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实施细则

乡镇“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县的考核要求,结合镇情实际,对各村(居)、镇直各部门、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定期开展综合考核。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为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xx〕5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部委《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社发〔xx〕1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发〔xx〕32号)、《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筑党办发〔xx〕20号)、《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筑党办发发〔xx〕3号)、《xx市千村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筑千村整治办发〔xx〕1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息党办发〔xx〕21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共xx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息农领办发〔xx〕1号)、《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息农居办发〔xx〕3号)和《中共xx镇委员会xx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温委通〔xx〕5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推进我镇“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

  (一)考核目的。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推动我镇“三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科学化,不断巩固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和城镇整体文明程度,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

  (二)考核原则。坚持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客观公正、注重实效,问题导向、奖优罚劣的原则。

  二、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同志任专职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支书、主任,驻村第一书记为成员的xx镇“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xx镇“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创建办为独立的临时办事机构,在xx镇“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创建办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和考核全镇“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常态管理有关问题,通报综合考核测评情况,部署落实有关创建工作。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13个村(居)、镇直各部门、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二)考核内容

  村(居)委会考核目标:负责抓好“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各项考核指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较为完备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户用卫生厕所全面推广;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整体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生态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实现有垃圾收运设施、有保洁队伍、有监管制度、有门前“三包”责任制、有资金保障的“五有”长效管护机制等。

  镇直各部门:按照“三创”考核标准,负责抓好本部门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

  镇直各联村(居)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村(居)抓好“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全面抓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抓好服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公厕管理、绿化维护等工作。

  四、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根据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县的考核要求,结合镇情实际,对各村(居)、镇直各部门、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定期开展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注重动态考核和常态巡查。具体步骤如下:

  1.考核测评时通过实地检查、材料审核等方式,由镇创建办对各村(居)、镇直各部门、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考核测评并打分。

  2.每月18日前,各村(居)将开展“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台账、图片等报镇创建办;创建办在每月25日前完成考核,形成考核通报,按程序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3.镇创建办每次月初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暨“三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推进会,通报考核结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同时,及时将考核结果向镇党委会进行汇报。

  (二)考核办法

  1.考核评分:(考核实行百分制)

  各村(居) 考核评分按照附件2进行考核。

  镇直各部门未按要求、时限完成附件3工作内容的,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实行全镇通报批评。对部门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按照附件4考核。对各村(居)的考核负连带责任,同等扣分。

  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考核评分按照附件5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计分:每年初对上年度“三创”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年度分值为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全年每次考核分值的平均数。年度分值作为考核结果运用和实施奖惩的依据。

  2.加分因素:

  (1)“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获得中央和国务院表彰、通报表扬或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表扬的,每项加10分;

  (2)“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获得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通报表扬或受到省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每项加8分;

  (3)“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获得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表彰或通报表扬的,每项加5分。获得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或通报表扬的,每项加3分。

  (4)“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经验在中央主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和在全国推广的,每条加5分;在省级主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和在全省推广的,每条加3分;在市级主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和在全市推广的,每条加2分;在xx宣传、xx新闻宣传报道的,每条加1分。

  (5)年度工作亮点加分。在本年度组织完成相关重大活动、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每项加3分,创新工作方法及机制的,每项加2分。

  (6)上述各项加分,同一事项获重复、交叉等多次表彰、表扬、批示或宣传推广的,按就高原则只加分一次,各类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20分。

  3.扣分因素:

  (1)在国家级对“三创”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暗访检查、测评抽查及中央媒体曝光中存在的问题,每个问题扣5分(多个问题累加计算)。凡整改不力或效果不明显的,每个加扣2分。问题突出,影响镇级排位的扣10分。

  (2)在省、市对“三创”相关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常规测评及省、市媒体曝光中存在的问题,每个问题扣2分(多个问题累加计算)。限期整改不力或效果不明显的,每个加扣2分。问题较多,影响全镇排位的扣5分。

  (3)在县级以上对“三创”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常规测评中存在的问题,每个问题扣1分(多个问题累加计算)。限期整改不力或效果不明显的,每个加扣0.5分。问题较多,影响镇级排位的扣3分。

  (4)在镇“三创”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查暗访和每次测评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的,凡整改不力或效果不明显的,每个问题一次扣0.5分(多个问题累加计算)。

  五、考核结果运用

  1.每次考核结果在镇“三创”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公示栏进行排名公布,下发考核通报。

  2.全年考核结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对各村(居)、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对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每月考核的分值,作为兑现每月服务费的重要依据。

  4.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和每次考核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影响上级对镇级工作考核测评成绩的,将对相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同时需要对有关人员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镇考核办提出,经镇主要领导同意,转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5.全年累计三次排最后一名或总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该村(居)、部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在年度考核中排最后三名的,村(居)、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6.奖惩机制。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在全年考核中,累计三次排名第一且每次高于90分的村(居),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全镇通报表扬。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在每次考核排最后一名或总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由镇考核办主任约谈村(居)两委、部门负责人;全年累计三次排最后一名、总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扣除该村(居)、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三创”工作全部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