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退休人员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折规定

 

 葫人社发〔2011〕7号

  为确保葫芦岛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安全发放,防止冒领,根据《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辽政发〔200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存折是人部门国发1978〕104号批准的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存折(以下简称存折)。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葫芦岛市人系统各级退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葫芦岛市用人单位及其劳资人员和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移交程序

 (一)社保经办机构将存折移交给退管部门,由退管部门负责发放。

 (二)移交存折双方须签订书面移交书。

 三移交存折时,移交方应向承接方提供退休人员明细。

 第四条 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领取凭证

 (一)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劳资人员凭授权委托书和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存折告知书。

  (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和资格证。

  (三)退休人员不能亲自领取的,其授权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退休人员身份证和经社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 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领取程序

 (一)用人单位领取存折程序

 1、劳资人员持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凭证到退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

 2、劳资人员自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将存折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并将退休人员签收回执单报送退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劳资员对超过时限未发完的养老金存折连同退休人员名单交到退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保管,由退休人员本人到上述部门领取。

 (二)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存折程序

 1、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退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存折。

 2、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不能亲自领取的,其授权委托人凭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凭证到退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存折。

 第六条 存折管理

 企业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在接到领取养老金存折通知之日起个月内仍未领取的,其养老金存折由退管部门移交给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冲减养老金支出,返回基金支出账户,书面移交单由上述两部门各执一份。

 第七条 监督检查

 退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工作,对不按时发放的,及时督促,确保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退休养老金。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移交书

 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存折告知书

 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授权委托书

 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个人授权委托书

 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移送回执单

 附件

 今有 (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姓名)等 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存折已办理完毕,现移交你单位,请接收。

 附:退休人员明细

  移交单位: (公章)

  移交人(签字):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 (公章)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 社保编号 存折账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移交人: 接收人:

 交接日期:

 附件退休人员:您好!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你已到达退休年龄,并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近期将为你们发放养老金存折,望周知。本次退休人员名单如下,请退休人员本人在名单后签字并按指纹。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签名(指纹)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退管部门:

 现授权我单位劳资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到你处领取本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望予以办理。

 

  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退管部门:

 本人 ,系 (单位)退休职工,现居住 县(市、区) 乡镇(街道) 社区 小区 栋楼 单元 号 ,因 ,不能亲自到你处领取本人的养老金存折,特委托 到你处领取我的养老金存折, 对我的委托人领取存折后发生的一切事项,我均予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指纹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指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

 今有 (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姓名)等 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存折在通知其本人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无人领取,现移送你单位,请接收。

 附:养老金存折明细

 移交单位: (公章)

 移交人(签字):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 (公章)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 社保编号 存折账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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