 评价工作,评价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报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行政办公楼 1103 房间 )。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方法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严格遵照《中国石油大学 ( 华

 东) 内控评价办法》 (附件 2) 执行,由相关部处进行自评,再 由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检查测试、 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五、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自评要求 相关部处严格按照评分表要求,对应本单位业务涉及的 评分指标项,根据是否满足要求的实际情况填写《行政单位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 附件 3); 有关评分填写要 求请参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指标评分表》填报 说明( 附件 4); 相关部处需补充提供内控基础性评价资料清 单中本单位尚未提交的资料 ( 纸质版,资料清单见附件 5) 。六、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负责部门为审计处,学校经 济活动相关部处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实施方案 为切实 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 价工作的通知》 (财会〔 XX〕11 号)要求,进一步指导和促进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 特制订本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 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 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 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 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 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 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 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 XX 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 立与实施工作。二、基本原则

 ( 一 ) 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 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 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 ) 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 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 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 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 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 )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 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 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 四 ) 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 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 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 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 组织领导,省财政厅成立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 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周 仁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省财政厅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 人组成 (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 1)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 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组织全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实施工作,督促检查阶段性工作开展 情况,组织内控评价工作成果验收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内控实施日常工作。各市(州) 、县(市) 、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 地区、本部门及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参照省里模式,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 署、宣传培训、督促落实、进度跟踪、检查指导、信息报送 等工作,确保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 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单 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整体提升。四、工作步骤

 (一) 部署落实。XX年8月31日前为部署任务阶段。各 市(州)、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将国家和省厅关于行 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求,部署到基层单位。

 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评价要求,通过 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把评价表和评价要求发给基层填 报单位。同时,要加强培训指导,让基层单位熟悉掌握评价 要求和填报要求,以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二) 单位自我评价。XX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单位

 自我评价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吉林省财政厅《转发财 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吉财会〔 XX〕189 号)通知要求,按照内控建设新的目标、 任务、要求,尽快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并以财 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财会〔 XX〕21号)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 知》 ( 财会〔 XX〕11 号 ) 和《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 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 领导下,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同时对照填表说明( 附件 4) 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 表》 ( 附件 2) 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 表》 ( 附件 3) ,并形成部门或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 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 参考格式见附件 5)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对各单 位建立的内控手册情况一并进行评价。我们根据财政部《行 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财会〔 XX〕21 号) 、《关于全面 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财会〔 XX〕24 号)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 通知》(财会〔XX! 1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整理了《 XX 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工作内容》 ,附带列举了《单 位内控手册》中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供各单位在内控建设时 参考使用。《 XX 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已 经上挂《吉林省会计网》 ,可登录下载参考使用。各市(州) 、县(市) 、各部门及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 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 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 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补充指标 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 附件 5) 中单独说明。( 三 ) 财政指导完善。各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各单位开展自 我评价过程中,要全程加强指导工作,收到基层单位填报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后,要进 行认真审核,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评价报表填写不认真不 准确的,应指导单位进行重新填写,重新上报。( 四 ) 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 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 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 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 XX 年底前顺利 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 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 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 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 XX 年决算报告的 重要组成部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五)上报材料及时间。市 (州)、县 (市)级单位要于 XX 年 10 月 31 日前将填报完成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 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 附件 2)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 建立情况评价表》 ( 附件 3)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 性评价报告》 ( 参考格式见附件 5) ,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 两种方式上报本地财政部门,各单位在上报时,要连同重新 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于财政 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各地财政部门在收到基层单位上报材料后,要对本地评 价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并于 XX 年 11 月 15 日前向省财政厅 报送本地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及《行政事业单 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汇总表 (市县汇总并报省 ) 》( 见附件 6) ,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

 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 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 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 行综合性评价,形成部门或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 附件 5) ,并于 XX 年 11 月 15 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两 种方式向省财政厅报送评价报告及填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 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附件 2) 及《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 (附件 3) ,在上报时,要连 同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 于财政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 六 ) 总结经验。各地财政部门要注意发现内控制度建设 典型案例, 按照行业类别或者业务模块建设案例库, 并于 XX 年 11 月 15 日前向省财政厅推荐至少三个典型案例。对具有 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组织有关 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将其纳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交流,并选至优 秀案例推荐给财政部。五、工作要求

