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单位部署,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工作

11部门单位部署 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工作

2020年4月下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11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度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顺利实施。

《通知》强调,各地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抓好5个方面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一是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求各地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农业主推技术推广应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二是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强调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粮食主产区充分发挥优势,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加强粮食生产,确保全年粮食面积和产量保持基本稳定。三是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强调优化地方储备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四是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部署各地统筹抓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为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创造条件,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五是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要求各地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供应保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应对保障机制,着力抓好粮源保障,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市场运行平稳和价格稳定。根据生猪生产恢复态势,通过市场化手段组织饲料粮“北粮南运”。

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提出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全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

2020年4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实现规划全覆盖,全面完成已颁布规划的县(市、区)的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做到应发尽发。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全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现发证登记全覆盖。

《通知》提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快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进度,已经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但不符合相关编制要求的,或者超越法律法规之外盲目扩大禁养区的,应按照程序进行修订后重新公布,不断提高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履职尽责,对符合发证登记条件的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发证登记手续,不得超越《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附加任何条件,不应将其他证书作为申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前置条件,必须把养殖证真正发到养殖权人手中,杜绝“抽屉证”“系统证”等违规行为。养殖证不能设置年检,应依法及时办理养殖证的期限延展,维持水域滩涂养殖權长期稳定。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法律规章的普法宣传,引导水产养殖生产者限期主动申请发证登记。加强养殖证执法检查,对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行为,依法予以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及时公布养殖证执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震慑非法养殖行为。

(以上摘编自《农民日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