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长在换发新式工商制服仪式上的讲话】 新式铁路制服

在全市工商系统换发新式工商制服仪式上的讲话(2006年6月30日)

同志们:经国务院批准,从7月1日起,全国工商系统换发新式工商制服,这是我们工商系统的一件大事。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一个简朴、热烈、隆重的换发新式工商制服仪式,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凝聚力,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规范着装管理,提高队伍的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充分认识换发新式工商制服的重大意义

工商部门是除政法系统以外最早被国务院批准换装的部门之一,这充分说明中央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视,非常关心的。希望同志们珍惜荣誉,把党和政府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怀转化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把这次换装看作是一种动力,一种鞭策,一种鼓舞,并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优良的服务态度,更加严明的纪律观念来开展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尽心尽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二,严格着装纪律,规范着装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制服是一个部门的执法符号。我们头顶国徽、肩扛红盾,如果着装不规范、仪表不端正,不仅会影响执法人员自身的社会形象,更影响着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的整体评价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所以,我们要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着装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工商制服和标志的管理,严格执行着装规范要求。

一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工商制服发放和穿戴的管理,确保工商制服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新的工商制服换发后,原有的工商制服和标志一律不得再作为执法服装,也不能擅自处理或者送给亲朋好友穿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三是严禁非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穿着和佩戴与工商制服和标志式样、颜色图案相仿并刻意造成混淆的服装和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工商制服和标志做商业性广告,文艺团体因演出需要使用工商制服和标志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同意并严格管理。

四是所有着装人员必须按照着装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的要求着装,配戴标志,保持仪容严整、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全市系统换发新装后,着装人员要时刻注重举止形象、注重着装场合和纪律,有损工商部门形象的话不说,有损工商部门威信的事不做。各级工商局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着装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全部着装人员必须从维护工商部门执法权威和良好形象的高度出发,按规定着装,凡违反着装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以换发新装为动力,展示新形象,激发新活力,争创新业绩

着统一制式服装,与持合法证件亮证执法一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内在要求。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外在标志,我们不仅要做到着装统一,更要做到着装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一个新的提高。只有内在素质的提高,才能为树立良好的外表形象打下扎实基础。为此,我们要以这次统一换装为动力,把抓队伍外在形象的统一和抓队伍内在素质的提高紧密结合起来,做好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文章,继续深入开展好“全员学本领、岗位大练兵”、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党章、创建文明单位、争创政风行风先进单位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提高我市工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达到内外结合、内外同步,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仪表端庄、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要以这次统一换装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意识、争先进位意识、服务意识、履职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要以身上所穿的制服为鞭策,更加自觉地学习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更加自觉地做到执政为民,努力实践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更进一步扎实工作,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好实事、当好公仆、树好形象,用实际行动来对身穿的制服负责,为红盾争光添彩。全市工商系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敢于争先,以新的形象、新的风貌、新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开展好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管市场、服务发展、打假维权等各项职能,为维护某某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