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积极探索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新途径

县积极探索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新途径

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村民说事”等平台载体和人大代表联络站、网络联络站、一线联络站等实体载体开展人大代表问情。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治理的有效保证。但在实践中,不少地方还存在着基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不到位、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

  近年来,xx县创新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形式,充分调动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切实解决了一批关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题,成效明显。

  xx县创新实施“人大代表督事”制度

  xx县以大徐镇为试点创新实施“人大代表督事”制度,构建“问、议、督、评”全流程闭环运作机制,促进基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充分履职,抓住了一批民生关键小事,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截至xx年9月底,大徐镇信访量同比下降26%,且无人出县上访。目前,该做法正在全县范围推开。

  一、拓宽“问”的渠道,完善议题收集机制

  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村民说事”等平台载体和人大代表联络站、网络联络站、一线联络站等实体载体开展人大代表问情。

  一是集中分片下沉问。按片区划分设立4个人大代表一线联络站,并相应成立4个人大代表小组,每月至少开展1次选民接待活动,至少组织1次人大代表集体讨论,汇聚群众诉求。

  二是网络民情开放问。充分运用“一中心四平台”(即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和“基层治理四平台”)民情信息资源,整合“12345”、xx港论坛、微信微博等平台资源,依托xx县网络民情会办中心,统一收集网络民意民情。

  三是走村入户上门问。建立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村民说事制度,人大代表会同镇村干部每周二走村入户,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盼。

  二、规范“议”的流程,完善生成交办机制

  完善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决策机制,制定人大代表议事规则,规范议事主体和程序。

  一是商议督办事项。每月由镇综治办会同镇人大办提出若干件拟督办事项,报镇党委分析审核。涉及民生、较为复杂、时间跨度较长的事项,报镇人大主席团商议确定。

  二是合议处置建议。以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为主体,成立12个人大代表督事小组, 分组对督办事项进行专题合议,提出优化处置建议,确定具体督事内容。重大事件由镇人大主席团召集合议会,镇纪检、组织部门视情参与、共同合议;必要时邀请专业人士或第三方参与合议。

  三是议定交办方案。根据合议结果,由镇人大主席团对督事内容进行交办,对镇级可办理事项,发放督办单,落实相关科室限时办理;对需县级部门办理的事项,督促镇相关科室和基层站所,联系对口县级部门跟进办理;对镇级无法协调解决的难事特事, 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商议决定。

  三、创新“督”的方式,完善办理落实机制

  建立健全督办机制,有效提升人大代表监督实效。

  一是一般事项跟踪督。由代表督事小组不定期开展督察活动,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情况特殊需延期处置的,报镇人大审核备案。

  二是重点事项质询督。对办理缓慢、故意拖延、敷衍了事的,由人大代表督事小组提议,镇人大组织召开质询会、督办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质询、限期督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镇党委。

  三是特殊事项联合督。对同时涉及干部管理和纪律问题的事项,联合镇纪检、组织部门全程督办,做到督事与督人相结合,必要时报镇党委启动问责程序。截至xx年9月底,共问责4人,其中通报批评3人。

  四、把牢“评”的标尺,完善成效评价机制

  坚持结果导向,建立健全督事项目评价机制。

  一是代表现场评判。人大代表督事小组实地察看办结情况,对解决事项开展“一事一评”,满意的归档办结,不满意的退回整改。

  二是群众回访评价。镇人大牵头,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每件办结事项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服务对象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不满意的重新启动督办程序。截至xx年9月底,20个办结事项群众满意率为95%。

  三是年终专项评议。结合代表督事办理情况,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对镇政法、城建、农业、计生等部门开展风险评议测评结果作为干部差异化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