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新员工培养管理办法

**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新员工培养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一)为尽快使新员工掌握任职所需新技能、新知识,顺利引导其完成上岗过程,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二)加强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感知和认同,增强新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增加公司核心骨干作为培养人的荣誉感,提高培养人的组织管理能力,为培养公司管理干部队伍储备人才。

(四)合理规划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做好人才的选、用、育、留,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二、适用对象 公司新入职员工,上述新员工不包含勤务人员,勤务人员入职培训由集团所属子(分)公司另行组织进行。

三、培养阶段 (一)第一阶段:试用期期间的培养 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脱产培训,帮助新员工了解集团概况、企业文化、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等。

2.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新员工上岗培训,根据工作实际,指定一名或多名员工为新员工培养人,帮助新员工掌握本单位经营管理所需的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第二阶段:转正后六个月的培养 1.用人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日常工作指导和绩效考核。

2.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新员工参加集团组织的业务培训。

四、工作职责 (一)用人单位职责 1.用人单位要在新员工上岗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或自荐,确定一名或多名培养人,向新员工和培养人双方传达培养管理办法,制定培养提升计划,并且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最后报备人力资源部。

2.用人单位要调动培养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3.培养期间,用人单位负责人需随时了解新员工工作状态及培养人传帮带情况,并对传帮带效果负主要责任。

4.当新员工调动时,原用人单位应将新员工的培养档案移交给新用人单位。

(二)培养人职责 1.根据用人单位培养计划,培养人负责在岗位上通过工作实践以“传帮带”的形式传授岗位所要求的技能/技术,并负责在新员工实际业务操作时,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指导。

2.关心新员工,并与他们交朋友,及时了解新员工思想动态,恰当地与其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适时有效地向新员工反馈其发展情况。

(三)新员工职责 1.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业务流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2.尊重培养人,虚心接受培养人的指导和管理,积极与培养人和主管领导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学习心得,多向老员工虚心请教,尽快熟悉环境。

3.积极参与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安排新员工集中培训。

2.对用人单位的新员工培养进行监督、检查。

五、培养人资格 (一)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工作业绩突出。

(二)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原则上应为用人单位业务骨干。

(三)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

(四)为人公正、热情、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六、培养办法的实施 (一)新员工脱产培训结束,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内容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低于70分者,必须接受下一次新员工脱产培训,直至合格。

(二)试用期期间,每月月初,用人单位负责人汇总培养人意见,制定月度《培养提升计划表》(附件1),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月末,用人单位负责人汇总培养人意见,根据当月新员工培养计划实施效果,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检验新员工能否独立完成所从事专业工作等,并于每月5日填报《新员工试用期月考核表》(附件2)至人力资源部。

(三)新员工试用期满后的六个月,用人单位应调整培养计划,除了在业务和职业技能方面对其进行指导外,还应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专题培训,对于培训内容的确定,主要由培养人结合新员工个人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个人修养、企业文化等。

(四)确定培训的内容和方法后,用人单位要给新员工指定相应的专题,并把培训计划和内容报备人力资源部,接受人力资源部的监督和检查。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和转正后六个月的培养纳入集团规范化检查工作项目。

(五)根据用人单位制定的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定期进行考核,对于确实取得实际效果,并在工作中表现出成绩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后,根据需要可以再为新员工引进更高一级的培养人,并把新员工的进步作为更高一级培养人参加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七、考核细则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成绩=前6个月考核成绩*70%+脱产培训成绩*30%。总成绩≥70分为合格。

八、培养人组织管理 (一)新员工培养办法是公司培训体系的重要补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管理,并不断完善该制度,推动新员工培养办法的深化。

(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优秀培养人进行经验交流,并提供专项培训。

(三)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培养人的资格审核,不定期对培养人工作进行回访,并把推行培养人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培养人任职期间合理分配其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抽查了解各用人单位对新员工的培养情况,监督新员工培养制度的实施情况。

九、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培养提升计划表 2.新员工试用期月考核表 附件1 被培养人:
单位:
日期:
序号 培训内容 培养措施 预期目标                                                                                 培养人:
附件2   姓名   单位   培养人   考核周期 年 月 考核项目 权重 评价标准 考核评分等级 考核得分 优秀 100-90 良好 89-80 中等 79-70 稍差 69-60 很差 60分以下 所在单位领导                                                                         评语 优点:
不足;

建议:
总计   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