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舞蹈与影像舞蹈的审美探析

刘璐

摘要:舞台舞蹈与影像舞蹈作为两种不同形态的舞蹈艺术,其审美结构具有一定的共性与差异性。随着大众物质文明生活的提高,舞台舞蹈与影像舞蹈不仅在交织中并存,其审美构架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本文将从创作主体、受众主体、表现形式及传播意义四个方面立足于传播学视角,通过深入的分析探究舞蹈艺术的审美方式及舞蹈艺术的融合性发展。

关键词:舞台舞蹈;影像舞蹈;审美结构

中图分类号:J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20)17-0054-01

一、前言

舞台作为传统舞蹈艺术特定的活动空间,既是人民群众享受舞蹈艺术的固有区域,同时也是视觉传递的一种综合表现。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影像技术在舞台之外通过电影、电视、网络媒体等途径与舞蹈相结合。由于社会的变革与时代的发展,不仅让舞台舞蹈与影像舞蹈在交织中发展并存,其审美构架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在对两种舞蹈艺术进行审美分析之时,很难说哪种舞蹈艺术的技术、文化及艺术表达更准确。如果要做出审美意义上的阐述,必须明确两种舞蹈艺术具有何种区别与特点,笔者将通过创作主体、受众主体、表现形式及传播意义四个方面进行相应的阐述。

二、創作主体

从传播学的视角分析,舞蹈艺术的传播主体较以往来说发生了明显的改变。舞台舞蹈的传播渠道以舞台为中心介质,而影像舞蹈则以影视媒介为中心介质。作为舞台舞蹈艺术,其创作主体有舞蹈演员、舞蹈编导、舞美布置人员、服装设计人员等;反观影像舞蹈艺术,其创作主体不仅具备了舞台舞蹈所具备的设置,同时也纳入了影视导演、摄像、电视主持人、后期剪辑师以及其他类型的技术人员。舞蹈艺术由此吸收了更加多元化的艺术理念与技术追求。除此之外,影视传媒所特有的普适性、商业性、娱乐性特点使舞蹈的传播主体向现实社会、市场商业、人民生活等跨界,舞蹈艺术的创作主体已远远不仅是舞蹈家和编导家本身,而是汲取了更多元、开放、复杂的身份认同。

三、受众主体

舞蹈观众即舞蹈受众,对于舞台舞蹈来说剧场受众普遍以舞蹈家、专业舞者及舞蹈爱好者为主,其受众主体具有精英性与小众性。而对影像舞蹈来说其受众面积较为广泛,主体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从时间节点上看,舞台传授的双方主体是同时存在的,具有及时性。而影像舞蹈通过录制传播将双方主体分置开来,具有错时性。从受众数量上看,舞台舞蹈的特定空间给予了受众数量一定的限制,而影像舞蹈通过影视媒介其受众的数量不计其数;从经济成本上看,舞台舞蹈的受众需要通过剧场买票观看,而影像舞蹈通过电影、电视、网络终端及其他平台搜索观看。从艺术评鉴上看,舞台舞蹈的受众对于舞蹈艺术的评论可以分享给身边的亲朋好友,而影像舞蹈则可以通过现代的网络科技,与全世界的共同爱好者实时分享舞蹈作品的情感共鸣。

四、表现形式

作为舞蹈重要的表达方式,舞蹈传播的表现形式也具有一定差异性。传统舞蹈通过舞台,其舞蹈表演、肢体表达、舞蹈构图等一系列的活动浑然一体,一次性构成。其完成的难度相对较大,且在制作过程中对于演员的要求更高、更精准。而影视化的表现可以通过镜头视角的不断切换与片段画面拼接剪辑反复制作,不仅取代了舞台上的连贯性与整体性,使得舞蹈的审美从一气呵成的流畅演绎走向了碎片式的重组拼贴。包括舞蹈动作的设计也从舞台调度的三度空间转向了为镜头而舞的时——空一一力的互相转换。在精神与物质、审美与消遣、超越与功利的交织下,舞蹈艺术在当代审美的话语表达中不断绵延,让纯粹的舞蹈艺术逐渐走向了审美愉悦与感官冲击的杂糅,并不断发展。

五、传播意义

通过上述创作主体、受众主体及表现形式的分析可以看出,信息传播的不同方式促使观众的审美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美,本身就是感性与理性交织并存的一种认知。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中,由于生活环境与压力的驱动下,人们也在快速的转换新、奇、异的审美心理。

对于现代的舞台艺术而言,其传播不能仅局限于吸引观众的注意、注重传统的发展,同时也需要扩大传播范围,让舞蹈艺术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形式,让观众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发的走进剧场欣赏舞蹈。对于影像舞蹈而言,其传播不能只为娱乐、利益、等方面思考,更应利用其传播的广泛性对大众的美誉教育做出贡献。只有充分发展舞蹈艺术的审美态度、审美能力、审美情操,才能提升大众审美的标准,促进舞蹈艺术的多元化发展。

六、结语

无论是舞台舞蹈还是影像舞蹈,它们都能营造创作者与受众集体狂欢的景象,使舞蹈艺术具有鲜明的美学内涵。两种艺术形式虽存在差异,但正是因为它们的互相转化才创造了多样的舞蹈艺术体验。当我们立足于崭新的艺术形式来回看那片赖以生存的文化沃土会发现,与其说是新形势对传统舞蹈艺术的冲击挑战,更不如说它是现代传播语境为舞蹈这门艺术提供的一种新动力、新机遇,不仅为舞蹈艺术提供可持续生命力的同时也促进了舞蹈艺术的融合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魏俊.舞蹈在舞台空间中的表现形式探讨[J].大众文艺,2017(23).

[2]尹航.舞蹈艺术的影视化呈现及其特点[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