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支持计划生育文明执法工作汇报]公安工作汇报

县公安局支持计划生育文明执法工作汇报

近年来,县公安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坚持“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在抓好本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主动摆正位置,与人口计生部门一道开展文明执法活动。

依法行政,把好户籍管理审查关口。一是严把新生儿入户审查关。专门制定了《人口信息管
理工作规范》,并与县人口计生局协商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生婴儿入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凡是新生儿入户的统一实行入户申报制度,必须先由所在单位、镇计生办审查盖章后,凭《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出生证》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属政策外生育的,必须有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和县人口计生局的审核意见。,全县公安系统共受理出生婴儿入户登记5231人,由于把关严格,杜绝了政策外生育对象不接受处罚并随意入户的现象发生,对控制违法生育反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严把户口变迁审查关。对农转非或户口迁出、迁入对象,一律要求原户籍所在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签字把关。凡没有人口计生部门的审核意见不得办理,凡政策外生育没有全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不得办理。三是严把户籍信息审查关。在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生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和农村独生女高考、中考加分政策过程中,县公安局都抽调专人加班加点,采取管段民警、派出所分管领导、户政科民警三级审核制,对享受政策的目标人群户籍性质、家庭成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在工作中,全县公安机关始终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积极贯彻“服务与管理并举”的理念,做到严格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

保驾护航,当好计生执法坚强后盾。该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为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用足法律手段,做到参与不越权、执法不违法、配合不失职,及时受理和查处妨碍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案件,全力维护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当好人口计生部门的坚强后盾,为计生执法保驾护航。近三年以来,共协助查处阻碍人口计生干部执行公务案件2起,治安处罚2人。积极支持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政,对于干扰计划生育执法和侵犯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确保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执法,发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牵头作用。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在工作中,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制度,以开展“户口整顿”、“两实全覆盖”等专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求社区民警在开展流动人口清理登记的同时,认真查验暂住人口婚育证明;
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计生政策,增强外来人员遵守人口计生法规的自觉性。二是细化调查登记。紧紧依托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坚持登记暂住人口验发暂住证与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同部署、同落实。为了确保这项制度执行到位,各派出所与管片民警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流动人口计生证明查验人员名单,配合人口计生部门推行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工作模式。及时对出租屋及行业场所内的暂住人口进行调查登记,不断提高登记率。把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管理,为育龄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时,首先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对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反馈相关信息。三是优化信息采集。,县公安局将全县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等各类治安信息(包括流入时间、基本情况、婚育状况等)全部录入了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对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计生管理水平发挥积极的作用。去年7月,该局户政科、各派出所依靠公安人口信息数据库,全力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了计划生育全员人口信息录入、核查、更正工作,确保人口计生部门各项基础信息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同时,还建立了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机制,每年定期与人口计生部门核对出生人口信息,确保了出生人口上报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