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县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全县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2019年前三季度,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19444元,同比增长10.2%,增速位居全市第一。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32元,同比增长7.8%;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85元,同比增长10%,总体上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一、居民收入增长呈现的特点
(一)从城乡收入结构看,前三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32元,同比增长7.8%,高于全市0.9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285元,增长10%,增速高于全市1个百分点,高于城镇居民2.2个百分点。

  从收入结构看,前三季度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工资性收入拉动有力,仍是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经营性净收入百花齐放、多点发力;
转移净收入保障作用明显;
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

  (二)农村、城镇居民收入均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前三季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85元,同比增长10%,增速较上半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较一季度提高1个百分点,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2.2个百分点;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32元,同比增长7.8%,增速较上半年提高了0.1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1.82下降至1.78,城乡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居民收入增长原因分析
(一)城乡各类群体充分就业和工资调增政策逐步落实,为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全县着力从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推进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和强化企业用工服务等方面促进城乡各类群体充分就业。1-9月份,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804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7.8%;
城镇登记失业率3.22%,较去年呈回落态势。2018年12月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上涨10%,每人均涨300元/月,于2018年12月份发放到位并补发了6个月新增资部分;
2019年1月份调整机关事业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由基本工资的20%上调到30%,每人均涨300元/月;
5月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正常晋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增加乡镇津贴补贴、发放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6月份提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与市直单位持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人均均涨约1300元,本次调资从4月份执行,6月份开始发放。同时,新个税法的全面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出台,对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均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剩余全文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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