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镇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达市疫应急指发〔2020〕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1.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为抓手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镇指挥部统一指挥、镇级领导包村、村(社)主抓”的联防联控机制。

2.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包片、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村、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3.各工作服务队分小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等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4.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1.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区)负责对所辖区域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本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00前上报镇疫情排查初核组,由所在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2.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3.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政府实时报告,由当地政府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

4.如本村(社区)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则要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1.镇级检测点。镇级检测点设在万源北(高速路口),镇乡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4个乡镇每天各派出2名执勤人员。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2.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多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3.信息登记。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能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人员,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1.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万源类”和武汉市返(来)万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由镇村(社区)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村医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在村级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他呼吸道症状。

2.其他返(来)镇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由镇党委政府、卫生院、派出所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3.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4.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镇人民政府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镇医疗卫生机构体检无异常后,报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5.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

五、强化宣传劝导

1.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公示公告等内容,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2.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3.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区域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农务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清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1.由各村(社区)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支两委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消扫和洁毒消杀。

2.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1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废弃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1.各村(社区)和市管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见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各村(社区)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品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取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镇根据物资需求情况,每隔两天组织力量到城区采购生活物资等,务必保障本乡镇群众正常生活。

八、强化纪律保障

1.坚持镇、村、社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贵;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2.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达州市委和万源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疫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民防疫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行为,以及散步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