 ( 一 )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落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明确实施内部控 制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发现内控建设存在的问题,全面 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各地财政、各部门单位要 充分认识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这 项工作做为下半年一项中心工作任务, 认真组织, 抓好抓实 省财政厅已经把这项工作纳入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内容,考核分值 10 分。( 二 ) 检查指导,及时改进完善。各地各部门单位应当按 照本方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和基础 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 对本地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 的检查指导,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 督促其调整改进 ; 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 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 ) 强化宣传,推广经验成果。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大 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 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 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 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以推 动全省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1626 室谷秀云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3646 号电子邮箱: 2320397166@

 联系电话: 043188550790

 附件: 1、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点击下载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点击 下载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点击下 载

 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填 表说明点击下载

 5、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 参考格式 ) 点击下载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 落实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关于全面推进行政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财会〔 XX〕212 号 )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 施工作,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 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财会〔 XX〕1031 号)要求,结 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 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 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 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 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 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我局 于XX年11底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二、基本原则

 ( 一) 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 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 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 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 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 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 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 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 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 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的方向和重点。( 四) 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 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 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 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三、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各科室、单位应当于XX年9月初, 全面启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 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二) 开展评价。各科室(含局直事业单位)应当于XX年9 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 制规范(试行)》(财会〔XX! 21号)为依据,重点开展以下工 作: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进行组织及业务流程梳理、 再造,编制流程图 ; 编制完成各岗位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手册; 完成对本科室、 单位权力结构的梳理, 并构建决策科学、 执行坚决、 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确保决策权、 执行权、 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 对本科室、单位的内部控制 目标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并建立定 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机制 ; 建立与财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 或岗位联动的权力运行监督及考评机制,以定期督查决策权、 执行权等权力行使的情况,及时发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予以校正和改进。最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要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 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 表》及其填表说明 ( 见附件 2 和附件 3)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基础性评价工作。于 10 月 15 日前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 结报告报至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三 ) 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 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科室、单位所报的书面报 告,对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进行评价,并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 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 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 和改进方向,确保在 XX年10月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 与实施工作。( 四) 总结经验阶段。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 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于 XX年11月15日前,向市财政局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四、工作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宿州市水利局行政事业单位内 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附后,附件 1),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我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科室、单位 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 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 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开展评价。( 二 ) 加强协调联动。各科室、单位要加强与局行政事业

 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和信息 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实施方案 为了确 保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落到实处,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 从而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现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财 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 性评价工作的通知》(陕教{XX}15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 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 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

 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 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 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 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 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 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确保财政 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落到实 处。二、 指导原则

 ( 一 ) 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贯穿于我 校各部门各院系,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 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 ) 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在全面评 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 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 生的重大风险。各部门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部门实 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 )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针对我 校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 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我校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 方向和重点。( 四 ) 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立足于我 校的实际情况,与我校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 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 以学校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三、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方法步骤

 ( 一 ) 组织动员

 月 20 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 财会{XX}24 号) 文件,并成立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 作”领导小组。

 月 25 日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 组研究贯彻《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 评价工作的通知》 (财会 {XX}24) 的文件精神,同时讨论《榆 林学院深入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月 28 日上午,榆林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榆林学院 深入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并提出 修改意见。月 1 日下午,召开贯彻落实《榆林学院深入内部控制基 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动员大会。

 榆林学院党政领导班子, 各院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 ) 开展评价

 月 2 日至 14 日,各院系各部门自评, 并形成自评报告。

 月 15 日上午,各院系、各部门据实填报相关自查情况 报告表,要求各院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月 16 日至 20 日下午,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务处 ) ,对院系、部门上报情况进 行汇总,并撰写自评报告。月 22 日上午,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财务处汇总的自评报告。( 三 ) 形成报告

 11 月 28 日上午,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 财务处 ) 向省教育厅上报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四、工作保障

 为了确保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取得实效,我校 采取自评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榆林学院“内 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分设三个督察组,深入各 院系、部门进行督察。具体分组如下:党政部门督察组:许静洪、尚爱军、杨存义。

 教学(教辅) 部门督察组:张晓、陈梦涛、韦随才。

 后勤保障督察组:李治山、刘葵、白根举。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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